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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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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2024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关于2024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意见》和《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新”总体要求和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充分发挥地处——x“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奋力建成魅力门户、中开放枢纽、城乡共美高地。到xxxx年:

——城镇空间更具规模。做大做强“三城一园两中心”,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县城规划范围达xx平方公里,县城常住人口达xx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xx%左右。

——城镇经济更具实力。县域经济总量突破xxx亿元,占贵安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x个百分点以上。全力做大做强现代化工首位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xxx亿元。

——城镇品质更具内涵。三年内全面改造完成棚户区xx个、老旧小区xx个、背街小巷xx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xx%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xxx%,城区路灯亮灯率达xxx%,“雪亮工程”实现全覆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城镇服务更加完备。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x所,引进xx年一贯制优质民办学校x所,构建户籍管理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匹配的教育供给服务体系;每千人床位数达x张以上,每千人医生和护士分别达x人、x人以上,创建三级医院x家;新增城镇就业岗位x万个以上,城镇吸纳聚集人口功能明显增强。

——城乡融合更加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四带一园”产业布局,建成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xx个以上。农民持续性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力争控制在x以内。

二、优化城镇发展格局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核心,现代化工产业园为支撑,镇和镇为区域中心的“三城一园两中心”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动产城互动、港城联动、景城融合。坚持东拓西进,加快顶方新区建设,形成东湖组团,推动县城向东拓展;强力推进翁井水库水功能置换,加快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建设,形成西部组团,推动园区与县城形成产城互动。加快港港区及集疏运道路建设,将花梨集镇纳入港区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临港产业,推动港城联动。以打造禾丰康游度假区、南江康居颐养区、健康制造区为抓手,建成市北部康养健康城,形成景城融合。到xxxx年,产城建成区面积达xx平方公里,港城建成区面积达x平方公里,景城建成区面积达x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做大现代化工园区。全力实施工业大突破奋进计划,将xx镇、xx镇、xx镇纳入经济开发区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园区交通、能源、通讯、物流、标准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坚持产业协同,合理布局“一区五组团”,建成市北部xxx亿级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到xxxx年,园区建成区面积达xx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四)做强区域中心城镇。稳步推动产业、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资源要素向镇、镇倾斜,增强区域中心城镇承载能力。到xxxx年,镇和镇建成区总面积达x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大城镇人口规模

(一)促进人口合理聚集。提升县城和区域中心城镇的人口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人口向县城聚集,有序引导宅吉乡、高寨乡、毛云乡等乡镇人口向区域中心城镇聚居。到xxxx年,全县城镇常住人口达xx万人,县城常住人口达xx万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制造业、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产业和就业规模;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着力保障农村转移人口住房、教育、医疗等;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优先安置在县城和区域中心城镇。到xxxx年,农村人口向县域城镇转移达x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人才工程”引进计划,重点引进现代化工、现代农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人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吸引更多外县籍高学历人才来县就业创业。积极组织县域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设立专家人才工作站,推动人才(团队)到创办企业。到xxxx年,全县人才总量达到x万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强城镇经济支撑

(一)夯实城镇产业基础。深入实施产业奋进计划,做强城镇现代产业支撑。突出现代化工首位产业,抢抓磷酸铁锂市场风口期,强力推进实施以“磷系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产业为主链,氯碱化工、新型建材为辅链的新型现代化工“倍增再倍增计划”,强化精准招引,全力打造市北部千亿级现代化工产业核心支撑引领区。突出富硒功能农业,主攻“茶、蔬(菌)、果、药、猪”五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高标准富硒种植展示区、富硒产业支持平台、加工园区服务平台,形成富硒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打造富硒功能农业示范县。突出康养度假产业,深挖文化、地热、峡谷等资源禀赋,盘活优势旅游资源、强化多业态叠加,积极发展南部生态康养、温泉疗养、旅游地产等产业,串珠成线开发精品旅游项目和线路,打造“生态+温泉+硒养”的中全时特色康养度假区。到xxxx年,园区新增xx亿级项目x个以上,园区总产值达xxx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xx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xx%左右;旅游收入年均增长xx%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重点支持安达科技发展壮大、转主板上市,支持磷化集团、川东化工和三环磨料等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台农、蓝芝等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正邦、正大等企业早日投产达产。支持家家康大药房、宏顺汽贸等企业上限,支持劳务派遣服务、广告、汽车修理与维护等服务行业企业上规。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到xxxx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xxx家,高新技术企业达xx家,新增上市企业x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xx家,限上商贸业企业达xx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xx家,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xxxxx家。(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扩大城镇投资消费。加快推进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强力推进“x+x+x”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百场千店万铺”行动计划,提升打造万象君汇、麒龙广场等传统商圈,加快推动中国硒街升级。到xxxx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xxx亿元以上,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xx%以上,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xx%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达x.x%。(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一)构建现代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县城至久城大道建设,改造提升云开二级公路,积极融入贵安城市经济圈。

