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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环境与资源保护调查问卷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调查问卷总结
一. 前言
1.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与资源的问题越来越受人们关注。环境与资源的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护环境,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而且对我们每个人的幸福也有很大的关系。人类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自然给予的,但我们现在却在迫害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环境问题是社会问题,环境的改善需要我们每个人贡献出一份力量。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追求不在仅限于温饱问题,而越来越对环境水平有了很大水平的要求。
我们的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构成了现实威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
2.调查目的:了解同学们关于环保与资源的认识
3.调查对象:河北联合大学在校学生
4.调查时间:2024年4月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在公共场合是否将垃圾扔进垃圾桶
A.是人数:4088.9%
B.有时有人数:511.1%
C.从没有过人数:0 0%
由以上可以看出大多数同学对垃圾的处理还是比较恰当,大多数都会将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箱,这说明同学们自己对环保还是有很高的警觉性。这对环境保护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也有少数同学只是有时将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箱,可见对与垃圾的处理在我们之间并不是特别的完美,同学们对于垃圾的对待和乱扔垃圾的习惯仍然需要改进。对保护环境的意识仍有待提高。
2.对包装的看法
A.有些包装太大,浪费人数:30 66.7%
B.食品包装不要太小人数:9 20%
C.要不同食品,用不同袋子,浪费人数:7 13.3%
有大多数的同学认为包装太大太过浪费,也有百分之二十的同学认为方便更为重要。总的来说,有百分之八十的同学对于保包装的看法是:尽量减少包装袋的使用。这是非常积极的想法,说明同学们对包装的认识还是很正确的。尽量减少包装的使用对环境保护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3.环保工作做得怎么样
A.很差人数:25 55.6%.B.一般 人数:20 45.4%
C.很好 人数:0 0%
D.无所谓 人数:0 0%
由以上可以看出,多余一半的同学对自己身边的环保工作不满意,说明同学们有很高的环保意识,及我们身边的环境比较差。环保工作仍需继续改进,有关部门仍需加大力度。也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同学认为环保工作一般,没有同学对自己身边的环保工作非常满意。说明我们身边的环保工作仍有缺陷,我们因共同努力改变这一局面。
4.对太多的塑料袋的看法
A.习惯人数:2 4.4%
B.很讨厌 人数:23 51.1%
C.觉得不好,无能为力 人数:11 24.4%
D.担忧 人数:11 24.4%
由以上可以看出,有百分之九十六的同学对塑料袋的看法是积极的。其中有一半的同学表示非常讨厌,也有百分之二十四的同学觉得不好,但又无能为力,有的同学对此表示担忧。但是有少部分同学表示对此习惯,这是一种非常消极的态度,应及时端正对环保的认识。
5.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看法
A.经济重要 人数:2 4.4%
B.环境更重要 人数:22 48.9%
C.两者都要兼顾 人数:20 44.4%
D.视情况而定,利益为重 人数:1 2.2%
以上问题可以看出,有百分之九十四的同学都涉及环境比较重要,其中有一半同学认为环境比经济更重要,百分之四十四的同学认为两者都应兼顾,只有少部分同学认为经济闭环境更重要。说明大多数同学们对于环境和经济的认
识还是很正确的,都顾及环境问题,看出大多数同学环保意识还是很强的。
6.对随地丢瓜子壳的看法
A.厌恶,自己不会 人数:24 53.3%
B.没什么人数:5 11.1%
C.觉得不好,但有时自己也会人数:16 35.6%
由以上看出,有一半以上的同学对随地丢瓜子壳表示厌恶,并且表示自己不会,有百分之三十六的同学觉得不好,但又是自己也会,有百分之十一的同学对此表示无所谓。总体来看,大多数同学还是可以意识到丢瓜子皮是一种不环保的行为,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看出同学们对于环保的态度还是积极的。
7.对汽车尾气的看法
A.污染环境,应控制 人数:40 88.9%
B.没关心过 人数:5 11.1%
以上数据可得,将近百分之九十的同学对于汽车尾气比较关心,都能意识汽到车尾气对环境的危害。也有少部分同学表示对此没有关心过。
8.如果有人乱扔垃圾。你会
A.制止职责,人数:3 6.7%
B.上前提醒 人数:7 15.6%
C.不理会,蔑视 人数:35 77.8%
D.假装没看见 人数:0 0%
