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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体育工作十一五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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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册亨县体育工作十一五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工作...

册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体育工作“十一·五”总结及“十二·五”计划

根据《关于全州体育工作会议相关事宜的通知》(州体通[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十一〃五”体育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十一·五”体育工作总结

“十一〃五”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群众体育工作开展,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不断加快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同步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整体工作呈现蒸蒸日上之势,现将“十一〃五”期间我县体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局结合我县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历史悠久的特点,融合当今蓬勃兴起的体育项目,除每年在春节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竞技性体育活动,丰富县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外,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体育活动:

2024年,组织参与教师节篮球运动会裁判工作并取得圆满成功;2024年协助开展册亨县第一届“沃特杯”周末篮球赛工作;2024年,我局结合实际,克服体育设施简陋、场地狭小等困难,举办了“新年登高迎奥运”、“全民健身健步走”等活动,县城各届群众5000多人参与,为北京奥运会营造了和谐的氛围;2024年,开展 “三八”节妇女竞技性比赛活动,包括踩气球、五人绑腿走等;2024年,一是协助县妇联成功举行“三八”节活动,开展了“踩气球”“双人绑腿走”等趣味体育活动;二是联合县总工会开展册亨县“抗大旱、保民生、庆五

一、促和谐”第六届全县职工拔河锦标赛。

(二)竞技体育成绩喜人

“十一〃五”期间,我局围绕备战省、州各类运动会,紧抓竞技体育不放松,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取得了喜人的成绩。1、2024年,一是组织册亨县参赛队参加元旦期间“迎奥运”展风采“移动通讯杯赛”黔西南州全面健身大赛,获拔河第二名,健康家庭五项第三名,体操第四名;二是带队参加黔西南州第一届“国土杯”篮球赛;三是为2024年第三届省残运会选拔优秀运动员,并在田径项目中,取得100米、200米、跳远金牌各一枚;四是组织老年队参与贵州省“全国四种健身”活动比赛,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2、2024年,组织县老年大学参加全州“纪念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秧歌、太极拳比赛。3、2024年,一是组织参加全州第一届煤炭杯篮球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二是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州首届体育运动会,共有56人(次)分别获得一、二、三、四、五、六不同等次奖项,其中参加游泳和田径项目的运动员被选拔参加省民族运动会; 4、2024年,一是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组织开展册亨县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新农村杯篮球赛,这是册亨县首届农民运动会,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丰富了新农村农民的文化生活,并组队参加全州新农村杯篮球赛,获得全州第二名的好成绩;二是组队参加全州中国“彩票杯”游泳锦标赛和田径比赛,分别取得第一、二、三名的好成绩;三是组织开展了千人健步走 “全民健身日”活动。5、2024年,组织运动员参加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及残疾人运动会,在多个项目中分获一、二、三名的优异成绩,同时我县选送的《布依转场舞》、《布依棍术》、《高台舞狮》在2024年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分别获得银奖;

(三)城乡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一是由州老体协拨款建设的册亨县老年门球场已于2024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深受广大老年体育健身爱好者的欢迎;二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24年至2024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下,我局争取到了国家发改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共31个,其中有3个点属于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中央、省全部投入补助建设资金84万元,县级人民政府投入建设资金共计32万元,工程全部投入与使用资金共计116万元。至2024年12月底,我县14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点已全部完工,配置设备也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这为积极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努力缩小城乡居民健康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2024年,我局根据州体育局分配的任务,在州体育局的指导下,全面开展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3月份,我局派人参与州局举办的培训班,熟练掌握监测器材的使用,为开展监测工作打下基础,至9月底,由于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我县出色完成州局在我县定点受测人员936人的样本量,册亨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五)存在的问题

1、体育场馆场地严重缺乏,成为制约册亨县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目前,册亨县城区体育健身设施只有多年前建设的体育场,其余主要在学校内,学校大多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面向社会开放力度不够,而体育场面积小,设施老化,因此,不少居民选择在街道路边锻炼,严重制约了人民群众体育锻炼的激情和规模。