(二)优化市政公共交通。

(三)提升城镇保障能力

六、提升城镇形象品质

(一)加快城市更新改造。

(二)提高城镇治理水平。

(三)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七、保障城镇公共服务

(一)保障教育服务供给。优化调整教育布局,大力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xx所,与市同步在全省率先通过学前教育国家普惠认定;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xx所;推进实施普通高中五年自主发展计划,巩固一中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成果,完成三中省级“信息技术教育”特色学校支持计划项目建设,组织职校争创省级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引进一所优质xx年一贯制学校,充实办学力量。强化师资培训与学历提升,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到xxxx年,新增学位达xxxxx个。(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康复服务供给。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力争完成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硒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通过三级医院认证,力争卫生院、花梨卫生院、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将南江卫生院提升为医护康养一体化机构,建成县人民医院老年病康复中心。贯彻落实“三孩”系列优惠政策,释放生育政策潜力,逐步建立完善x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xxxx年,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x张以上,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x人以上,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x人以上,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x人,成功申报省、市重点专科x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住房服务供给。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长租房政策,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到xxxx年,新增房地产开发量达xxx万平方米,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xxx套以上,建成高端人才公寓xxx套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县乡村一体化教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加快文化体育公园、“三馆一中心”、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体育馆、体育场、游泳中心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优先开通禾丰、南江、双流、永温公交专线。推进省市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创建,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xxxx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x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成“三感村寨”xx个以上,争创省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x个,市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xx个,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型村寨xx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等升级,争创“美丽农村公路”国家级示范县。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水利输送管网,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面清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加快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步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到xxxx年,创建“美丽农村路”xxx公里,农村集中供水率达xx.x%,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率达xx.x%以上。基本实现xG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贯彻落实“三孩”系列优惠政策,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增强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流动人口分布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常住人口市民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到xxxx年,人均预期寿命比全国平均水平增加x岁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完善乡贤返乡、城乡人才合作交流等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推动教科文卫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深化“三变”改革,在全县范围大力推广水东乡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和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强化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日常工作,全面推进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

(二)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规划设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规划法律约束和实施监督,注重城市设计和特色风貌塑造管控。加强村庄规划和风貌引导,加快塑造山水城市、绿色小镇、和谐社区、富美乡村特色风貌。

(三)强化项目支撑。县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完成时间节点,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

(四)强化考核评估。县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委督办督查局,制定县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将县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纳入县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第二篇: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如何推进城镇化发展

兽医学院

陈嘉琪

201330730502

我国城镇化的历史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其不仅可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农民生产和收入水平,而且有助于扩大消费、拉动投资,释放更大的内需潜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用好新型城镇化这个强大引擎。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向城市流动的30多年,也是改革的30多年。从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可以说是推动城镇化的最大动力之一。改革开放前,通过严格的城乡户籍隔离制度,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自由迁徙”受到严格限制,加上大量的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出现了“逆城镇化”倾向。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起到关键作用,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后至90年代中期的几年间,中国经济进入黄金发展期,涌进城镇的农民工规模急剧扩张,每年增加约2024万人。数以亿计的农民工成为“中国制造”的主力军,为中国经济创造了巨大“人口红利”。城镇化由此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城镇化和工业化、现代化相互促进,城镇化率从1990年的26.41%提升至2024年的36.22%。有专家认为,20世纪90年代的十年,经济体制改革带动了城镇化的进程,打造出“长三角”这样快速工业化、现代化、开放型的核心区域。

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后的今日,“重物轻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中国经济也开始面临增长困局,城镇化和改革同时走到了新的路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论述引人注目。李克强提出,把城镇化最大潜力和改革最大红利结合起来,形成叠加效应,中国经济就有长久持续的动力。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未来10年,是中国转型发展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关键时期。以人口城镇化为支撑,走向公平可持续,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二次转型与改革的战略目标。

