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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通知(2025年6[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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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通知(2025年6[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2025年6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近,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发

[2025]11号,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决定》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现就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决定》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专门就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作出决定,这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充分说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决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从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阐述了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识,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同时,《决定》从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是对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必将极大地增强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的信心,推进人民法院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

要把学习《决定》作为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法院党组中心组要安排一次专题学习讨论,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同时,要把《决定》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统一思想,增强信心,鼓舞士气。要把学习《决定》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增强学习效果。要重点学习《决定》关于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历史使命、职能作用等内容,认真研究新形势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讨论人民法院如何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如何坚持司法为民,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何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如何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等。

三、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决定》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贯彻这些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

1用,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护民,改进和完善立案工作,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弘扬司法民主,增强审判透明度,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畅通申诉再审渠道;要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对司法改革工作的领导,立足中国国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法官职业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机关,充实一线,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

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把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决定》的下发为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为人民法院工作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道路。当前,重要的是把《决定》的内容落到实处。为此,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研究扎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意见,并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将继续与中央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干部协管、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争取有力支持。各级法院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法院工作中的重点情况和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有力的支持,保证《决定》提出的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同时,要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协同行动,共同落实好中央的要求。

各地学习贯彻《决定》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重视加强立案信访场所建设,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建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争一流业绩,使之成为人民法院全局工作亮点。

2、着重从服务管理、功能布局、设施保障、制度规章等方面入手,端正思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完善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二、基本功能

1、诉讼引导。由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引导,根据来访群众的目的要求,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

2、立案审查。及时接收、审查案件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核算、收取诉讼费用。

3、立案调解。设立调解室,由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法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

4、救助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的,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决定诉讼费的减、缓、免除。

5、查询咨询。通过柜台窗口接待、登记本、触摸屏、电话、网络等手段和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承办法官及审判庭、开庭时间、案件流转、执行进展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材料收转。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或合议庭。

7、判后答疑。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通知原承办法官、相关审判庭进行答疑释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8、信访接待。接待群众初次来访、申诉或者申请再审,分流引导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妥善处臵集体访等重点信访,保持依法有序的信访秩序,保障机关安全和社会安定。

三、基础设施

1、立案信访场所面积应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法[2025]260号,建设部建标[2025]229号)建设,且符合工作的实际需要。

2、立案场所和信访接待场所应适当分开,做到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3、立案信访场所设臵于标志明显、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出入的地点。

4、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立案信访工作采用“柜台式”或“窗口式”等开放办公方式。

5、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信访场所设臵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网络等相关服务。

6、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有条件的法院应配臵公示屏幕、电子触摸屏、传呼系统等。

7、人民法院应在明显位臵公布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法官相关信息。

8、立案信访场所应当配备手持安检仪、液体检测仪、通道式X光物检仪以及防爆桶、防火毯等安检设备。

四、工作制度

1、首问负责制度。接待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向来访群众说明情况。

2、服务承诺制度。公开承诺立案受理、信访处理、信息查询、案件咨询、材料转交等有关内容的办理时间、期限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办事公开制度。公开立案信访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信息;公开投诉电话,设臵意见箱,专人负责处理群众投诉,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文明接待制度。工作人员应当着装上岗,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参照使用的文明用语及禁用语附后),高效及时、方法适当。

5、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明晰、任务明确、权责结合、考核有据。

五、岗位要求

1、导诉人员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询问来访人员的来访目的,按照不同要求介绍办事程序,指引办事地点,发放办事序号。

2、立案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或上诉材料,征求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对不宜调解的,告知诉讼风险,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准确计算诉讼费用,向当事人送达有关诉讼文书。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对因故不能当即立案的,应说明原因,并约定立案时间;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或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进行法律释明,告知有权处理的单位和机关。

3、查询咨询和答疑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提问,耐心回答问题,详细解释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提供诉讼指引。

4、材料收转人员接收诉讼材料应当认真核对,及时登记;接收材料后,通知相关审判庭领取,并做好移送交接工作。

5、接访人员应做到及时接待,耐心细致,初访必接,有诉必理。认真审查信访材料,听取意见,及时记录来访信息。对能够当场解答的问题,应即问即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告知按规定期限等待处理。对集体访等非正常上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编辑本段]

六、行为规范

1、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法院制服,按照规定佩戴法徽,挂牌上岗。不得披衣、敞怀、挽衣袖、卷裤腿、穿与制服不相称的鞋子;不得染彩发、染指甲、剃光头、纹身、蓄胡须。