2、体育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册亨县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3、体育专业人才培训、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力度慢,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十二五”体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册亨县委县政府构建“山水册页、幸福亨通”和谐册亨的总体目标,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坚持群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开创全县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1.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1)全民体育健身场馆。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在2024年建成“两场一馆一池”,建立健全全县全民健身体系,计划总投资3285万元。

(2)123个村农民体育场地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我县已完成31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工程,计划五年内争取国家投入285万元,完成剩余92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场地建设。

(3)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争取2-3年内完成两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建设。

(4)体育场维修及设备购置。我县体育场始建于80年代初,目前设施老化,面积小,拟于2024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现有场所进行维修及增加体育器材。

3、竞技体育

(1)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伤残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等大型赛事,争取较好成绩。

(2)坚持抓好业余训练,向国家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4、群众体育活动

(1)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开发,计划在两年内开展登山等体育项目2个以上,让体育旅游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一项活动内容。

(2)发挥体育专业人才优势,对球类、棋牌类等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进行有偿培训。(3)结合我县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历史悠久的特点,融合当今蓬勃兴起的体育项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竞技性群众体育活动。

(三)保障措施

1、争取各级政府对体育工作的重视支持,把体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发挥好我县体育行政部门职能作用作用。

3、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的机遇,加快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步伐。

4、增加对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

5、不断提高依法治体水平。

册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第二篇: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安排

蛟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安排

多年来,我局在蛟河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局“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局党组带领全局职工戮力同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十一五期间工作做总结,并对十二五期间工作做出安排。一、十一五期间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蛟河药监局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按照“监督促净化、管理促规范、服务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的维护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力地推动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各项工作得到肯定——十一五期间,我局先后被授予“全国十家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之

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优秀公务员先进集体、全省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优秀单位、吉林人民口碑金奖单位、吉林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集体、蛟河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先 1 进党支部、三八红旗集体标兵”等光荣称号。同时,我局马东、付海森、宋继荣、孙鹏程、孙利源、俞泉淑、周克欣、郭晓霞等同志,先后被评为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模范法制辅导员、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等。

二是队伍建设稳中有进——结合现状,贯彻落实了“重大事件集体讨论制度”,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预防了腐败案件的发生;制发了各种类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职工综合素质;将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解,由局长、分管局长与各科室、稽查分局负责人签署目标责任书,并确立了局长办公周一例会制度,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关心职工生活,增强了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以党支部的名义,组织各种职工活动,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陶冶了情操。

三是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效果显著——围绕着“加强监管,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这个中心工作,我们通过实施片区包保责任制、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发挥驻厂监督员作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管理、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汇总上报工作、做好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进行涉药 2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做好案件案卷管理工作、和医疗器械统计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等,对全市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已达100%,有效的打击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四是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我们完善了食品安全备案、预警等各项制度建设;加强了对乡镇街区食品安全监督办公室的管理,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一线工作人员(公益岗位)聘任和培训工作;开展了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参与了《食品安全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等等。目前,通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处于吉林地区的前列。

五是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服务——继续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我们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突出和强化服务意识,为地方医药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帮助药品零售企业办理变更登记许可事项、协助申报并批准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帮扶有条件的乡镇和部门招商引资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局领导班子深入药品生产企业现场办公”等,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二、十二五期间工作安排

虽然蛟河药监局在十一五期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 3 和市局、蛟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距离。十二五期间,我局结合本系统“十二五”规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管理,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逐步解决影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关键问题,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水平稳步提高;把握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动向,建立联合长效打假机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流通经营秩序的规范化;加快对现代化科技成果的运用,基本实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现代化;探索建立利用信息网络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不法分子的市场驱逐机制,彻底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继续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2、强化技术监督、评价体系建设

制定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增强监督抽验,充分发挥打假治劣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的计划编制、执行主体、考核管理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对监管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技术监督;建立检验报告的分析报告制度,实现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的提前预测和预警,为监管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3、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站好最后一班岗,履行好“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对重大事故处理”的职责;结合机构改革食品职能的划转交接,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行政监管人才队伍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监管人员进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培训,实现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干部的政治思想气质显著提高;人员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改善,综合管理能力明显加强,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5、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正行风软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层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事权划分和行政执法权限,实现科学的层级管理与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督察;完善许可事项行政 5 审批监督机制约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阳光行政;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案卷督查工作,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案例分析、互帮互教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研究探索细化、量化、切分裁量尺度,尽可能的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和弹性,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6、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