事实上,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涉及一系列亟待突破的改革,包括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其中,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最为迫切,通过这两项改革,将进一步打破农村和城市、农民和市民之间的藩篱。2024年,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重大改革方案等。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成立这样一个联席会议制度,被看作是为了此后进一步改革作出准备。党的“十八大”把新型城镇化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种种政策信号表明,城镇化已成为党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和政府的重要政策着力点,并将成为中国核心国家战略。

如何有效的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统一价值观,是有效推进城镇化的前提

推进城镇化,首要的是政府和企业形成统一价值观,通过考察、培训等方式,使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各方认识什么是城镇化,如何用市场化推进城镇化,共同研究需要达到的发展目标,以及双方合作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如配套政策的支持、组织领导机构、双方责权利的划分等。如此,城镇化建设必然能够实现“政府得发展、百姓得实惠、企业得效益”三方共赢的良好愿景。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是顺利实施城镇化的保障 既然城镇化不同于房地产开发,则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程序就十分必要,如城镇化项目立项和土地指标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政策、金融服务规范等。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部门,如发改委、建设和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等,有必要抓紧研究出台与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程序,保障城镇化项目顺利推进。

2.为适应市场化运作需要,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应本着“谁投资谁收益、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分配机制,保障实施主体的积极性。

3.要使金融机构能够为城镇化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则首先需要在行业类别上重新定位城镇化,使其区别于房地产,以便金融机构能够不受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约束,为城镇化项目提供服务。其次,针对城镇化项目的金融产品创新,也是金融部门需要研究的课题,如项目贷款形式、抵押物标的设定等。

(三)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有力支撑

我国地域广阔,地区经济发展的条件差异大,发展方向不尽相同。如何实现城镇化的个性化,使区域发展既符合当地实际,又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并从考核机制上建立有针对性的考核目标,从根本上消除政府短期行为的动机,使政府真正由经营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是中央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课题。

如何以新型城镇化助推地方城市发展:

(一)注重产城融合,城乡发展一体化。

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产与城的关系,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以产留人,避免因缺乏产业支撑而导致的“空城”困境。一是基础设施一体化。坚持现代化元素与市民内在需求相统一,统筹推进交通、信息、能源、环保、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坚持“地上”和“地下”相结合,既做好“显绩”工程,又做好“隐绩”工程。加强市域、市际间基础设施对接,强化区域基础设施协调与共享。科学布局加密型紧凑型城市,大幅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二是镇村发展工业化。实施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同步推进的策略,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土地和资本的流动,把工厂办到农民的家门口,发展壮大村镇集体经济,农村就地变城市,农民就地做工人、做老板,使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三是优势产业集群化。坚持走集聚发展之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促进各类企业向城市、园区、经济带集中,逐步在有条件的农村片区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层次较高、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规模效益和集群效应。建立一批符合乡镇实际、具备发展潜力的产业基地,促进产业链条向前端设计和后端服务延伸,做强做优制造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支持产品开发、技术创新、检验检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行业平台建设,为乡镇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城市发展组团化。优化城镇片区主体功能,推进区域统筹,加强资源要素、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行政资源的整合,推动城市空间从分散到集聚,从多组团到大组团,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加强城市对接区域发展,融入大城市群,突出城市发展个性,形成城市之间合理分工、布局。

(二)注重创新驱动,城市运营绿色化。

创新驱动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正确处理城市扩张与城市更新的关系,大力推进城镇产业创新和管理创新,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采取政产学研结合、校地合作、协同创新的方式,由地市投入资金、提供研发用房,由高校院所投入技术、人才、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推动高校研发与地市需求的无缝对接,构建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凝聚创新资源,培育创新载体,建设一批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产业基地和创新产业集聚区。对应“国家制造2024战略”,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推动城市产业低碳化发展。二是加快城市管理创新。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城乡统筹规划管理机制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机制。推进“互联网+”城市信息化管理,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创新应用,统筹实施“智慧环保”、“智慧医疗和教育”、“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重大信息化工程,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资源集约化利用。三是加强环保治理创新。按照让人和城市融入大自然的发展理念,明确城市发展的边界,严格落实生态红线规划管控。创新城市环境治理制度,持续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强化对山麓、滨水地区的开发建设控制,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田园,塑造具有地方特色、望山见水、疏密有致的城乡风貌。利用边角闲置地块和景观岸线等,建设方便市民休闲活动的社区公园,打造“快节奏、慢生活”的宜居生活空间。

