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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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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院实施教学督导制度。为保证督导工作的规范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学督导制度作为推进教学管理民主化、规范化的一项措施,其主要作用是对我院教学各环节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和反馈,协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 教学督导机构

第三条 实行院级总督导制。

学院设立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是在学院领导下,教务处协同下,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教学执行情况、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进行经常性、制度化的检查、督促及指导等工作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教学督导室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忠诚教育事业,掌握教育规律,熟悉有关教学方针、政策、法规、措施。

(二)愿意为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三)深入实际,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说真话,严于律己,实事求是。

(四)有多年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经历,熟悉教学工作业务,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工作水平高。

第五条 教学督导室成员实行聘任制,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及管理干部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组成。由各系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经教务处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拟聘成员名单,经学院审定后聘任。

教学督导室成员每2年聘请1次,可以连聘连任。对未能履行职责者,学院可提前解聘。

第六条 教学督导室设总督导1名,室秘书1名,主要职责是主持督导室会议;研究督导室工作思路、步骤、方法;安排、组织各成员的督导活动;办好督导简报,及时地反映教学督导工作动态。

第三章

教学督导机构的职能

第七条 教学督导室的工作职责

(一)教学督导室在学院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在教务处的协调下,开展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二)制订教学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总结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学督导研究。

(三)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召集有关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学院在教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四)协助学院监督、检查各系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对新教师、新专业、新设课程的教学调研和督导。

(五)有计划有侧重点地安排听课,了解有关教师课堂(含实验)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及实习报告批改等情况。对学生评价较差的教师进行检查听课、座谈反馈,分析问题,重点帮助。教学督导每学期分批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听、评。听课后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信息并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每月底汇总交教务处备案。

(六)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开展课程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与测评工作。

(七)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建设。

(八)教学督导室每月底举行工作会议,交流和分析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分管校长汇报并向教务处通报,供学院和各教学管理部门领导决策。

(九)教学督导室成员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教学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疏导、沟通和解释工作。

(十)参与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委托的其它工作。第八条 教学督导室的工作内容

(一)要求被督导单位配合工作,如提供与教学督导等事项有关的文件,协助组织师生座谈会等。

(二)对违反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督导室有权予以制止。

(三)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研究。

(四)督导室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被督导单位和教师如无正当理由,应当接受,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必要时督导室可进行复查。

第四章 教学督导程序

第九条 教学督导分综合教学督导和专项教学督导、经常性检查和抽查,由教学督导室根据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第十条 教学督导室每学期根据学院工作要点制订工作计划,并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批准。教学督导室根据工作计划,选择适当的时间、方式通知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和相关的工作情况。根据需要,教学督导室可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室完成督导任务后,应会同教学管理部门共同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结果,提出意见或建议,与被督导单位协商改进措施。并向学院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教务处向全院公布督导工作情况。

第五章 教学督导管理

第十二条 督导活动管理

(一)院教学督导室工作由院长管理、考核。

(二)学期初督导室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三)由分管院长主持,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院督导室成员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四)教学督导室成员应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教学督导活动,努力完成督导室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督导室成员待遇和考勤

在岗人员兼职聘为教学督导室成员者,每月督导工作量,可作为教学工作量(不超过10学时/月)。外聘专业教师为教学督导成员者,在聘用期间对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由学院按规定统一发给劳务费。对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者,扣减工作津贴。由督导室根据每人出勤情况和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各系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督导室成员的教学督导活动。督导室成员按照督导工作安排和督导工作职责,深入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班级进行教学调查、开展听课活动时,各教学单位要主动接受咨询,提供材料、人力以及其他方面的便利条件。任何教学单位和教师不得拒绝、干扰正常的督导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沧州渤海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和过程监控,提高教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更好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规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切实建立监督指导系统,学校决定成立校级教学督导室(以下简称“教学督导室”)。

第二条 教学督导室是对全校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和对教师教学工作起指导作用的机关科室,由分管教学校长领导,日常工作与教务处协调合作。

第三条 教学督导室设主任1名,成员4~6名,工作人员1~2名。

第四条 教学督导室成员中,聘请3名以上的专家。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 教学督导室代表学校对全校教学过程进行监控。

1、督导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式的制定和实施。

2、对学校日常教学工作,通过听课、现场视察、检查授课计划、抽查作业、抽查实验报告、抽查试卷等方式,就教学规范、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

3、参与学期教学过程控制的调研,如对开学的教学准备工作、期初、期中、期末教学过程的质量控制开展专题调研。

4、对教学计划的实施,学生的素质教育进行调查了解,并向学校和

教务处及时反馈信息。

第六条 教学督导室代表学校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

1、联系学校的教学实际,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规。

2、在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同时,应形成书面评价意见,并及时向被检查者反馈。对教学工作不足之处应诚恳帮助、热心指导,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总结并推荐教学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通过日常督导工作,参与教学过程控制的各项专题调研活动,发现并总结教师从严执教、系(部)及教研室认真教研、学生勤奋学习、加强班风建设等好经验、好典型,并及时向学校推荐。