继续深入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远程数字监管系统的引导推广工作,为最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信息化监管摸索、实践。并积极探索一网多用的模式,为履行新职责做好前瞻性的工作。

7、进一步推动地方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依法行政、服务在先、监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识;积极参与蛟河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支持政府扶持当地医药行业的想法和做法;依法履职,突出服务,规范、整合、扶持、引导蛟河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8、扩大宣传覆盖,整体提升社会影响力

经常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让领导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多以政府名义下发各类公文,让政府各部门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让全社会知道我们在干什么;谋求与广电 6 局合作,尝试设立药监执法在行动、违法企业曝光、安全用药知识讲座等栏目,在宣传自己的同时,增加相对人的违法成本。

9、争取多方支持,改善工作条件

在下步工作中,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改善执法办公条件,不断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在2024年里,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认真监管我市食品药品市场,严厉打击涉食药械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积极为企业服务,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市政协十一五工作总结十二五工作谋划(范文模版)

政协新乐市委员会

“十一五”工作总结和“十二五”工作谋划

一、“十一五”工作总结

“十一五”期间,市政协在石家庄市政协的指导和中共新乐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以“重返30强”为目标,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履职尽责为切入点,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政治协商有实效。“十一五”期间,市政协共召开了19次常委会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力求做到会前组织专题视察调研,会中听取专题情况通报,会后形成具有一定水平的建议案或调查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参考。民主监督有力度。“十一五”期间,市政协组织委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为委员更好的实施民主监督创造条件。推荐政协委员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行风评议代表,参加了全市行风评议民主测评大会、出席法院信访案件听证会以及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检查明察暗访活动,参与委员敢于直言,共提各类意见、建议100多条,被有关部门采纳,体现了政协委员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参政议政有成果。“十一五”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339件,经审查立案322件,占94.9%,其中集体提案25件,提案质量明显提高。“十一五”期末,所有立案的提案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31件,占立案总数的71.7%,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6件,占14.3%,委员满意率达98%以上。促进了群众广泛关注的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切入点,为全面构建和谐新乐凝心聚力。

“十一五”期间,市政协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结合分包乡镇和信访接待工作,发挥政协联系面广、包容性强、位置超脱的优势,积极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较好的发挥了政协的作用,为维护全市政治安定、社会 稳定的大好局面做出了应有贡献。

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和文史资料工作。市政协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与少数民族兄弟和信教群众交朋友,通过交往,加强了沟通,增进了共识和友谊,为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工作在“鉴史、资政、团结、育人”方面的独特作用,市政协认真做好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发行工作。我市政协连续五年荣获河北省政协系统文史资料工作先进单位。

认真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市政协始终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力求落实、注重质量、争取快速、突出特色”的要求,通过完善网络,畅通渠道,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做到了多渠道搜索、多层次反映,“十一五”期间,共提出260多条社情民意信息,得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其中60篇社情民意上报到石家庄市政协,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

——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建设学习型机关。市政协始终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放在首位。以政协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委会、专题座谈 会为主要载体,以印发简讯、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为形式,组织委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政协统战知识。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双创双树”、“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等活动,活动中,市政协机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效能得到了新的提高。

推动政协“三化”建设。市政协始终把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修订和完善了《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提案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会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口协商制度》、《政协新乐市委员会委员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委员开展活动,发挥委员作用的意见》,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狠抓落实。

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十一五”期间,市政协在各级报刊、电台发表稿件20多篇,印发《政协简讯》42期;组织20多名政协委员参加庆祝河北省政协成立60周年大型书画摄影展,荣获优秀组织奖,其中7名政协委员作品入选《河北省政协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集》;深入开展政协理论研究,有2篇理论文章入选《石家庄市政协理论研讨会论文汇编》一书,我市政协荣获河北省政协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认真 做好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发行工作,我市政协荣获河北省政协系统文史资料工作先进单位。

二、“十二五”工作谋划

今后的五年市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新乐市委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以建设“中等城市”、重返“全省30强”为总目标,围绕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工业突破”履职尽责,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献计出力,为把新乐建设成“空港城市”和“省会北部次中心”而努力奋斗!

