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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工作,不管是个人或群体去进行,都需要反复操作、辛勤劳动才能完成。每一次具体实践,都有成绩与失误、经验与教训,及时总结就会及时取得经验教训,提高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实践,不断总结,那么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知识越来越广,智慧越来越高,所进行的事业通过总结才会不断发展、前进。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法制年终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制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配合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民政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制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好基础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据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红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红岗区民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近10项80余条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首先,狠抓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根据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教育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地学完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知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与各街道党委、杏树岗镇、兴隆牧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责任状,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设立监督台,健全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形成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
其次,下大力气抓了民政法律、法规的汇总、分解工作。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对民政工作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做了统计、归类和分解,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包括《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民政局责任人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民政局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拓宽和延伸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坚持做到“五个公开”。一是全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责任人管理职责分开;二是办事法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四是办事结果公开;五是管理规定公开。
二、强化监督,规范运作,确保落实
憗推进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区15个村委会和104个居委会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抓住今年“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契机,起草了《红岗区民政局“爱心献功臣行动”方案》,并组织18个单位为12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为8户优抚对象解决医药费9450元,聘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民政助理共10人作为义务行风监督员,随时监督,反馈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使我区民政工作实现了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权限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的“四化”目标,使政府的扶贫政策在健康的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三、依法行政,统揽全局,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民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首先,把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举办法律业务学习40期,职工干部每人法律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并在窗口服务单位婚姻登记处做到了法律卷宗和各项文书都齐整无缺,档案保管合理,受到市民政局执法检查组的好崐评。同时,每项业务都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程序。
其次,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民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一是改革救灾款物发放形式,走自我积累脱贫致富的路子。二是积极发展经济,增强实力,变输血型救灾为造血型救灾。设立扶贫捐赠站,设专人管理,并将所发放的救灾款物都向民众公开,做到持证上岗,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学习。
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进行治理,培养和树立更多的先进典型,干部和职工依法办事,为我区的经济繁荣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法制年终工作总结
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自我办XX年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XX年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五)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
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衡发展。
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法制年终工作总结
2XX年,我市公安法制部门按照市局党委和上级法制部门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三项建设任务,深化执法监督工作,以“规范执法,促进和谐”为总要求,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法制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以后,我局在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了贵港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督导等工作。同时在法制科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并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市法制部门按照《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在案件办理、审核、审议等环节中,对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及其他参与研究人员提出的不同意见,如实记录,作为落实责任追究的直接依据。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头一年,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县市区局(分局)均成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如港北公安分局还出台了《港北公安分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根据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全市法制部门积极推动公安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创新执法制度建设机制,规范执法标准,严密办案流程,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积极帮助基层办案单位发现、总结、提炼、完善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和制度,确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指导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
各基层法制部门通过抓好执法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如港北公安分局实施兼职法制员制度、庭审旁听制度。一是推行《港北公安分局规范执法质量规定》。规定明确了办案民警、办案单位及领导、审核案件的法制民警之间的责任,规范了执法监督的程序。该规定推行以来,民警普遍感到有压力,以往执法中不够负责任,办案拖拉,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推行执法质量“通行证”制。规定民警评先、评优、晋职、提拔必须通过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的资格审查认定,取得“良好”以上执法质量成绩。使每名民警、每起案件都在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了案件的处理公开、公平、公正。
各级法制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20XX年市局法制科分别对《XX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安部《涉案财物管理意见》、贵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实施规则意见》和《公安机关执法大纲》进行修改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各级法制部门制定执法制度和执法规范,规范和约束民警执法行为。为规范对交通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市局法制科组织三个分局法制室民警与交警部门进行座谈研讨,出台了《无证及醉酒驾驶机动车适用行政拘留调查处理规范》;交警支队法制科制定了《涉法事项法律审核审批制度》等五个制度,同时还编写出版了《现场执勤执法指导手册》等3本书。港北分局针对刑事案件的情况制定了《港北公安分局取保侯审案件操作规范》。港南分局围绕着接处警、立破案、案件审核、服务、监督等工作,制定、修改了一批办案制度和操作规范。桂平市局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8个制度。
各级法制部门建立“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活动制度。市局法制科在全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开展“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活动,各法制部门每月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评析。通过定期点评案例,以案析理,剖析执法问题,反思执法教训,以及疑难分析案例评析,供基层民警学习借鉴,以案例作为活教材,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真正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根植于警心,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中。
三、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
为更好的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强化日常考评工作,市局要求各县市局(分局)制定执法质量考评方案,并随机确定接受考评的办案部门,随机抽取案卷,由办案部门送案到法制科或直接到办案部门进行考评,改变了以往由法制部门送案考评的做法,日常考评成绩计入年度考评成绩,实现考评工作的日常化、动态化和实时化,每次考评均发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根据考评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通过日常考评,有效推进我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局(分局)法制部门也按照市局的要求积极开展日常执法质量考评,港北分局、港南分局、覃塘分局、桂平市公安局、平南县公安局等单位多次组织对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中考评,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现象。
