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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明确强调要“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等。这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县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水平,保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思想认识到位。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思想认识是前提和基础。**县委坚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任务,始终站在“加强人大工作,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作用,就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工作,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人大工作认识还存在一些偏差、对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一致性缺乏深刻的理解等问题,我们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坚持做到“三个纳入”,即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教育纳入县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使全
县党员干部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各级党委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组织领导到位。围绕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注重从机制制度层面上实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一是放重位置。要求各级党组织把人大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臵,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统筹安排。县委在制定年度计划、安排中心工作时,对每年召开的人代会、县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调查等重要活动,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上统筹安排,使人大工作真正成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完善制度。根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为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委召开了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重点完善了五项制度,即完善了县委联系人大制度,明确县委副书记具体联系人大工作;完善了人大参与县委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县委各项专业会议等规定;完善了人大定期汇报制度,坚持每年至少2次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完善了重大决策部署通报制度,做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通报;完善了部门支持人大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对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议案、建议意见
办理情况作为干部考评的依据。
三、支持保障到位。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关键是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中,我们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大力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在支持人大行使决定权上,县委对事关全局以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然后进行实施,避免了开会来时握握手、听了报告拍拍手、通过决议举举手、会议结束挥挥手的现象,促进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在支持人大行使任免权上,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地统一起来,使之既体现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符合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近年来,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对干部进行的调整,做到事先都向县人大党组通气,凡应由人大任免的干部,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提交人大进行任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支持人大行使监督权上,视监督为关心,并把它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支持人大常委会运用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力。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农业技术推广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了城镇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林业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业集聚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汇报,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二是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倡导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求各级政府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代表所在单位为代表执行代表职责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物质保障。健全完善代
表视察、来信来访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督办、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三是努力创造人大开展工作的良好条件。对县人大党组有关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县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要求县“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配合人大的工作,对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尽力提供方便。加大资金支持,在县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县人大工作经费和重大活动经费的落实;加强人大机关配套设施建设,为人大更新了工作用车和部分办公设施,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队伍建设到位。强化人大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关键。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三个建设”。一是注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规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逐年改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既保持了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充实了一些具有专业知识的年富力强的干部,保持了人大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强了工作活力。二是注重代表队伍建设。发挥好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源泉和动力,代表素质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为此,我们坚持将代表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在推荐人大代表人选时,充分考虑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参政能力,把代表的广泛性与先进性结合起来,优中选优。支持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培训班,对全县13个乡镇和2个景区的市、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了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感,促进了代
表依法履职水平的提高。三是注重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始终重视和关心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针对一些干部认为到人大机关工作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县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给人大交任务、压担子,加强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人大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影响。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提拔和交流纳入党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为人大机关干部学习深造创造机会,每年都选派人大的同志参加上级党校学习、外出考察学习,提高其政治业务能力。有计划地推进与党委、政府干部的交流,使优秀干部能够及时得到轮岗锻炼、提拔重用。仅在今年的干部调整中,就有9名乡镇人大主席改任乡镇长或被重用,有4名工作优秀的乡镇党政副职提拔为乡镇人大主席,改善了人大干部的结构,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第二篇:加快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
——对嘉陵区扶贫开发的调查与思考
余培发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政协常委、经济委主任 扶贫开发在我国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按照国家现行的1196元的扶贫标准,我国目前还有3597万贫困人口,如果按照温总理在6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会上的说法,中国还有1.5亿人生活在联合国设定的贫困标准之下。而我国的贫困人口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大多数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集中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山区。在全国的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所占比重超过6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西部地区占了60%多。可见,西部地区的扶贫开发对我国的整体发展具有多么大的作用。为总结西部丘陵地区扶贫开发经验、探索丘陵地区扶贫开发新路,笔者近期对地处川东北丘陵地区的南充市嘉陵区近三年来的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嘉陵区扶贫开发已取得的成效
2024年10月以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大力实施了产业扶贫、信贷扶贫、社会扶贫等项目,共投入各类扶贫项目资金6525.6万元,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培育了一批特色增收产业,大大加快了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一)抓基础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嘉陵区始终坚持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作为扶贫开发的基础工作来抓,三年共修建村道扶贫公路69公里,整修渠道30公里,便民路45公里,石河堰6处,蓄水池105口,提灌站10处,打机井200口,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平方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公顷,解决了2.04万人2.55万头牲畜生产生活用水困难。
(二)抓产业培育,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围绕“育龙头,建基地,兴产业”的思
路,扶持发展了四川省天兆集团,建立了凤木路沿线十公里优质伏季水果基地,河西乡万亩蔬菜基地、国道212线、318线肉兔、生猪养殖基地,成南高速公路沿线万亩柑桔示范基地。
三是抓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农民素质。三年来,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共培训贫困农民1025人,主要向上海、广东、北京、成都等地输出,解决了805个家庭、2456名贫困人口的温饱和收入问题。
四是抓“定点帮扶”,拓展了社会帮扶渠道。紧紧抓住国家工信部定点帮扶嘉陵区的大好机遇,争取国家工信部直接投资300万元,完成了农村基础教育、人畜饮水、基础灌溉、清洁能源建设、果蔬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民生领域扶贫项目12个,同时还成功申报了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及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项目5个,共计批复项目资金1918万元。
五是抓“对口帮扶”,打造了浙川特色扶贫新村。三年共争取浙江对口帮扶资金380万元,分别在大通镇梓潼庙村、龙池院村、三洞桥村、大沟头村和石楼乡李家观村、小观子村重点打造了6个浙川扶贫新村,实施了村道公路建设、产业便民路建设,培育了蔬菜、生猪、肉兔、柠檬等支柱产业。
六是抓外资扶贫试点,探索了融入儿童视角的综合扶贫。于2024年争取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开展的综合扶贫试点项目,项目共涉及13个贫困村,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融入儿童视角的综合扶贫项目投资43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仅促进了项目村基础设施、生活环境明显改善,而且大大提高了村民对儿童贫困现状的重视程度,促进了贫困儿童健康发展。
七是抓群众互助,夯实了贫困农民创业基础。三年来,省、市、区三级财政共投入扶贫互助资金190万元,农民自筹31.5万元,分别在李渡镇张家桥村,双店乡杜家嘴村,龙岭镇芭蕉桥村,大通镇梓潼庙村、三木桥村、大沟头村,天星乡圈角湾村,安平镇依阳桥村、仁广村,世阳镇碑垭村、杨家寺村、鲜家寺村,龙蟠镇新学堂村、苦楝垭村,木老乡河家村等16个村实施该项目,以项目村的传