——以学习贯彻“十二五”规划为契机,着力在助推“十二五”规划实施上下功夫

要主动对接“十二五”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履行职能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要认真领会和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使广大委员充分认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新乐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共新乐市委的决策 5 部署上来,形成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贡献智慧和力量。

——以提案和社情民意工作为抓手,着力在促进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上下功夫

要把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集中民智、助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临空经济区”、“项目与投资”、“工业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空港城市”等关系新乐产业和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更多有见解、有份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进入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围绕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节能减排、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等问题,通过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建诤言献良策,为促进我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做出更大的贡献。

——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着力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

要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努力促进党政关系、党群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得和谐。促进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作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政通人和、心齐实干、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以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着力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

结合我市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使政治协商更加及时、经常,民主监督更加切实有效,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果。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与和谐机关为目标,以“思想艰苦、学习艰苦、工作艰苦”为标准,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服务优质、廉政勤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各项工作做精、做细、做实;争取上级政协的指导,开展与兄弟县(市)区政协的对标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互动的新格局,使政协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务实高效,充满活力。

第四篇:“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及“十二五”慈善工作谋划

“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及“十二五”慈善

工作谋划

“十一五”慈善工作总结

“十一五”时期,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帮扶困难群众、支持社会发展的显著成绩,积累了培育发展慈善事业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宝贵经验。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管理制度。比如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向各地、各单位,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统一协调各项捐赠工作。为保证捐赠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向各地、各单位发了《关于规范抗震救灾募捐工作的函》,规范慈善捐赠的办理程序。并且市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个接收捐赠组织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区县审计部门加强对募捐款物接受及管理的审计,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审计结果。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等接收社会捐赠的单位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每笔捐赠数额及慈款流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公益慈善组织日益完善。各区县都成立了慈善协会,配备办公人员,将慈善捐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以公益慈善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得到健康发展。

三是慈善事业不断拓展。慈善事业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支持教育、科技、环保、体育、文化艺术、新农村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 延伸。无论是社会捐赠总量,还是具体慈善行为的覆盖,都创造了历史新高,五年社会捐赠款物合计超过5000万元。

四是社会志愿服务热情高涨。注册志愿者已达5多万人,无论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还是汶川特大地震、玉树特大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抗灾救灾前沿,我市志愿者都积极参加。

五是慈善事业服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明确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能机构。采取公益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推进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资金支持和项目扶持、创新慈善募捐载体等多种方式,加强了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与管理。

“十一五”期间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慈善捐赠总量与人均捐赠数量相对较少,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与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相适应,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十二五”慈善工作谋划

一、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为宗旨,以困难群众基本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市努力形成慈 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救助能力不断提高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扶贫济困。充分体现慈善事业的公益和互助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服务和救助,使之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

2、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大政府推动和支持力度。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有效整合和配置社会资源,形成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整体合力。

3、民间运作,志愿参与。培育民间慈善公益组织,优化运作机制,逐步实现慈善事业民间运作,良性发展。捐赠行为由捐赠人自主实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工作目标

1、广泛传播慈善文化。普遍增强公民的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慈善潜能得到激发,普遍认同并参与慈善活动,基本形成慈善事业高尚的社会氛围。

2、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全市慈善资金规模逐步扩大,年人均慈善公益捐赠逐年提高;有捐赠行为企业要积极设立冠名基金。不断拓宽慈善募捐渠道,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市场化。形成长效捐赠机制,做大慈善资金规模。

3、组建慈善志愿者队伍。鼓励建立慈善志愿者协会,同时 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慈善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者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慈善志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4、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慈善组织,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创新慈善事业的工作机制