(三)注重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是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是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积极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保障广泛、覆盖全面、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设施一流、网络健全、内容丰富、参与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渠道多样、本外共享、优质均衡、城乡协调”的地方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二是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向基层社区全覆盖。针对基层社区公共服务先天投入不足、供给机制不完善、专业水准不高等问题,统筹规划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把治安、环卫、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费用纳入市财政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法律仲裁、心理疏导等基本公共服务延伸至基层社区。创新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政府下沉到村(社区)的行政工作和公共管理任务,有效推动村级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经济事务“三分离”,减轻村(社区)的经济负担。引入专业化、社团化、公司化运作的服务机构,提高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三是统筹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异地务工人员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推进包括异地务工人员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必须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和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途径,逐步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共享范围,有效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读书、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让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注重社会和谐,城乡社会治理法治化。

加强和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是当代政府必须履行的核心职能,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一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独特作用,建立“党组织领导、村委会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探索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人际关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集体协商和共同治理模式。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和清单,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不断完善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积极拓宽居民参与渠道。二是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积累的矛盾以及经济社会转型产生的矛盾错综复杂,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压力大、任务重、挑战性强。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创新社会治理的方法和手段。建立融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居民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建立集组织领导、预防调处、快速处置于一体的大预防机制。坚持全程跟进、适时介入、果断处置,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劳资矛盾多元化化解的源头治理机制。深入开发大数据在社会舆情、治安防控、应急保障、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方面的应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三是破解基层社会治理关键问题。正确把握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法治与德治、自治的关系,正确把握和处理继承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推出地方城市基层治理整体设计方案,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围绕创新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基层重大社会事务协调、村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基层民主和依法治理等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进行有效改革,建立完善充满活力的基层自治体制机制。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异地商会建设、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创新推广积分制管理,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五)注重多元包容,常住人口市民化。

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建设的核心,人的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工作环境的提升是城镇化建设的根本要义。一是有序拓宽人口市民化通道。以优化积分制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为重点,优化调整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政策。推行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户籍制度改革,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工作时间长、可以适应城镇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人口市民化问题。加快户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依法依规保障本市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实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待遇一体化管理。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体系。二是培育多元包容的城市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融入地方城市人文精神,化为市民的内在准则和行为习惯。大力培育和塑造具有开放开明、兼容特质的包容文化,增强地方城市文化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大力培育塑造地方城市精神,精心宣传推介地方城市形象,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城市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大力倡导和弘扬平等、友爱、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使本外人口和谐相处,构建本外融合型社会。推进基层文化站、图书馆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广泛开展便于社会各群体参与展演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使外来务工人员有好书读、有好讲座听、有好展览欣赏、有好平台展示,营造和谐、兼容、共享的文化氛围。三是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坚持经济与文化双翼齐飞,以文化建筑延续城市文明,加强城市工业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存,增强城市文明的积淀。依托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时间全天候、空间全覆盖的图书馆网络,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发动市民共建学习之城。依托绿道网、森林公园等,引导市民参与环保行动,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加快构建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提高市民的诚信意识。以空巢老人、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为服务重点,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推进城镇化,需要从意识上和行为上进行重新认识,并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政策,使参与城镇化进程的各方主体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第三篇:以人为本推进新型城镇化[范文模版]

以人为本推进新型城镇化

近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4─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规划》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是指导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是《规划》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我们大致用了3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近百年的城镇化历程,成就举世瞩目。1978─2024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与此同时,人口城镇化不彻底,成为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以人为本体现在发展目标和具体规划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目标上,《规划》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着重强调了要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的问题,在今后一个时期,要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规划》还提出,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部署中,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对政府自身的改革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日益迫切的更高要求。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城镇化率在50%左右的阶段,社会矛盾将进入一个集中释放期。比如英国19世纪中期的“宪章运动”,美国20世纪初期的“进步运动”,以及近年来在北非等地方爆发的社会冲突和社