以上调查数据显示同学们基本上可以意识到乱扔垃圾是一种不号的行为习惯,但是,知道错了,上前指出的同学非常少。说明同学们带动身边人一起环保的意识还是很薄弱。
9.你认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A.温室效应 人数:12 26.7%
B.酸雨 人数:4 8.9%
C.臭氧层破坏 人数:3 6.7%
D,生物多样性减少 人数:26 57.8%
由以上可以看出,同学们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生物多样性的问题,其次是温室效应,也有少部分同学对于酸雨和臭氧层破坏比较担心。
10.你觉得湿地保护对环境有意义吗
A.重大 人数:3680%
B.有一定意义 人数:6 13.3%
C.可有可无 人数:3 6.7%
D.不了解 人数:0 0%
以上可以看出,有百分之八十的同学认为湿地保护意义重大,但仍有少部分同学认为湿地保护可有可无。说明,大多数同学对湿地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认识的比较全面。
11.你怎样处理旧电池
A.回收利用 人数:10 22.2%
B.扔进垃圾箱 人数:30 66.7%
C.随手扔掉 人数:5 11.1%
有以上可以看出有百分之六十七的同学会把废电池扔进垃圾箱,仅有五分之一的同学会回收利用,也有十分之一的同学会选择随手扔掉。
12.你是否有双面使用纸的习惯
A.有 人数:24 53.3%
B.没有 人数:6 13.3%
C.视情况而定 人数:15 33.4%
由以上调查看出有一半多的同学有使用双面纸的好习惯,这说明同学们对于纸张的使用还是有很好的习惯的。
13.你对限塑令有什么看法
A.赞同 人数:40 88.9%
B.不同意 人数:1 2.2%
C.无所谓 人数:4 8.9%
关于限塑令,有将近百分之九十的同学表示赞同,说明同学们对于国家对环保所作的努力还是很肯定的。
总结:
由以上可以看出,大部分同学关于环境保护还是比较重视的。尤其是日常的生活习惯,同学们都表现出了较强的环保意识。在公共场合,同学们都能意识到环保的作用,并且大部分同学可以做到环保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由于环保意识的提高,同学们对于环保工作的要求有所提高,也反映了有关部门应加大环保力度。通过调查也可以看出同学们对于环保的认识层次比较深,不单单是对于身边的环境,更关注于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问题。同时,对于国家的一些环保政策,同学们也大都持有支持态度。
三.结论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进行。环境是社会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环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或阻延的作用体现了生产力不断提高和自然资源不断开发,社会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便日益加深。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开发利用的对象。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
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协后代人的生存。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发送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生态破坏,保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作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力之内。是以消除贫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
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环保看似是个大的社会问题,其实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环境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举手投足都离不开环境,捡起一片纸就多了一份贡献;少吐一口痰就少了一
份破坏;多种一棵草生活就会充满绿色,充满清新,那样天会更蓝,山会更绿,水会更清,生活会更加美好,改变现状,改善生活环境,创造生态安全于环境友好型社会,满足自身发展需要,满足子孙后代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要关注环境,关注绿色。。
对于具体的环境保护,作为学生,祖国下一代,未来的希望我们做的还不够。在宣传方面,应该在全校都开设环境方面的课程,让更多的同学了解环境知识;在保护环境的具体方面,要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环境保护的一些活动中来,在活动中学习,让保护环境的意识扎根于脑,让同学们真正做到环保,这样才能改变现状,改变生态环境,满足以后的一系列发展。
请关注环境,保护资源,关注绿色。感谢大家多多对我这次的调查报告提出批评指正的意见,同时也希望大家的环保意识能有所增加,共同为我们共同的环境家园作出努力。
第二篇: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届毕业生调查问卷(定稿)
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届毕业生调查问卷