(一)募集机制。慈善资金募集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要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市、区县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实施政府财政投入机制,不断扩大政府扶贫帮困基金规模;建立企业冠名基金,充分发挥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坚持一年一度“慈善一日捐”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建立、发展社区扶贫帮困基金,使慈善救助活动向社区延伸;在广泛发动基础上,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节约一笔开支、捐出一天收入”,建立集体捐赠机制;适时提出慈善救助项目,组织慈善义演、义卖、义拍等活动,多渠道募集慈善资金。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发展的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整合慈善资源,慈善募捐必须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除法律、规章、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和形式自行发动、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对于各种借用慈善募捐活动进行非法筹资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

(二)救助机制。要切实做到善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探索完善经常性救助机制。建立扶贫帮 困基金、助学基金等;主动开展慈善赈灾工作;资助创办社会福利机构;发挥慈善志愿者作用,建设社区(村)“捐助站”以顺应民众“面对面”、“实打实”实施慈善救助的愿望;坚持所有救助活动纳入各级民政局和慈善机构的统一救助平台,保证政府政策性救助与各种慈善救助相衔接。

(三)组织机制。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要重视加强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慈善组织建设和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慈善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努力建设一支境界高、素质好、能力强、乐奉献的慈善工作队伍,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三、切实落实发展慈善事业的各项政策

(一)对慈善捐赠资金实行税前列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对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和支持慈善捐赠活动的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二)对发展慈善公益事业给予扶持。将社会慈善公益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本建设计划中统筹安排建设;国土、电力、电信等社会各部门各尽其职,对慈善事业的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对慈善捐赠行为给予鼓励。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及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比中,把是否参与慈善事业作为重要的评比依据之一,对有较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考虑。重视推荐社会责任心强,对慈善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人在慈善总会中任职。建立政府表彰和社会表彰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定期评比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提高社会公信力

(一)积极探索行业自律机制。慈善公益行业要坚持“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携手发展、共建慈善”的行业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捐助工作和慈善公益机构的组织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对捐赠资金和财政补助的工作经费加强审计监管,有效促进资金募集合法、运作安全。各慈善公益组织要将善款募集和使用情况定期向公众公布,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积极协调慈善公益组织,整合利用慈善资源。充分利用“慈善超市”、慈善救助热线等载体,汇总各类求助信息,整合各类慈善救助资源。认真落实全市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关政策,加强慈善公益组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合理调配发放各种救助款物,避免重复救助,提高救助的实效。

五、加强对发展慈善事业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研究制订符合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保障慈善公益组织依法建立、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要进一步拓宽 慈善募捐渠道,推动慈善筹资方式的多样化和市场化;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机制。

(二)广泛深入宣传慈善文化,强化民众慈善意识。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是提升慈善理念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慈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计划,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宣传慈善工作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把推动慈善公益教育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通过宣传引导,使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更多的企业主动加入慈善事业,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社会各界、各部门主动配合,形成慈善事业工作合力。发展慈善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慈善事业的管理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有关慈善公益组织的准入、退出、评估监督、公益产权转让等方面的制度,逐步规范慈善机构的性质、组织形式、运作程序,促进慈善公益组织依法、独立、健康发展;要探索创新慈善组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慈善基金的管理,增强运作透明度。

(四)注重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慈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慈善事业的新途径,制定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为发展慈善事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和谐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篇:2024工作总结和“十一五”期间工作回顾以及2024和十二五

新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工作总结和“十一五”期间工作回顾以及2024和“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展望

2024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验收成果的一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心”任务,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努力做好人事人才工作,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实际问题,确保了全年“民生工程”各项指标任务的如期完成,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就2024年和“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及2024年和“十二五”期间工作规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和“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一)加强局党组建设,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 策、人事任免和干部推荐均由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全体班子成员能自觉维护党组权威,杜绝了“一言堂”现象,使党的组织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健全。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七项生活制度。局党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营造局党组浓厚的民主氛围;定期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做好思想工作,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骨干力量得以不断增强;注重抓好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鉴别能力。制定了班子成员理论学习计划,全体班子成员都能积极参加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从根本上保证了班子成员政治思想上的坚定。

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有效杜绝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领导干部及敏感工作岗位人员都能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八个严格禁止”的要求,认真遵守。同时,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进一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 性工作。

(二)加大和强化人事人才工作建设,全面做好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资福利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行政审批、人事代理及人事仲裁争议工作,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服务。