会动荡,都是发生在城镇化的这一历史阶段。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以城市为主要载体和人口聚集地的现代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带有高度不确定性特征的风险社会,是一个“权力”和“权利”矛盾日渐凸显的变革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贯彻好以人为本要求,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调整和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效地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四篇:第八篇 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三五规划纲要

第八篇 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三十二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

第一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条件,实行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体责任。

第二节 实施居住证制度

全面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各级政府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的差距。

第三节 健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城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第三十三章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加快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纵轴,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

第一节 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

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提升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展壮大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引导北部湾、山西中部、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促进以拉萨为中心、以喀什为中心的城市圈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推动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实现城市群一体化高效发展。

第二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

发展一批中心城市,强化区域服务功能。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加快提高国际化水平,适当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强化与周边城镇高效通勤和一体发展,促进形成都市圈。大中城市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延伸面向腹地的产业和服务链,形成带动区域发展的增长节点。科学划定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第三节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镇

以提升质量、增加数量为方向,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引导产业项目在中小城市和县城布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配置。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完善设市设区标准,符合条件的县和特大镇可有序改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提升边境口岸城镇功能。

第三十四章 建设和谐宜居城市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城市病”防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城市。

第一节 加快新型城市建设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绿色城市。加强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数据和物联网发展,建设智慧城市。发挥城市创新资源密集优势,打造创业乐园和创新摇篮,建设创新城市。提高城市开放度和包容性,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延续历史文脉,建设人文城市。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建设密度较高、功能融合、公交导向的紧凑城市。

第二节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市政管网等地下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交通安全等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城市新建居民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学校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建小区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建标准。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支持海绵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

第三节 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

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更好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全国重点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第四节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改革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精细化、全周期、合作性管理。创新城市规划理念和方法,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管控。全面推行城市科学设计,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倡城市修补改造。发展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

第三十五章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需结构,稳步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更好保障住有所居。

第一节 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以解决城镇新居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对无力购买住房的居民特别是非户籍人口,支持其租房居住,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货币化租金补助。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研究完善公务人员住房政策。

第二节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在住房供求关系紧张地区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在商品房库存较大地区,稳步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扩大租赁市场房源,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发展旅游地产、养老地产、文化地产等新业态。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升住宅综合品质。

第三节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建筑质量,方便住户日常生活和出行。完善投资、信贷、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第三十六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经济支撑辐射能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拓展农村广阔发展空间,形成城乡共同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培育发展充满活力、特色化、专业化的县域经济,提升承接城市功能转移和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能力。依托优势资源,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服务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第二节 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规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加快农村宽带、公路、危房、饮水、照明、环卫、消防等设施改造。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治理,整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等突出问题。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传承乡村文明,建设田园牧歌、秀山丽水、和谐幸福的美丽宜居乡村。

第三节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促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

第五篇:**州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汇报

**州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立足区位特点,围绕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动产城融合,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

(一)以“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我州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用3年时间分类、分批、分期对全州县城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县城基本功能、美化生态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在2024年内建成2—3个“美丽县城”,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将全州8个县(市)城市均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形成绿色**洁净**秀美**的重要载体、全域旅游重要目的地和县域经济发展重要支撑。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强调的“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理念,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普者黑水乡特色小镇、广南坝美世外桃源特色小镇、**古木三七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3个特色小镇计划总投资73.45亿元,其中丘北普者黑水乡31.05亿元、广南坝美世外桃源11.5亿元、**古木三七小镇30.9亿元。目前,各个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已于2024年9月底全部开工建设,截止2024年11月底,3个特色小镇共完成投资38.16亿元,其中:普者黑水乡小镇完成投资16.1亿元,**古木三七小镇完成投资

20.56亿元,坝美世外桃源完成投资1.5亿元。

(二)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突出抓好**三七产业园区、马塘工业园区、砚山工业园区、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麻栗坡(天保)边境贸易加工园区、马关边境贸易加工园区、丘北工业园区、广南特色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园区、富宁边境贸易加工园区(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科学确定园区主导产业,推动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企共建、项目带动的有效运行模式。2024年,我州完成园区投资89.8亿元,新引进28户企业入园发展,从业人员4.85万人,实现园区增加值176亿元、利税86亿元。完成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启动**、丘北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文砚大道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5公里、城市污水管网44公里、天然气管道27公里,实施棚户区改造住房2.35万套,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48.4%,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落实农民进城落户优惠政策,城镇常住人口达到