1.你的性别:男女
2.你现在所学专业:
3.大学里你是否做过职业生涯规划?()
A.认真做过且付诸行动B.认真做过但放弃自己的规划
C.知道重要,忙别的事一直没做D.无所谓,没什么用
4.什么原因让你选择现在所学专业?()
A.个人兴趣 B.职业前景 C.听从父母或他人意见 D.调剂E.其他
5.你对基本的就业程序了解吗?()
A.很了解B.不是很清楚C.一点儿不知道
6.你认为目前普通大学生整体就业形势如何?()
A.很容易找到合适的工作B.形势不算严峻但各个专业的就业状况差别很大
C.本科生没有优势,和大专生差不多D.毕业即失业
7.你认为当前哪些专业更易于找到工作?()
A.文史类B.师范类C.管理类D.农林类E.经济类F.理工科类
8.你对现在所学的专业满意吗?()
A.满意。很有前途,毕业后会把它当做自己的事业
B.基本满意。和其他专业差不多。
C.专业很一般。找工作有难度。
D.不满意。根本找不到对口的工作,只能改行。
9.你认为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
A.很强B.强C.一般D.较弱
10.你认为在就业时什么最重要?()
A.专业B.学校C.个人综合能力D.证书E.临场发挥F.社会关系
11.在校期间,你取得了哪些专业证书?()(多选)
A.英语四级B.英语六级C.计算机二级D.计算机三级
E.CAD证书F.驾照G.二级建造师 H.普通话证书I.其他
12.在校期间,你获得过哪些荣誉?()
A.三好学生B.优秀团员C.优秀班干部D.优秀团干部E.其他
13.即将毕业,你选择了()
A.直接就业 B.读研究生C.自主创业 D.公务员(或选调生)
E.其他
14.你是如何看待就业和考研的?()
A.学历重要,有了硕士学位后起点会更高、选择会更多,考研是必须的。1
B.工作经验重要,现实社会更看中个人的工作能力,在工作岗位历练比一直呆在学校好,所以直接就业好。
C.要看家庭情况,有条件就读研,条件一般的就找工作,就业和考研都有好处,怎么样都行。
D.就业和考研的差别自己也不清楚。
15.你对毕业后的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吗?()
A.有。很明确B.没有。走一步算一步
16.你愿意放弃自己的专业,选择一个能解决就业问题的工作吗?()
A.是B.否C.不知道
17.你在找工作是首先考虑的因素是()
A.工作岗位 B.薪酬与福利 C.个人发展空间D.工作地点 E.单位性质F.其他
18.你在找工作中是否有性别歧视?()
A.有B.没有
19.据你了解用人单位最关心毕业生哪些条件?()(可多选)
A.学校成绩B.专业技能C.综合能力D.学校名气E.发展潜能F.政治面貌H.其他
20.你的工作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
A.校园供需见面会B.自己直接联系单位C.老师推荐D.家里解决E.网上投简历F.其他
21.第一份工作你能接受的最少月薪为()
A.500—1000元 B.1000—2024元 C.2024—3000元D.3000以上
22.在校期间哪些环节对你的就业帮助最大()(可多选)
A.专业课程B.专业实习C.毕业设计(论文)D.担任学生干部
E.社会活动及实践F.就业指导
23.您为以后的个人发展做了以下哪些工作?(可多选)()
A.努力学好专业知识B.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活动
C.通过兼职或实习获取工作经验D.参加就业指导课程或者职业资格培训E.经常向老师或毕业的学长们咨询 F其他
24.求职中最困扰你的问题是什么()
A.成绩差,证书少,不被人青睐B.综合能力弱,实践经验缺乏
C.求职方法技巧欠缺,优势难以发挥 D.学校就业指导不够,接触的就业信息少
25.在就业前你最希望学校加强哪类服务()
A.求职面试技巧培训B.就业心理咨询C.就业政策形势分析
D.就业信息发布E.与用人单位做好联系,推荐工作
F组织校园供需见面会
26.在找工作时,你怎么看待专业和工作性质的问题?()
A.一定要找与专业对口的工作
B.可以是与专业有一定关联性的工作,不一定是绝对的对口。
C.专业与工作性质没什么关系,先找一份工作再说。
D.没有考虑
27.你认为在大学的课堂里收获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A.自学的能力、解决疑问的方法和高层次学问人群氛围的熏陶
B.专业知识和各种理论公式
C.自己也不清楚
28.你是否主动运用课堂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A.是的,课堂知识与生活息息相关,解决了自己很多疑问
B.不是,课堂知识只跟考试有关
C.没有在意两者的关系
29.你怎么看待公共课(计算机基础、英语、工图、高数、C语言、大学物理等)
和专业课?()
A.公共课和专业课同等重要。公共课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很利于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专业课让自己在某一专业领域有所专,便于找工作。
B.专业课最重要,必须学好;公共课用处不大,不必太认真。
C.都没有用处,了解一下就行了,要想弄明白还得在工作中体会。
D.其他
30.你是否积极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实习锻炼?()
A.是的,实践出真知。积极寻找机会参加专业相关的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B.不是的。在校还是应该把书本的理论知识学好,理论指导实践。等工作了,再认真实践。
C.就机会了就做,平时也不刻意去参加,毕竟是学生。
D.没有意思,不愿意参加。
第三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
2、什么是法的本质?