1、公务员管理工作

我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公务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我县公务员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24,我县行政机关基本情况统计,共有公务员1278名(其中:乡镇417名,县直单位861名),以及按照公务员法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共计99名;安臵军转干部1人,随军家属19人。完成公安局9名同志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其中:大中专毕业生招录公务员8名,军转干部1名);在春节以及建军节期间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了走访。2024,接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一名,以及新录用公务员的转正定级和信息库的建设工作。

2、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

努力推进招聘制度改革,八月份我们参与并组织了住建局招聘120名城管协管员考试,9月份新招募了“三支一扶”大学生29名,并积极配合市人保局对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录的43名同志进行了考核和招聘工作,为我县的建设又引进了一批新人才。

进一步规范考试程序,创新考试内容和方法。在“凡进必考”原则的要求下,我县人事考录机制不但完善,为了使考试工作更加合理、规范,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考试的内容和方法,强化考官队伍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建立更加科学公正的选人机制。

3、工资福利审批工作

2024年工改以来,我县人事工资实行微机化管理更好的完善了工资人员信息,极大地提高了工资效率,使我县人事工资审批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都有了质的飞跃。

2024年公务员晋级晋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工资已基本结束,目前已审批事业单位10784人增加薪级工资,公务员滚动晋级245人,公务员晋档1986人。

根据赣轻字【2024】13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目前审核560人;根据赣人字【2024】281号文件精神,对全县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审批工作已审批农村中、小学教师3491人;根据新七企改字【2024】2号文件精神,对全县粮食、商业、林业、农业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已经对5000多名职工工龄进行了认定审核。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对全县各个主管部门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进行了汇总。二是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今年九、十 月间,对全县各单位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了审核并上报,共推荐615人上报晋升,其中:高级164人,中级451人,教师系列高级145人,中级406人(其中:中一233人,小高173人);卫生系列高级6人;工程系列高级6人,中级29人;群文系列中级1人;农业系列高级7人,中级15人。在操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实行了个人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业绩、申报推荐名单公示制等。三是将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23日办培训班,25日组织考试。四是要求“一村一品”的师范村按市外专局的要求规定制作悬挂“全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师范村标识牌”。五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选派6人“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赴苏州培训。

5、行政审批工作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关乎千家万户,关乎人生,每天都有不少群众到窗口咨询,窗口上班是8小时不离人,工作人员真诚热情、周到。一年来有近5000人到窗口咨询,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满意的解释。

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建筑管理局新人劳字[2024]34号文件要求,收受建设和施工单位各项材料证明,严格按规定收取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涉及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共14家,办结率100%,杜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出现。

根据省物价局和市人事局的文件要求办理人才档案托管,收件133人,办结133起,办结率100%,推进了我县事 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6、人事代理管理工作

截至11月初,我局共有大中专毕业生及技术工人人事代理人数2274人(其中:个人办理人事代理657人;教育系统实行人事代理人数1211;卫生系统实行人事代理人数349人);其他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数57人。

我局免费为退伍士兵保管档案361份“三支一扶”大学生档案68人,全县事业单位干部档案778份,聘用制干部1239份,退休干部852份,共计免费保管档案3298份。

2024年1-9月,我局共受理485人申请退休(其中:企业职工236人,农垦职工134人,事业干部74人,失业职工41人)。

7、劳动人事仲裁争议工作。

严格按照立案、取证、做笔录、审查、评案、送达等法定程序处理相关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并及时按规定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确保人事争议仲裁的公正、公平提供了有利条件。今年,全程办理劳动争议仲裁88起,完成劳动合同鉴证318起,办结率100%。