153.36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1.97%。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三农”发展步伐加快。

(三)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劳动力向产业集聚区转移。

我州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方面,突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发展三七、烤烟、辣椒、商品蔬菜、甘蔗、水果、茶叶、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文品入沪”“文品入粤”“文品入京”工作。引导人口向产业集聚区转移,截至4月底,全州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40万人,完成任务数4万人的60.01%,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0.36万人,完成任务数1万人的36.02%。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4.0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全州共整合相关部门培训资金2755万元,明确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资金,用于到州内园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给予补贴。全州累计培训农村劳务经纪人1069人,其中841人培训合格后被人社部门聘为农村劳务经纪人并颁发聘书,通过劳务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全州已认定扶贫车间106家,吸纳就近就地就业1694人,全州共有12117名贫困劳动力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二、以民生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城镇公共服务能力

(一)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

一是出台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州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先后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州公安机关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在全州治安部门建立户籍制度改革督察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州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州公安局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明确放开我州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切实解决重点群体在城城镇落户限制,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零门槛”的户口迁移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我州“十三五”规划制定的“十三五”期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根据《中共**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关于建立健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任务要求,到2024年**州户籍人口达到113万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28.44%,截止目前,我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17.81%。三是举办户籍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为使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全州公安机关2024年以来多次举办户籍制度改革暨户籍业务培训班、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共1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四是开展户籍制度政策宣传。

2024年来,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积极协调配合宣传部门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舆论宣传,并由州局统一制作全州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期间,在州、县(市)电视台播放滚动主题宣传片45条、滚动广播宣传55则、报刊宣传63条;全州共制做治安户政窗口、便民服务窗口、派出所户籍窗口宣传展版600余幅,制作社区、村(居)委会宣传海报3000份、宣传品100000余份。

(二)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州202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紧紧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任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全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为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截止目前,我州共有城镇人口706500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17.81%。2024年,我州共办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66291人,其中:办理出生落户12986人、退出现役210人,城镇人口迁入14209人、乡村人口转城镇人口38759人,其他127人。2024年一季度,我州共办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9652人,其中:办理出生落户3845人、退出现役26人,城镇人口迁入3724人、乡村人口转城镇人口2024人,其他32人。

(三)把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异地扶贫搬迁工程。

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农户

以前分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等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的地方,既不适宜居住,又不方便生产生活,特别是经济落后。为此,搬迁目的地大多选择城镇、县城、工业园区等生产生活便利的地区,让搬迁农户既要“洗脚进城、又要发展致富”。我州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共计划搬迁9211户38146人。截至2024年12月底,各任务推进情况为:2024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584户15150人,2024计划建设的3584套安置住房已全部动工,已竣工3582套,竣工率99.94%;已搬迁入住3484户,入住率97.2%。2024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253户21607人,2024计划建设的5253套安置住房已全部动工,已竣工5058套,竣工率96.3%;已搬迁入住4747户,入住率90.4%。2024年计划实施的易地扶贫搬374户1389人,目前,安置点已全部动工建设。2024计划建设的374套,已动工建设322套,开工率86.1%,其中已竣工278套,竣工率74.3%;已搬迁入住278户,入住率74.3%。通过搬迁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采取产业脱贫、就业培训脱贫、落实就业岗位或劳务输出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低保兜底脱贫等方式,着力提高易地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能力,努力使搬迁群众“搬得出、住得下、能致富”的目标。

(四)大力推动基本教育均等化。

2024年,全州有各级各类学校2127所,其中:高等教育学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27所(普通中专

5所,成人中专6所,职业高中15所,技工学校1所),普通高中22所(完全中学14所,高级中学7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129所(普通初中10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6所),小学1128所(完全小学859所、教学点269个,教学点中一师一校点8个),幼儿园811所,特殊教育学校7所,工读学校1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759238人。其中:高等教育17000人,中等职业教育30132人,普通中学223130人(高中63110人、初中160020人),小学363975人,幼儿园123392人,特殊教育学校1409人,工读学校200人。有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49141人,其中:高等教育学校903人,中等职业学校2105人,中小学37072人,幼儿园8801人,特殊教育学校247人,工读学校13人。有专任教师44750人,其中:高等教育学校671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797人,普通高中4079人、学历合格率98.6%,初级中学11282人、学历合格率99.69%,小学20928人、学历合格率99.92%,幼儿园5744人,特殊教育学校236人,工读学校13人。目前,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7.32%,比上年提高5.31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2.05%,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4%,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生师比17.39: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2.13%。专任教师11282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69%,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生师比14.18: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5.54%,比上年提高5.17个百分点。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8.60%,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9097人。在小学就读14025人,在初中就读5072人。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151782人。在小学就读107784人,在初中就读43998人。