2、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平和的心态,仪表端庄、自然,精力集中,举止文明,不带情绪上岗。

3、对待来访群众应态度诚恳、自然、亲切,语言规范、语气温和、语调平和,不得生硬傲慢、拿腔拿调。

4、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尊重年老、疾病或残疾当事人的人格;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应当特别关照。

5、遇到言辞激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应保持冷静,不得与其发生争执或不理不睬;对于当事人的攻击、侮辱性语言,应表明态度,及时予以制止;对当事人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耐心释明,礼貌拒绝。

6、对于多人来访,应努力照顾到在场每一个人的情绪,防止引发秩序混乱。

7、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工作细致认真、准确快速、优质高效,尽量减少来访群众的等候时间,避免因工作失误给来访群众造成负担。

8、对于需递交给来访群众的材料应当双手交到其手中,并嘱咐收好,不得扔或摔给来访群众。

9、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食,不得与他人有勾肩搭背、挽手、嬉闹等不雅行为。

10、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和借口怠慢、顶撞、刁难来访群众或推托、拒办相关事项,不得与来访群众争吵、打架。

[编辑本段]

七、接待用语

1、接待时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语句和说法。不得使用任何辱骂、嘲讽和挖苦的语言,不得大声斥责、教训来访群众。

2、对来访群众要称谓恰当、说话得体;要考虑到来访群众的年龄、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尽量使用来访群众能够听懂的语言与来访群众进行交流。

3、语言应简单明了、条理清楚、表达准确。[编辑本段]

八、组织领导

1、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应建立“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研究“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要亲自抓,全面落实“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2、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要求,为“立案信访窗口”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加强立案信访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实行定期轮岗,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的人员应当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将立案信访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加强对“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宣传工作,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案信访工作水平。

4、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党委、人大汇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与政府沟通情况,积极争取支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参照使用的“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和禁用语 [编辑本段] 附件:

参照使用的“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和禁用语

1、“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

您好!

让您久等了!

对不起!

请稍等。

请您不要着急。

您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吗?

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不知道您听清楚了没有?

您的材料不全,请补齐再来。

您的填写有误,请您重新填写。

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请您核对一下签收的材料。

请您签名。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很快给您答复。

2、“立案信访窗口”禁用语:

你怎么又来了?

我已经跟你说清楚了!

这个事我管不了,爱找谁找谁去!

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你懂不懂?

别吵(哭)了,要吵(哭)回家吵(哭)去,烦死人了!

你有完没完?

有意见找领导去,我的态度就是这么样,你能怎么着!

你是怎么搞的!又弄错了!

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不明白!

[1]

第三篇:建设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人教[2025]114号 【发布日期】2025-07-07 【生效日期】2025-07-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建设部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建人教[2025]11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各有关社会团体:

202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我国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指导方针和总体要求,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全面贯彻《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人才工作,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现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建设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对人才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培养造就了大批建设人才,为推动建设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建设人才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对人才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人才总量不足、地区分布不合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老化、高级人才紧缺、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低等,影响了建设事业的发展。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建设人才工作。

(二)明确建设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人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兴业之路。要坚持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制度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用好三个环节,着力加强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建设人才队伍,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三)建设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今后5年建设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建设执业资格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总量达到500万人以上,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总量达到3万人;基本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建设系统人才工作机制。

二、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规模培训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四)大规模培训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国科协研究制定《2025―2025年全国市长培训规划》,研究制定《2025―2025年建设行政领导干部培训规划》。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设市城市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地(厅)级以上建设系统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要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作用,运用多种教育培训方式,重点开展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建设系统各级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实行公务员学习登记制度,将培训、考核、使用结合起来。近期重点开展“四五”普法、依法行政、电子政务、信息化、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继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提高培训教材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培训。

(五)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研究制定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标准,完善执业注册人员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定期编制发布《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成果、新规范培训科目目录》,促进科研技术成果转化。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学会的作用,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中青年优秀人才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青年高级专家。

(六)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现代企业管理、市场经济理论、WTO规则、工商管理等知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探索对建设领域民营企业家开展培训的有效方式。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建设项目组织管理人才。

三、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七)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与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的协调,按照《2025―2025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要求,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推进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进一步改进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方法,采用工学交替、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突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要制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规划,建立培训与鉴定工作年报制度。