(三)重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我县劳动监察工作质量。

我局以“创一流,争第一”的工作思路,重点加强对日常投诉举报案件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监察,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步伐,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 力,取得较好成绩。截止目前,通过开展主动监察和投诉举报专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10家,涉及劳动者人数2.11万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82件,结案79件;审查490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涉及劳动者人数2.1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32人;追讨拖欠工资192.1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1860人;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1、2024年2-4月份,我局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调查,我县无民办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兼营职业中介服务的有关单位,无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市场,只有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从事无偿职业中介服务,它隶属于县劳动就业局,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完全达到经营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相关要求。2、2024年3-5月份,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春暖行动”,在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34户,涉及农民工25124人,签定率达到95.6%,其中工业园区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其他城镇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7%。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用工制度,有效促进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签约意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3、2024年6月-7月份,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县公安、监察、民政等九家单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四小企业进行全面排 查,开展联合执法。全县列入排查企业65家,涉及人数1321人。其中,砖窑企业62家,涉及人数1258人;其他小型企业3户,涉及人数63人。63家企业营业证照齐全,经过我们细致排查,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未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4、在中秋、国庆“两节”及 中博会期间圆满完成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四)大力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建设,认真抓好落实“民生工程”就业再就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1、就业再就业工作

2024年1-10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326人(预计全年完成6330人,占年任务的127%),完成全年任务的127%;城镇净增就业人数3326人(预计全年完成3330人,占年任务的115%),完成全年任务的11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968人(预计全年完成3000人,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99%;“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722人(预计全年完成730人,占年任务的116%),完成全年任务的115%;零就业家庭就业安臵率达到100%;城镇就业率94.7%,完成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控制在4.5%任务之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8578人(预计全年完成8580人,占年任务的121%),完成全年任务的121%,其中省内转移5716人(预计全年完成5720人,占年任务的101%),完成全年任务的101%;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4148人(预计 全年完成4270人,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97%,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定向培训2306人(预计全年完成2350人,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98%,其他定向培训1452人(预计全年完成1500人,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97%,创业培训390人(预计全年完成420人,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93%;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00人(预计全年完成与此相同),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其他培训300人(预计全年数与此相同),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小额担保贷款发放3568万元(预计全年数与此相同),完成全年任务的137%,其中:发放个贷3168万元(预计全年数与此相同),完成全年任务的174%,发放企贷400万元(预计全年完成780万元,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5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3897人(预计全年完成24660,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97%,失保金征缴金额339.54万元(预计全年完成360万元,占年任务的100%),完成全年任务的94%;完成创业项目7个(预计全年数与此相同),占全年任务的140%;职业见习180人(预计全年数与此相同),完成全年任务的100%;招募见习基地7个(预计全年数与此相同),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十一五”期间,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亮点为:一是“造血型”民心工程,小额担保贷款历年贷款到期回收率均达100%,且累计发放贷款总额逐年增加。2024年至2024年期间累计发放3263笔,共计11331万元(其中:2024年发放293笔,共计631万元;2024年发放516笔,共计1731万元;2024年发放678笔,共计2594万元;2024年发放883笔,共计3207万元),2024年比2024年增加310万元,2024 年比2024年增加1100万元,2024年比2024年增加863万元,2024年比2024年增加613万元。近五年累计有3263名下岗失业人员等得到小额贷款扶持,带动8296名其他失业人员就业,小额贷款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显现。二是创业培训人数逐年增加,我局实行SyB培训模式,提高了创业成功率。2024年至2024年期间培训共计1110人(其中:2024年培训180人;2024年培训270人;2024年培训330人;2024年培训330人),今年1—10月就培训390人。近五年通过实行SyB培训模式以来共培训1500人,带动4300多名其他失业人员就业,仅今年就有90%人员创业成功,当上了“小老板”。同时将创业培训与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为创业者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一条龙”服务,营造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良好环境。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024年1月-9月,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34318人,完成全年指标任务34610人的99%;实际缴费人数30212人,完成全年指标任务30455人的99.2%;预计本按时完成全年指标任务100%(其中:农垦企业参保职工人数5568人,实际缴费人数4058人);养老保险费实缴6231万元,完成全年指标任务6690万元的93%;本期实缴5884万元,另外:清理企业欠费347万元,养老保险费本期应征缴6193万元,较同期增长19%;力争年底前养老保险费征缴完成7000万元;农垦企业本期实缴1127万元;参保离退休人员9712 人(其中:农垦退休3443人),应付养老金10715万元,实付养老金10715万元,较同期增长34%,支付率100%(其中:丧抚费支付191万,农垦退休实付养老金2779万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情况,跨省转入40人(其中:农民工20人),转入金额35.57万元(其中:个人帐户15.26万元),转出46人(其中:农民工6人),转出金额21.81万元(其中:个人帐户2.181万元);省内转入41人(其中:农民工7人),转入金额33.74万元(其中:个人帐户15.38万元);转出61人(其中:农民工5人),转出金额94.48万元(其中:个人帐户3.94万元)。