(五)积极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我州出台了《**州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州整合资源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州鼓励贫困劳动力入园区就业实施方案》、《**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等文件。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4.0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全州共整合相关部门培训资金2755万元,明确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资金,用于到州内园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给予补贴。全州累计培训农村劳务经纪人1069人,其中841人培训合格后被人社部门聘为农村劳务经纪人并颁发聘书,通过劳务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全州已认定扶贫车间106家,吸纳就近就地就业1694人,全州共有12117名贫困劳动力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三、转变管理方式,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一)盘活农村沉睡资源,让转户群众带着资源进城。

我州农村“三权三证”确权颁证抵押工作先行先试,目前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24年,全州农村产权贷款(包括农村产权抵押、资产保证、综合授信等)余额740132万元,其中: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06684万元,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余额25247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0351万元,其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2802万元,资产保证贷款余额24648万元,综合授信贷款余额540505万元。2024年以来累计发放416120万元,其中:农房抵押贷款28450万元,农村土地抵押贷款25247万元,林权抵押贷款10951万元,其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4800万元,资产保证贷款10744万元,综合授信贷款346279万元。我州大力推进“文品出文”,烤烟、辣椒、蔬菜、食用菌、畜牧业等产业不断壮大,新增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户,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08家,新组建农业投资公司8家,新发展认定家庭农场20个,粮食连续17年增产,实现农业增加值172.48亿元,增长6.3%。

(二)加大社会民生事业投入,农业转移人口充分享受城镇红利。

我州大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财政支出的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24-2024年**州投入城镇化建设479439.29万元,其中2024年57502万元、2024年49770.24万元、2024年90614.18万元、2024年122769.51万元、2024年158883.26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257475.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8170.7万元,州级资金33892.65万元。主要支持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447169.48万元、一水两污及垃圾、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14706万元、城乡规划1610.17万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6900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2150万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840万元、城乡公厕改造建设项目4108.5万元等项目。完成教育固定资产投资26.1亿元,新建校舍40.82万平方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77.32%、92.05%、65%。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完成医疗卫生建设投资6.96亿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100%,疾病防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艾滋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641.57万人次,5.66万人享受高龄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显著提升,共有17.11万户35.82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分配公租房6.32万套。新增各类养老机构38个,新增床位800张。

(三)积极开展外出务工服务,做好转移就业的跟踪维权服务。

我州有针对性地做好节前节后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为新转移人员和节后再外出人员积极提供用工、维权、交通和票务等方面的帮助,积极为各地提供转移就业信息和服务。采取公开征集、集中座谈、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返乡农民工务工状况,主动收集维权线索,通过省内外的维权网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对驻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劳务服务站)管理,依托人社系统省内外“人力资源工作站”、人社与工青妇共同设立的“云南娘家人服务站”,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维护权益、协调关系,提高稳定就业率。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一是加强转移就业的供需对接,切实提升有组织输出规模。加强与园区、企业、省内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对接,通过“村村清行动”按照贫困群众的就业意愿多渠道组织转移,让他们“出得去、留得住、回得来”,提升转移就业就业质量。对有组织的规模输出,安排专车、专人带队,跟车全程服务,确保安全输送到位,实现全程无缝对接。二是积极举办招聘会。各县(市)积极推动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参与举办招聘会,把招聘会开到乡镇开到村,同时吸引州外的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携带岗位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让农村劳动力有更多更好的就业选择,营造就业帮扶氛围,积极推动

**州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三是积极推动**州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同时吸引扶贫车间入驻,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四是积极抓好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截至目前2024年**州共举办劳务经纪人培训9场,培训劳务经纪人877名,培养出一支带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红娘”。