总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我们可以把法的本质归结为以下两方面: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命题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
(1)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意志的形成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受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归根到底受制于客观规律。意志作为一种心理状态和过程、一种精神力量,本身并不是法,只有表现为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才是法。所以说,法是意志的反映,意志的结果、意志的产物。
(2)法是统治阶级(国家)的意志的集中体现和反映(阶级意志性和国家意志性),体现了整个阶级共同意志或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或人民个别集团或个别人的意志,更不是个别人的特征。
(二)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要彻底认识法的本质,认识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还必须深入到那决定着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中。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社会生产方式最具有决定性因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培植了人们的法律需要,同时又决定着法的本质。
3、法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首先,在社会体系中,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作为社会规范,法既区别于思想意识和政治实体,又区别于非规范性的决定、命令,如法院判决。
其次,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也可以说,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它就必然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因此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普遍适用性。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任何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五)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六)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
4、什么是法的渊源?
(一)法的渊源主要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不同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在中国,法的渊源的规范性表示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认可或变动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位的各种法的形式。
(二)法有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法的渊源指法的具体的外部的表现形式即法的内容。一指法的阶级本质,一指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哪些特征?
(一)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二)技术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三)社会性
解决人同自然的矛盾。
(四)共同性
污染没有国界的限制,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任务有哪些?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维护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三是协调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环境保护法的直接目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环境保护法的根本任务,也是环境保护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促进经济增长是因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内在的相互制约和依存的关系。这三项立法目的之间有着内在联系。
5、什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
然的关系。
2、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社会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和立法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的起草程序有哪些?
(一)提出法案
提案者:人大主席团,常委会,专门委员,全国人大一半代表团或30人以上代表,国务院,中央军委,法院,检察院。
(1)本身职权或业务范围内
(2)能够提案机关提出
(3)符合法定人数
(4)应采取一定形式
(二)审议法案
1、由有权机关主体对法案运用审议权,决定其是否列入议事日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对其加以修改的专门活动。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案程序通常履行由他们领导机构到有关会议再到大会审议。
(三)表决和通过法案
在中国,全国人大深意的普通法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审议法案,过半数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它方式。
(四)公布法(法的颁布)
在中国,国家主席行使公布法律权,各国公布法的方式,基本在立法主体的刊物上或在指定的其他刊物上公布法。
多数法于通过当日公布,有的于间隔几天公布,有的公布之日施行,许多法是在公布间隔一定时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公布。
8、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
(1)“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有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事物,必然会对其他事物产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
(2)“相生相克”律: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生物种都占据一定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
(3)“能流物复”律:在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断地流动,物质在不断地循环。
(4)“负载定额”律: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的负载(承受)能力上限,包括一
定的生物生产能力、吸收消化污染物的能力、忍受一定程度的外部冲击的能力。
(5)“协调稳定”律:只有在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
(6)“时空有宜”律: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
(二)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2、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及其对立法的指导意义
(1)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破坏人类生存的环境资源基础为条件。
(2)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是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三)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1、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运用经济学方法的目的(1)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或措施,将环境经济学研究的成果确定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之中,即采取经济效果最佳的措施并将其制度化。
(2)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既定的制度或措施以及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环境效果进行分析。
2、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
环境外部不经济性是指在世纪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它包括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正面的影响亦称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性,负面的影响亦称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
3、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有效性的评估与分析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运用经济学方法的另一个问题是对现行法律进行经济学的评估和分析。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进行经济学评估的主要范围包括:评估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经济成本,以及对法律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经济的分析。除此之外,环境经济学分析方法还经常运用于环境---经济系统的投入产出分析和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4、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1)审批的依据和标准的掌握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限制发展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取得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防止不当规划和建设。从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来说,由于各自所处的地位、职责不同,一方作为审查者,着重环境保护的要求,一方作为建设者则希望顺利通过。而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对审批标准缺乏具体规定,实践中有时发生矛盾和扯皮现象。这里有一个审批标准掌握适度的问题,限制过严,会影响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限制放宽,会失去评价的意义,放过不该建设的项目而造成后患。
(2)谁对评价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说,建设单位作为建设主体,应对评价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环境评价工作本身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必须明确评价单位的法律责任。
(3)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技术工作,需要多学科配合和采用各种新技术,因而对评价的可靠性问题,综合性预测的标准与方法问题,某些难以计量的环境因素如生态影响的确切表达问题,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4)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相结合的问题
过去我国的经济建设以计划为主,各种大中型项目都要按照几件管理程序进行,这就发生了基建管理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如何结合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必要的、详细的基础资料,如拟建项目的确切规模、设备、工艺流程、“三废”排放资料往往要在总体设计方案或规划设计方案提出后才能提供,因此影响到评价工作的正常性和评价的可靠性。
(5)其他行政机关先批、环保部门后审的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尚未真正实现“依法行政”;而是《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规定,即建设项目如果未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被其他行政机关批准建设的,可以事后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6)公众参与有规定、无程序
公众参与的前提是信息公开,而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政府所有信息和审批事项都必须公开,所以即使有公众参与条款,但由于没有具体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如何参与的程序性规定,因此实践中公众依旧无法参与环境决策。
7、简述征收排污费制度。在我国,排污费是如何征收的?