第三章教学督导室成员的聘任条件

第七条 教学督导室成员的任免,由督导室提名,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2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 教学督导室成员可在外聘专家、教授、离退休或在职人员中推选。

第九条 督导室成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业务;

2、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敢说真话,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在学校有较高的声誉和一定的影响;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督导工作。

第四章教学督导室的权益

第十条 教学督导室应按本规定精神,对学校的教学过程及有关的教研活动,进行有力督导,并将结果向领导汇报或反馈到有关部门。此外,督导室还享有以下权益:

1、学校或相关部门应努力为督导室成员提供学习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教学交流的机会,以不断提高督导水平;

2、各部门以及教师应积极支持督导室工作,按督导室要求,汇报情况、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努力为督导室进行教学现场调查、听课、抽检以及结果公示、通报等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3、督导室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督导结果,并提出整改建议,必要时督导室可进行复查;

4、学校应加强对督导室工作的领导,保证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成部门)教学督导组,并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各教研室应设教学督导员,督导员由教研室主任或资深教师担任,主要职责是通过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展开听课、查课等督导工作。

第十三条 教学督导室办公室设在教学楼。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督导室负责解释。

沧州渤海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9月

第三篇:教学督导工作

附件一:

机械工程学院

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为有效控制和稳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加强对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2024年8月31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

成员如下:

组长:马文举

副组长:钱克农

成员:

丁小全樊静波夏广军佘永卫王春秀虎恩典李明滨安培文段建中

机械工程学院

二00四年八月

附件二:

机械工程学院

教学督导组工作章程

一.总则

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富有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的德高望重的老教师以及资深教师构成。

教学督导组是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学院的安排下独立工作,对教学质量的控制和稳步提高负责。

对任课教师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

二.责和权限

1.有权向任课教师索取、查询或询问涉及教学质量评价的有关教学资料。

2.有权根据工作计划或需要以适当的形式召集有关教师,集体或单独反馈教学质量评

价结果,改进意见及建议,并评价后效。记录有关工作及结果须在案。

3.有权就教学质量问题向学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解决方案。

4.有权检查、督促全体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对工作质量提出意见。

5.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评价工作。

6.负责统计汇总相关评价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将评价结果交办公室备案存档,作

为考核与分配的依据之一。

7.负责执行教学质量评价纪律,有权根据发生的事件扣除相应责任人相应的工作积

分。

8.不定期地召开教学督导组工作会议,研究工作。

9.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以控制与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的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并以《教学督导简报》的形式通告全院。

10.每学年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就控制与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11.须完整保存有关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所有原始材料,所有工作须以适当形式记录在案。

三.工作纪律

1.不得私下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人的评价结果。

2.不得以任何原因私自改动原始评价信息。

四.其他

督导组成员负有党政职务的,不再计算工作量。

不负有党政职务的,减除一般教师标准听课任务后,每次计1课时工作量。组长和副组长每学期酌情另计工作量。

机械工程学院

二00四年八月

第四篇: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一、工作分工

学校督导室全面负责对教学常规的检查督导工作,各学科教研组长均为学校督导人员(兼职)。

1、督导室的工作职责

①教学常规督查的组织、评价、反馈等工作。

②分学科课堂听评课的组织、反馈、评价、指导等工作。

③备课组月调研工作。

④教师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成长工作。

⑤教师的教学绩效评价工作。

⑥指导、督查其他教学工作的落实。

2、督导人员的分工

①孔祥河、潘虹具体负责语文学科。

②冯德业、李萍具体负责数学学科。

③胡秀爱、贾梅勤具体负责英语学科。

④李中岭、仇道路具体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⑤施圣君、崔建华具体负责政治、历史、地理学科。

⑥赵红霞具体负责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

二、规范要求

1、所有教学督导人员对教学常规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主要对教师的备课(教案、课堂学习设计)、作业(创新作业、双休日作业,试卷讲义)的布臵与批阅,错题集、教师听课纪录等进行检查指导。

2、专职督导人员负责课堂教学的过程性管理,通过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做好对课堂教学的检查指导工作。

3、专职督导人员做好备课组月调研工作,定期深入教研组、备课组进行调研、督查、指导。

4、专职督导人员认真做好教师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成长工作。

5、专职督导人员完善并做好教师的教学绩效评价工作。

6、专职督导人员认真指导、督查其他教学工作的落实。

7、教学督导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要在学科教学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教研组内享有很高的威信。