(四)以完善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

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我州积极探索先后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4年)》、《**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各县(市)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出台了很多实施细则,有力地保障了转户群众的各种权益。如:丘北县出台政策严格落实“每年将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1/3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的要求,累计为“农转城”居民提供保障性住房2500套。富宁县出相关台政策,凡富宁籍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购买唯一普通商品房,完税后出示公安部门提供的落户证明相关材料,可享受县政府补助给市民化居民购房奖励资金,购买户型为70至90平方米商品房,可享受政府奖励10000元;购买户型为90至120平方米商品房,可享受政府奖励5000元;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部免除书费、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业人口子女给予享受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对高中、职高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分别给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1500元;就读职高涉农专业的农业移转人口子女,给予免学费每人每学年2024元;对被高校录取的大学生,每个大学生根据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程序,给予

1000元至6000元的贴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五)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导农民规范流转土地。2024年,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示范合同文本下发各县(市),要求县级及时转发到各乡镇及土地流转较多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土地流转主体,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截止2024年底,全州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份数136223份,其中: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份数71386份,口头协议流转合同份数64837份,书面流转合同占流转合同的比例达到52.4%,无协议流转或口头流转承包土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引导农户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户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4年,全州50亩以上的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52737亩,其中:50—100亩的64533亩,100—300亩的34353亩,300—500亩的22460亩,500—1000亩的41939亩,1000亩以上的89452亩。三是狠抓纠纷调处,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双方权益。州农经站于2024年10月召开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暨农经信访工作培训班,邀请到农业农村部经管总站特邀培训专家毕菽娟等老师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及农经信访工作,共对州、县农业农经部门71人进行培训,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能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员队伍和农经信访工作队伍打下了良好基础。

2024年,全州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总量4508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3262件,土地流转纠纷949件,其他纠纷297件;调处纠纷总数3862件,其中:调解纠纷3845件(乡镇调解1123件,村级调解2722件),仲裁纠纷数17件(和解或调解13件,仲裁4件)。土地流转纠纷及时调处有效保护了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我州新型城镇化工作却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综合交通、水利、能源、民生领域瓶颈制约突出,发展基础还不牢固,特别是重大项目储备不足、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城镇产业不强、城镇建设资金匮乏、城镇化建设理念不新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相关配套满足不了群众需求。由于受财力制约,我州在医疗、社保、教育、住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上的投入有限,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城镇基础设施和市镇功能配套建设滞后,城镇承载能力不足,实体经济数量较少,企业吸纳农业人口进城就业能力有限,缺乏产业支撑,造成在就业、创业等方面困难。三是思想认识不足。个别县(市)和部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认识不足,存在片面理解,没有从长远看到开展城乡统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作深入调查和研究,没有把此项工作放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中来统筹考虑,认识不到此项工作对城镇化的“抓手”、“突破口”及“带动”作用。

我们将以省里这次摸底为契机,进一步把**州各项新型城镇化工作做实做好,努力开创全州新型城镇化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放开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条件,以具备一定学历或技能的人才、升学或毕业进入城镇的学生、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以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全面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在城镇地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不受年龄限制,可以申请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但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需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最低住房标准,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其户口登记在农村地区的配偶、子女(含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在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口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二)着力保障民生增进福祉,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幸福指数。

一是着力提高就业水平。全面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政策,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建立普惠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转岗职工、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60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二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新建幼儿园80所,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60%左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着力解决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群体入学难问题,进一步解决“大班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落实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新建、扩建普通高中4所,新增学位1.5万个,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提高办学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68%。三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保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持续实施养老、社保、安居、帮困、优抚安置等民生工程,全面精准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坚决兜住民生底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

(三)大力培育发展园区产业、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基地。

一是加快园区平台建设。重点抓好马塘工业园区、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砚山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园区、砚山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马关达号工业园区、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示范园区等园区建设、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水电路、标准厂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为企业入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产业聚集发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产业园区和全产业链规划,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抓实服务措施,营造良好亲商营商环境。

(四)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体系,畅通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农民增收渠道。

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土地流转调研,掌握我州土地流转家底及问题。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通过创新机制、突出特色等方式,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主导产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带动、社会资本带动、种养能手带动和经营机制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模式。

(五)加强农村“三权”保护和流转工作,解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最根本的权利,保护和实现好这些权利是农民进城落户的必要条件。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加快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的建立,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公开、公正进行产权交易,使进城农民充分实现权利流转,获得最大的实惠。三是加快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研究工作。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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