(一)征收排污费制度又称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包括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是运用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的一项重要环境政策。
我国目前有两种意义的排污收费制度:
(1)超标准排污收费。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首先规定了在我国实行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制度。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2)排污收费,即《水污染防治法》第15条规定的,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即使不超过标准,也要征收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征收的排污费必须用于防治污染,不得挪作他用。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并不意味着购买了排污权,也不排除其治理污染、赔偿损失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排污单位如果拒绝或者拖延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或排污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排污收费制度是依据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要求,污染者要承担对社会污染损害的责任。在我国,征收方法如下:
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保部门,应当根据排放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当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商业银行应该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收到的排污费分别解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9、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它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恢复最有影响力的制度,也是任何自然资源法律所不可缺少的制度。我国的自然资源权属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一是自然资源使用权。
自然资源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并通过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然资源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它主要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权能。.占有权是对自然资源实际掌握和控制的权能;使用权是按照自然资源的性能和用途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权能;收益权是收取由自然资源产生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处分权是依法对自然资源进行处置,从而决定自然资源命运的权能。在自然资源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种权能,既可以与所有权同属一人,也可以与所有权相分离。对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
按自然资源权属的主体来分,可分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按自然资源的种类分,可分为土地资源所有权、森林资源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草原资源所有权、矿产资源所有权、野生动植物资源所有权。
自然资源所有权取得的方式通常有法定取得、开发利用取得、天然孳息和自然添附等。自然资源所得权可因征用、所有权主体的分立和合并、依法转让、兑换或调换而变更,也可以因法律剥夺、自然资源的消失而消失。
第四篇:城市建设与环境调查问卷
09级资环班杨金洪2009106212
3城市建设与环境调查问卷
性别:□男□女年龄:□16-35岁□35-55岁□55岁以上您是:□本地居民□外地户籍在本地工作 □外来临时人员
职业:□党政机关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 □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学生□其他
1、您对近年来城市建设有何评价?(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上划“√”)
□变化较大□有变化,但不明显□基本没有变化□退步了
2、你对本市的垃圾现状满意吗?
□很满意□有点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
3、您认为您所居住的城市人口数量如何?
□太少□偏少□正合适□偏多□太多
4、您认为适合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原因是什么?(可多选)
□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
□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良好的居住环境
5、如果买房,您的首选因素是什么?
□房价□地段□小区环境及品位□周边配套设施
6、如有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什么?(可多选)
□城市缺乏人文特色□建筑品位不高□广场、绿地偏少
□环境卫生较差□山景、水景较少
7、您日常出行时,遇到堵车的情况多不多?
□非常多□比较多□不多
8、您对本地城市整体景观环境(城市的建筑设计、建筑色彩、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方面)满意吗?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9、如有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什么?(可多选)
□城市缺乏人文特色□建筑品位不高□广场、绿地偏少
□环境卫生较差□山景、水景较少
□其它(请注明)
10、您对城市公交情况(主要指线路、站点的安排以及公交车辆的数量)是否满
意?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11、您认为目前公共服务设施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合理
□其它(请注明)
12、您认为目前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指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设施)发展
状况如何?