四、充分发挥法制职能,做好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案件审核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全市公安法制部门依法对经济犯罪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劳动教养、强制戒毒、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着重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罚和程序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为配合办案单位及时执法保证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法制部门实行全天候备勤值班制度,为办案单位审核案件提供法律指导,开具法律文书。20XX年全市共刑拘2702人;逮捕1803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共7490人次。审核中,法制部门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办案单位提出并进行跟踪整改。如港北分局实行法制员分片审核,包干到人,落实责任,对审核中发现经常存在的问题,到包干单位进行点评、纠正,有效的堵塞了执法上的漏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执法问题的整改与纠正。
二是加大监督案件办理力度。在做好事前监督的同时,法制部门同样重视事中和事后监督工作。各县市局(分局)法制部门对刑拘、呈捕的案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主动上门了解证据收集情况,要求办案单位及时呈捕、移诉,对取保候审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及时跟踪处理。
三是日常工作中,法制部门热情、诚恳、耐心地接待来访群众,依时参加局长接访日、阳光热线的接访工作,协助信访部门办理案件等。全年市局法制科共办理信访、监督案件15起。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法制部门能充分发挥保障和监督作用,严格依法办案,既坚决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xx年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结7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复议维持原决定5起,占已办结案件总数的71.4%;申请人撤回申请2起,占28.6%。20xx年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当事人已撤诉;国家赔偿案件1起,已做出不予赔偿决定。
五是加强公检法联系,解决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提高刑事案件执法质量,各县市局(分局)法制部门加强了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对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探讨解决。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重特大案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行三长联审制和民警旁听庭审制。
六是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参谋,为办案单位做好指导。20XX年,法制部门围绕维护稳定、打击涉恶涉枪犯罪、打盗抢抓逃犯等公安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适用性指导意见,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依据。法制部门遇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加大对刑事案件审核力度,保证正确及时、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法制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耐心接受办案民警的业务咨询,解答执法过程中遇到各种法律、政策问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尤其为金融、土地等新型经济犯罪、涉恶涉毒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定性、取证、法律适用提供意见和建议。法制部门还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审核局民事合同5份。
七是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市法制部门结合执法实际,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和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调研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
五、加强法制信息化建设。
根据区厅部署,我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广西警务综合平台和警务信息录入工作,全市法制部门到各自联系的派出所进行警务信息录入工作指导。
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素质。
(一)20XX年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民警培训28期,培训领导300人次,民警3051人次。市局在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共举办了14期民警培训班,结业人数达778人次。5月上旬,市局法制科在训练学校举办全市公安机关专职、兼职法制员培训班,6月中旬,交警支队也举办全市交警系统法制员业务培训班。港北分局还以民警夜校的形式,对全体民警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这一点,得到了区厅法制部门的肯定。港南分局共集中培训2期,培训民警290人次。覃塘分局举办为期四天的全警公安信息化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班。桂平市局分三期组织了全体民警共549人次进行培训。
(二)开展执法讲座,讲解规范作法。开展宣讲11期1760人次,解答执法问题123个;收集、整理、剖析正面典型案(事)例22件,反面典型案(事)例15件,组织民警学习、讨论15次2103人。市局法制科先后到训练学校、港北分局、交警支队及森林公安分局,举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讲座》,6月12日,市局举办了《执法安全与党风廉政》学习讲座,纪委孔书记通报了全市、全区近年来所发生的一系列涉黑案件、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非正常死亡案件,对案件进行剖析,汲取教训,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港南分局开展4期有针对性的执法知识宣讲、7次讲座,解答执法问题51个,得到了广大一线民警的好评。其他局、分局也开展案例分析活动,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了涉案民警违法犯罪的原因,思想根源,使民警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七、全面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公安法制工作效能。
20XX年全市法制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等多种形式的走访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整治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帮助企业、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研究推出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新举措和整顿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上级部署,全市法制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社会科学发展观和“一教育三整顿”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深入查摆,切实整改,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公安法制工作发展的各个方面,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公安法制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安法制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民警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法制民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促进全市法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八、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部门民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二)是警力、经费、装备等问题始终制约着法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法制信息化水平还有待加强;
(三)是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等执法顽疾仍然存在;
(四)是法制信息化水平和警综信息系统的学习、推广、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五)是各地法制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法制信息还不能完全达到资源共享。
九、20XX年公安法制工作计划:
20XX年法制部门将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主题,加大执法指导检查监督力度,严格实施执法质量考评,加强警综信息系统的学习、推广和应用,实现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组织专门力量,精心部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执法理念、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实现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二)是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县级公安机关日常考评制度和市局机关日常检查考评制度,对日常考评的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成绩中,通过强化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和实时考评,实现执法质量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全面建立执法档案,把执法考评结果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挂钩,从而把执法单位的工作导向到重视执法质量上来。20XX年力争实现区厅在全区推行的网上考评。
(三)完善基层所队执法示范单位培养机制。开展基层所队执法示范单位的培养、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通过培养和创建执法示范单位,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带动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整体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四)进一步推进法制信息化建设。按照区厅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法制部门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利用法制信息网站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五)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要按照“三基”工程建设和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安法制机构,充实法制民警,改善办公条件和装备设施。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要通过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等手段,加强对各类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执法问题。同时要继续通过派驻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执法服务讲座、网上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为基层执法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六)落实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落实考评奖惩措施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