(八)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机制。各类建设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快培养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和技能紧缺人才。大中型企业要进一步发挥技能人才培训优势,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九)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督促企业为聘用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及工伤保险,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制度创新,全面推行建设职业资格制度

(十)健全建设行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部执业资格总体框架的要求,健全建设行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调整和转变管理模式。建立专业人员执业实践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执业能力。研究制定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建立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强执业人员注册后的管理。加强执业资格的国际交流和互认工作。借鉴国外专业教育评估制度的经验,研究专业教育评估制度与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办法,充分发挥专业教育评估制度对建设类院校专业培养的导向作用。

(十一)研究建立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制度。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实行从业资格制度。会同人事部研究制定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二)在建设行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把持证情况作为工程质量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五、优化建设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十三)加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建设人才开发。继续落实《建设部西部地区建设人才开发工作计划》,以城乡规划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紧缺人才培训为重点,加强西部地区建设人才开发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到西部地区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讲座活动。加强与西部地区干部交流工作,做好援疆、援藏干部和博士服务团工作,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加大西部地区建设系统干部到部机关和东部地区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坚持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扶持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培养引进各类建设人才。

(十四)加强建设行业人才市场建设。研究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市场运行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服务规范、规模经营、统一开放的建设行业人才市场体系。调整修改限制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正常流动的政策规定,促进各类建设人才合理流动。以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的作用,促进全国建设人才市场信息化、网络化,逐步形成全国建设行业人才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建设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人才中介服务水平。

(十五)加强对建设类专业教育的指导。进一步发挥建设部高等学校土建类学科指导委员会和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建设类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的指导,促使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教材建设等教学工作,适应建设行业的发展要求。加强建设类专业教育评估工作,努力为建设行业培养合格的后备人才。

六、加强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强化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加强部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及社团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建立干部培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干部培训情况与考核、任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脱产学习、在职干部自学和任职培训制度,争取每年有五分之一的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其他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鼓励在职干部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部机关公务员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创建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十七)继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健全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和任用工作监督制度,规范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研究、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逐步提高机关司局之间、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和社团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比例。

(十八)积极推进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以聘用制度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招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扩大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十九)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事教育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十)完善建设系统人才工作机制。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要把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编制本地区建设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形成人才工作与业务工作密切联系、协调发展的动态机制。适应建设人才工作的新要求,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力量,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作用。完善建设系统人才统计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建设行业各类人才队伍的统计信息系统。制定实施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研究制定人才培训的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二十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加强建设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营造有利于建设人才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继续组织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二十二)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本《意见》的配套措施。要加大对建设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七月七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四篇: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中共中央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回顾和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大会批准了习近平同志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习近平同志的报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社会是到2025年必须完成的奋斗目标,要举全党全国之力,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奋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目标,这个目标实现后,我们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并且根据新的实践对经济、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统一战线、外交、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作出理论分析和政策指导。党的十九大报告用“8个明确”概括了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概括为“14个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导思想层面的表述,在行动纲领层面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3.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5年。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

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6.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谱写了气吞山河的壮丽史诗。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这个伟大斗争就是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要充分认识这场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不断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建设伟大工程。这个伟大工程就是我们党正在深入推进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推进伟大事业。这个伟大事业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自信”,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臶的邪路,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伟大工程,要结合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来进行,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队,打造坚强高效的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作战体系,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中国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臶,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继续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10.深刻领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三、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

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

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联系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3.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宣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宣传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宣传全党全社会对党的十九大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反映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激发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的精神,进一步鼓足干劲、奋勇前进。中央主要媒体要通过推出权威访谈、开设专栏、开展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等形式,刊播系列评论言论和理论文章。要积极开展网络宣传,用好“两微一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充分调动网民参与积极性,增强网络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精心组织对外宣传,主动宣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介我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充分反映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生动展示我们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

4.认真组织研究阐释。要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确定一批重大研究选题,组织广大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增强学习宣传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增进人们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组织召开系列理论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不断深化认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阐释要深入解读内涵、精准把握外延,防止片面性、简单化。对错误观点和歪曲解读,要积极引导、及时辨析,解疑释惑、明辨是非。

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立足我国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的实际,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明年工作之中。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推动全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自觉地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切实推动改革发展。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精心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3.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持战略定力,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党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更加自觉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着力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抓好落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1011-