□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
13、您认为下列哪项符合本地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可多选,最多选三项)
□服务型城市□加工型城市□开放型城市
□创新型城市□宜居型城市□旅游城市
□商贸中心□交通枢纽□其它(请注明)
14、您认为适合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原因是什么?(可多选)
□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
□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良好的居住环境
□其它(请注明)
15、您对推进城市化建设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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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定义的三个含义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具有国家清智力或者具有规范性,这是构成法律属性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一特征使它同非国家机关,如‘社团,组织,企业等的规章区别开来。也同虽由国家机关制定但不具有规范性,或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非法律文件区别开来。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方知自然环境被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索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包含两个主要方面,第一,同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环境,与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第二。同防治各种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和防治各种公害如噪声震动电磁辐射等有关的社会关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法律都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秩序而建立的,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不仅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且保护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不仅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秩序,而且也维护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自然环境、自然秩序。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更注重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2)综合性:由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与保护环境资源的各种社会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决定了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行为进行综合性的调整。(3)科学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科学技术性,这是广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家门一致认同的环境资源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差别,环境资源法的科学技术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之上的法律部门,所以它的法律规范必然体现对于自然规律的遵守。② 环境资源法的科学技术性还体现在它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所以他必须体现自然规律尤其是生态学规律的要求。把大量的有关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等御用于环境立法之中。(4)公益性:目前,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生物物种锐减、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等环境污染和资源危机已经严重威胁到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保护环境与资源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
事业已经成为公益性的事业。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历史必然性的依据和标志:第一,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有其所调整的明确的、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第二,我国近年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发展很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已经形成。历史必然性:①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世界上很多国家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以致必须由国家来承担保护和管理环境的职能。②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法律手段。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污染防治技术和工艺的发展,使国家通过颁布大量环境与资源法规,对环境进行经济的、技术的综合管理已成为必要。③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的、全面的保护和调整。
4生态学的基本规律:①物物相关②相生相克③
能流物复④负载定额⑤协调稳定⑥时空有宜。
5环境管理的原则:①综合性原则②区域性原则
③预测性原则④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6征收排污费的办法: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环
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条例规定缴纳排污费。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在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或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原有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保标准的,自建成或该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加倍缴纳排污费。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理危险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其排放的种类和数量,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按照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噪音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音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收缴部门责令其限期交纳,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2%的滞纳金。
7限期治理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是最早见之于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在2024年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限期治理规定纳入行政法律责任规定的范畴。限期治理的对象及其决定权限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污单位。第二,在特别保护区域内超标排放污染物的。
8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和分类: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地区稳定,政治安定等造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包含三大类;第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第二,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第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
9自然资源许可证,从其性质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三是资源进出口许可证。
10自然资源费的分类:1开发使用费。2补偿费。3保护管理费。4惩罚性收费。
11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无过错责任,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因果关系。
12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的的具体特征;1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所产生的,并且这些活动的大多数通常是在生产生活活动中进行的。2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以环境质量的改变和自然生态的破坏为媒介影响和危害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的。3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都是损害的结果。
1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定:1.固体废物法律控制的的监督管理体制。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一般规定。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具体规定。
1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用的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自然资源规划制度:指根据一个国家或各地区自然资源本身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定规划期内对管辖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作的总体安排。
3行政处理:行政处理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所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而依行政相对人申请或依职权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
4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指在水流作用下,土壤被侵蚀、搬运和沉淀的整个过程。
5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特殊的自
然环境、自然资源、生态系统而划定的区域。
6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
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
7生态平衡: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
成、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案例1.(1)甲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答:不成立。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他人的损害,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所有废水达标排放也侵害了他人利益,抗辩不成立。(2).结合本案谈谈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特征。答:根据有关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本题举证责任倒置。
2.(1)该土地租赁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协议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
①国土资源部门能否调查处理?为什么?
答:可以调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工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②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的和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3.(1)环境部门对治炼厂的处罚有没有法律依据?答:有法律依据。对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2)环境部门的处置的是否得当?
答:不妥当。此事件属于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不能罚款了事,应当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一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治炼厂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答:不成立。治炼厂以的暴雨作为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治炼厂若要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主张免责的话,就必须证明受害人的损害完全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这种自然灾害必须是不可抗拒的。
此外,其还须证明自己在灾害发生时已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但仍无法避免环境污染损害结果的发生。村民饮用喝水中毒是因为治炼厂没有及时处理有毒工业废渣造成的,所以应当赔偿损失。
4.(1)火电厂的理由是否成立?