8、教学督导人员在督导室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开展工作,督导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科学;督导过程环节要体现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9、教学督导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脚踏实地,用心做事。对好的做法要及时给予表扬肯定,对督查出的问题更要及时反馈、跟进指导,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0、对教学常规的督查,督导工作人员要按照督导室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任务),按时到位,用心履行岗位职责。依据督导室制定的对作业、错题集、教案、学习设计、听课纪录等常规工作的评价标准,科学的给出等级(A、B、C、D)评价,并对突出问题给出书面指导意见,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表,按时上交督导室。及时在教研组评课活动中进行反馈。

11、教学常规检查时间,每周二下午第二、三节检查创新作业、双休日作业、错题集等;双周四下午第四节检查教案、学习设计、听课记录等。

12、加强课堂教学的过程性检查、指导。教学督导人员(专职)每月对所包学科的每一名教师的课至少随机听上一节,并及时做好评课工作,依据学校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给出等级评价,认真填写好评课记录,上交督导室。

13、教学督导人员对备课组每周开展的主备人公开课,教研组两周一次的示范课,依据所包学科对课前准备、课堂情况、课后评课等环节进行督查。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跟进指导,不断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并对活动开展情况给出等级评价,填好活动记录,报督导室存档。

14、专职教学督导人员至少每周参与一次备课组集体备课,深入备课组进

行调研、指导。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备课组月调研活动,至少在月调研一天前,督导室把各学科需调研的问题和调研具体时间印发给各备课组和相关教学督导人员。备课组和教学督导人员针对调研问题要做好准备,提高调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备课组要认真填写调研记录,及时上交督导室。督导室要针对调研中学校提出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15、督导室针对目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教育教学理念,常规教学,课程、课堂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教学督导人员选编有价值的、指导性强的文章组织老师学习借鉴,并及时汇编成册,至少两月出一期。每月组织一次全校青年教师学习、交流、工作会议,及时反馈、解决通过常规检查和听评课活动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6、督导工作过程中,严禁有以下现象发生

①督导工作流于形式,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向学校汇报,也不去主动解决,任其存在。

②在督导工作中,只汇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不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措施,不能认真执着的去解决问题。

③学校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但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致使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最终找客观原因,推脱责任。

④督导人员工作拖拉,不按时到岗到位;不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不按时上交检查记录,不能科学公正、公平的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泰山博文中学2024、3、4

第五篇: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我院召开2024-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

工作总结会

2024年1月5日下午4:40,我院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会在会议室300召开。会议由院长助理***老师主持,出席会议的有王**院长和各位督导组成员。本学期教学督导组的各位教师认真努力、尽职尽责,克服了种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教学督导工作目标。本学期教学督导组成员,共计听课36人次,涵盖了我院开设的研究生、中本、留本和进修生等各个层次的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公选课等各个类型。根据学生的评教结果和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听课反馈,王立新院长认为,本学期学院各个教学层次的教学质量在稳步提高,优秀率不断提升,是我院稳固现有生源和吸引更多的留学生来我院学习的重要保障;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强调教学督导工作也是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促进我院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的提高,改进教学方法,稳定和继续提升教学质量的保障。

一、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成绩

根据督导组成员教师听课的反馈,我院教师绝大部分教风严谨,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都很认真负责;对所讲述的课堂内容熟悉,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具有针对性,启发性;案例准确、生动,多媒体的运用也恰到好处,师生配合比较默契,课堂气氛比较活跃。这说明,我们学院绝大部分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

二、本学期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前面我们谈到了本学期教学督导重点是青年教师,就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中不同程度上也存在一些有共性的问题(其中也含个别中年教师)有如下情况:

(一)课堂秩序较乱、差,教师不闻不问,对学生要求不严格,这种情况以留本为多。需要加强学风建设。

(二)个别教师对课堂的各个环节及驾驭课堂的能力技巧比较欠缺,需进一步加强。

(三)个别教师备课不充分。反映在讲授知识体系的框架时,讲授重点不够突出,往往一带而过。

(四)个别教师方言口音严重。课堂上应该注意,并加强普通话的学习。

(五)个别教师PPT课件做得不够简洁。

三、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形成的建议

根据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讨论,形成几点共识和下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的工作重点。

(一)评选优秀教师(优秀课程)不仅要与教学相结合,而且要与精品课程建设相结合,促进学科的建设。

(二)评教依据以学生打分和督导组教师打分相结合,有教学事故和学生反响不佳的教师不能参加教学评优工作。

(三)评选的优秀教师(优秀课程)应该具有示范性和标杆作用,其比例控制在全体教师人数和所有课程的15-20%。在学生评教的结果上,应该有3-4名督导组成员对其听课的认可。

(四)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应该与上课人数有一个比较恰当的比例关系。并区分不同的类型(研究生,中本,留本和进修生)进行评教。

(五)新任课程和刚参加工作的教师的评教要酌情放宽一些,第一轮的评教结果

(六)优秀教师(优秀课程)的评选以一个学年为一个周期,学院以科研经费的名义给予奖励,额度暂定2024元/人。

(七)教学督导对象以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为主要对象。

教学督导工作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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