第五篇: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

【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25〕31号

【颁布时间】2025-8-5

【失效时间】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

法发〔2025〕31号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实践证明,先进文化具有独特功能和巨大魅力,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为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目前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平衡、重点不突出、与审判执行工作联系不紧密、未能形成长效机制等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充分运用先进文化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打牢思想基础、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

(二)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司法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三)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促进干警全面发展;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坚持联系实际,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把文化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其他行业先进文化,吸收国外法治文化的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消极影响,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载体。

二、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质内涵,是人民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要把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教育和实践,作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突出抓紧抓好,确保融入思想、体现行为。

(一)加强理论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司法价值体系的研究范畴。要采取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探求和阐释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为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提供理论支持。

(二)开展教育培训。要在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和地位观。要把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干警培训内容体系,保证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重点搞好对主要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和一线干警的培训。

(三)开展特色实践活动。要将培育司法核心价值观与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及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要利用演讲竞赛、征文活动、书画摄影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感染力,确保深入人心。

(四)确立法院精神。要紧紧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结合本院优良传统、当地文化特色、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总结、提炼法院精神,积极宣传和展示法院精神文化风貌。

(五)开展法官宣誓活动。要根据司法核心价值观,建立并推广实施法官宣誓制度。法官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郑重承诺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

(六)加强对外宣传。要充分利用现代大众媒体和传播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积极对外宣传人民法院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各种举措和重要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司法职业修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良好的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行为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要以司法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培养和树立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规范文明的职业形象。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对培育司法良知、塑造法官行为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要努力营造崇尚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文化氛围,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职业道德评价体系,采取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道德评议等多种形式,增强司法职业道德的约束力。

(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高度重视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建设,以明确的制度规范约束和指引干警言行,严格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努力塑造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文化。要教育和引导干警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言行,讲究司法文明,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形象。要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加强对干警司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

(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案、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重要岗位的办案规范和标准,严格规范广大干警的职权行使和职务言行,确保实现公平正义,树立司法公正形象。要教育和引导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要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积极培育司法廉洁文化,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到位和监督管理到位,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

(五)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要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要坚持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抓好典型示范。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培育和大力表彰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向宋鱼水、陈燕萍等重大典型以及身边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

四、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保障。要把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和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互为促进,相得益彰,为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政党的精神和要求,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要在法院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教育干警改进学风,着眼于做好本职工作和提高司法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努力形成加强学习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要引导广大干警把读书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读书活动,成立读书兴趣小组、组织读书会等,促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建设。要把图书馆(阅览室)建设作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专门设立“法官书架”,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备、及时更新法律业务和其他各类图书,为广大干警工作和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四)抓好法院刊物和网络建设。要积极创办具有特色的法院刊物,为广大干警总结交流思想体会、工作方法和办案心得提供重要平台。要在法院内网上开设法院文化建设专栏,为广大干警加强学习、参与文化建设提供有效载体。有条件的法院,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合作,设立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专栏、专题节目等,积极向社会传播和展示法院文化。

(五)加强院史(荣誉)室建设。要利用专门场所,设立院史(荣誉)室,集中展示法院发展历史、工作业绩、所获奖励和荣誉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组织干警特别是新进人员到院史(荣誉)室参观学习,接受思想教育,激发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要确立“法院开放日”,邀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访问院史(荣誉)室,加深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要按照“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要求,规划和建造审判庭和办公场所,努力塑造体现人民法院文化的物质环境。要重点加强立案、信访等文明窗口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营造尊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良好氛围。要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合理配置办公设施,不断提高办公科技含量,逐步改善办公条件,积极推广电子化办公,为广大干警创造便捷、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七)加强法院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要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和广大干警创作的反映时代精神、法官风

貌的各类作品。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要设立电子滚动屏(触摸屏),及时显示和宣传人民法院文化理念和文化实践活动。

(八)加强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文体活动场所,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要组织成立各类文体协会、文艺团体和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运动和文艺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干警文化生活。

(九)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疏导。要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要在“从严治院”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尽可能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科学合理地设定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落实国家关于干部休假的规定,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干警身体和心理压力,培养积极乐观、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聘请专职心理师为一线法官做心理调适,从多方面为干警鼓劲减压。

五、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要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建设的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要将文化建设纳入法院管理体系,作为评价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保证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要重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其他各部门和党群组织要积极落实法院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示范和指导。要总结推广各地法院文化建设的新鲜经验,树立榜样。最高人民法院适时推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在本辖区内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切实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拨出专门经费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建设文体场所等,确保投入比例随经济增长逐步提高。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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