答:不成立。征收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并不是行政处罚,不以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为前提条件,与行政处罚性质不同,适用条件也同,二者并不互相排斥,因此,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仍然应当依法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
(2)环保机关的处理有无不妥之处?答:有不妥之处。
5.造纸厂是否对村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答。承担(2)缴纳排污费是否合法?不缴纳怎么办? 答:合法。根据有关规定,污水达标排放也要缴纳排污费。如果排污者拒不缴纳排污费,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照职权处以应缴费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包邮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整顿
论述
1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维护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三是协调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一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产生,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首先要以现行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同时,还要有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即法律事实的出现。因为,一般来说,法律规范本身并不直接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在我国,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
内容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主体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或相应地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主体承担的义务是指必须履行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能作出某种行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行为。⑴物。是指可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或其他物质。⑵行为。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环境问题①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环境问
题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性,由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不象其他社会问题或法律问题一样具有较快的反应性,除排放高浓度物质污染环境直接造成人体健康或生物损害的事例外,大多数环境损害都是在人们无法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的。②事后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费用巨大,在经济上不合算。以“先污染后治理”的一些发达国家为例,在60-70年代,这些国家的环境投资一般要占到国民总产值的1%到2%。③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很大,控制人为活动的措施无论如何都只会对维持现存地球生态系统有益,而不能等到“冷”或“暖”的结果出现。否则,后悔也为时已晚。
4.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制,是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后,在不少省市开展起来的一种把环境保护的任务定量化,指标化,并层层落实的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实行这样一种环境管理措施有许多好处,1:有利于把环境保护的任务真正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计划,使环境保护任务得以真正落实2:实行责任制,把各级领导的责任层层分解并落实,把环境保护的任务定量化,指标化,加强了环境管理3:相应地简历各种配套措施好支持系统,如定量化的监测和监督系统,定期的检查考核制度,相应地奖惩办法等,这样就促进了环保机构的建设,强化了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5.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分为两大类,1:规划和专项规划 2: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的报告书;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6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是什么?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法体系中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来说,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具有规范性,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尺度。环境标准同法律一徉也是一种具有规范性的行为规则,它同一般法律不同之处只在于,它不是通过法律条文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是通过一些定量性的数据、指标、技术规范来表示行为规则的界限,来调整人们的行为。(2)环瑰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违反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7环境标准在国家环境管理中起的作用。环境标准是制定国家环境计划和规划的主要依据。国家在指定环境计划和规划时,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环境目标和一系列环境指标。他需要在综合考虑国家的经济、技术水平的基础上,使环境质量控制在一个适宜的水平上,也就是说要符合环境标准的要求。环境标准便成为制定环境计划与规划的主要依据。环境标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基础与依据。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
8.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和相应地法律规定。(1)起诉资格的放宽。进入21世纪以后,法学界有人建议,应该在环境民事诉讼中建立环境公益起诉制度。(2)举证责任的转移。有的国家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与判断中,采取了举证责任“转移”亦称“倒置”的原则。(3)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在一般民事诉讼中,要求原告提出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提出直接证据;但是,环境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十分困难和复杂。(4)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9论述生活饮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主要内容:首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规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
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次,禁止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体排放污水;禁止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为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 方规 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耳机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 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10论述关于林权的规定:林权又称森林权,是
指森林法律关系的主体对森林,林木或者林地的战友,适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森林法把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权,机关团体林权和公民个人林权。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我国法律对林权的保护,主要采取确认权属、返还非法占有、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措施。
11论我国的矿业权制度。A矿产资源所有权是矿
产资源法律关系主体对矿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
和处分的权力。B探矿权是指在依据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C采矿权是指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规定的范围内采矿资源和获得所采的矿产品的权力。D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申请和管理部门的审查及批准,依法办理登记同时要取得矿产资源勘查区可证、采矿证。E探矿权、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
12关于渔业养殖和捕捞作业的规定
A为了解决渔业资源面临的供需矛盾,渔业法规定,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面、滩涂、发展养殖业。B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量。C凡从事内水近海捕捞业者,必须取得捕捞许可证,方可从事捕捞活动。D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的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比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