3、医疗保险工作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截止2024年10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585个,参保人数35191人(其中: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单位142个,参保人数18283人); 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1571人。

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截止2024年10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1214万元,支出902万元,结余312万元;国有困难企业医保金征收1477万元,支出346万元,结余113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98万元,支出615万元,结余183万元。在“十一五”期间,我局在医保工作中获得了省级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我局被共青团南昌市委授予了“青年文明号”;2024年我局又被妇联评为“巾帼英雄示范岗”。

4、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25062人,实收工伤保险金108万元,占全年任务97.9%;实付工伤保险金38万,赔付率100%。

5、生育保险工作

生育保险费人数11646人,实际征缴103万元,收缴率100%; 实付生育保险金15万,赔付率100%。

6、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参保人数,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全县参保人数为20.9406万人,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31%,参保缴费率全省排名第二;征缴基金3378.70万元(其中补缴人数为1.0548万人,补缴金额为970.19万元),列全省第一;为农村重度残疾人433人代缴新农保基金4.33万元。二是待遇发放人数,全县发放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人数为4.7210万人,其中今年到龄的815人,发放金额为2828.758万元,发放率列全省第三。

二、2024年和“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不断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特别是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工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有利平台;为打造“阳光人事”,建设过硬干部队伍做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健全人才库建设,做好单位考核、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工资审批及职称评定工作。

(二)紧紧围绕2024年工作要点及上级下达我县“民生工程”指标任务,扎实做好“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文件精神,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稽核力度,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以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指标任务能够按期完成。

(三)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简称“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全面准确地把握“两法”的内容和实质,切实依据“两法”指导劳动保障工作,确保“两法”在我县尽快全方位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自身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转变工作观念,提高工作效益,强化服务创新意识,使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大力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大就业力度。通过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快工业园区的建设,创造更多的适应城镇新增从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岗位。通过县城规模的扩张,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开发社区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尽可能的帮助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成 员就业;继续以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引导,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多渠道就业和自主创业;做好小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作用,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多渠道的就业和自主创业。

(六)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利用县、乡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复退军人等就业提供优质服务。一是组织开好2024年各种招聘会;二是搞好“送岗下乡”活动,争取每月送岗下乡一次;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扩大就业面;

(七)扎实做好培训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困难,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一是为工业园区用工、工业一区、二区用工提供岗前培训,努力解决园区“招工难”问题;二是为农村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就业提供技能培训;三是为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军人自谋职业和创业提供创业培训。

(八)着力抓好劳务输出工作。一是劳务输出坚持就地转移与输出并重,鼓励劳动者就地就业,做好“两个合同、三个台帐”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以实现市、县、乡三级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为硬件,解决工业园区用工和当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需要;二是树立品牌,在发展传统劳务输出优势的同时,形成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牌。

(九)充分利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保服务室网点优势,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外出务工,进一步完善劳保所(室)服务功能,提高工作质量,使其真正起到促进就业再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十)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力争弥补由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而产生的基金缺口,实现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的新突破;建立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十一)健全参保人员信息、开展离退休人员指纹年检识别系统和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基础管理的要求;重点落实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依托社区平台服务体系,完善离退休人员资料信息化管理,加强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建设。

(十二)加大我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力度及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扩大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将事业单位纳入社会统筹。尽快建立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险制度。

(十三)充分运用我县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把握灵活的参保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降低门槛、逐步吸纳”的方式,切实解决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定点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和准入制度,做好定点协议服务管理,督促定点机构严格执行“三个目录”,努力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十四)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和正确使用,确保社保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十五)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人才选拔、培养、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业务的信息化。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各项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

(十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事人才、劳动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十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健全和规范人事人才、工资审核、职称评聘、公共就业服务、社 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各项工作职能,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培训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人才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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