统产业为基准,养殖等见效快、效益好的项目,通过互助社的平台,将互助资金提供给入社村民发展生猪、小家禽,并为村民提供养殖技术、市场需求等相关信息,发挥出了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规模化程度不高。在实施整村推进过程中,由于部分村民观念落后,“等、靠、要”思想严重,加上乡镇财政困难,致使部分产业项目无法规模化发展,经济效益难于集中体现。
二是配套资金落实较为困难。由于嘉陵区财政较穷,国、省、市要求的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无法按时到位,致使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受到了一定影响。
三、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尽管嘉陵区在扶贫开发中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喜人成效,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截至2024年底,嘉陵区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仍有10.25万人。一旦遇上大的自然灾害,返贫人数还会增加。为推进该区扶贫开发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有关方面决策参考。
1、始终坚持把加快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国家扶持和自力更生相结合、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实现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有效衔接,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有机结合,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互促进,把尽快解决部分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将扶贫标准以下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作为扶贫开发对象,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资源进行整合,支持贫困村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和就业能力。继续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挂帮包”活动,不断加快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2、大力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战略。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竞争立项、整体推进”的要求,坚持“渠道不乱,性质不变,优势互补,集中使用”的原则,以秦巴山区扶贫连片开发为平台,以产业扶贫、技能培训为重点,把优质生猪养殖和柑桔种植产业等作为项目区支柱产业,将涉农资金、业主及农户投入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统筹用于项目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需求,推进主导产业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特色化,不断加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步伐。
3、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嘉陵区3个先期试点村采取“半距起点、等距抽样”选点方法已经确定。“先期试点实施方案”已上报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批准。试点工作完成后,应继续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动态识别机制、监测管理机制、分类帮扶机制,实现两项制度的对象衔接、政策衔接、管理衔接,为全区开展下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参数、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4、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封闭运行,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不断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要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列为政务、村务公开的一项内容,实行群众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用到最该用的地方。
5、继续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济困。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强大的扶贫攻坚合力。切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及省级机关在嘉陵挂钩帮扶的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加强与杭州“四区”对口帮扶单位的联系,进一步拓宽协作领域,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积极扩大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争取更多的国际扶
贫援助项目和资金用于嘉陵扶贫开发,不断提高全区扶贫开发的总体水平和整体效益。
第三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24-2-23 15:55:35 【字体:大 中 小】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1980年设立,已经历七届走过了28年历程。28年春华秋实,岁月的丰碑记载了它的光辉足迹。28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荆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党的领导,注重围绕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工作,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198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400多个。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再就业、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网吧管理、血吸虫防治、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区建设、环境污染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督查,一抓到底,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坚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对财政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在全省地方人大中率先出台了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计划审查监督办法,在市直单位推行部门预算,促进了我市财政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及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兴工富市战略”情况的专项报告,组织视察荆门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推动“兴工富市战略”深入实施。先后就100多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对《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职业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办法》,督促市“一府两院”建立和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
追究制度,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和常委会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60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1000多份,为市委决策和市“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供了参考。积极开展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及部分垂管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对增强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社情民意,促进公平正义的窗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处理,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根据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198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100多项。为促进经济发展,就市政府关于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等议案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对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作出决议。常委会还就水污染防治、开行贷款、授予荣誉市民、荆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及荆门市中心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十分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障工作,作出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工作的决议,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使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常委会坚持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行使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既增强了人大工作实效,又促进了市“一府两院”的工作。如2024年在听取和审议《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针对荆门实际,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决议》,并抓住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漳河水环境保护和禁止水库投肥养殖问题的跟踪督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2024年常委会制定了《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促进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
28年来,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的过程中,及时将市委的决策和意图变为国家意志,积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一是紧紧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行使决定权。主要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民主法制建设等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发挥了决定权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把行使决定权与全市改革开
放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三是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决策的针对性。每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都深入了解情况,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有操作性。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将决定权与监督权结合运用,较好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市级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1980年以来,先后任免和批准任免了1000多人次。在市直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和换届期间,常委会及时任免市“一府两院”有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促进了市级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工作的正常运转。在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对于省委推荐的市级领导干部的任免,事先由市委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情况,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常委会加强人事任免制度建设,根据法律规定,制定了人事任免办法,并适时进行修正,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多年来,常委会坚持会前对拟任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会中实行拟任人员供职发言,分组审议后集中票决,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这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了解拟任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促进拟任人员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常委会还注重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并将述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社会反响较好。通过述职评议,促进了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的基础。198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代表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扎实为代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情况,寄送有关资料,以便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坚持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使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畅通代表反映问题的渠道,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建立了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和建议“直通车”制度:通过印发代表专用
信封、设立代表专用邮箱、网上代表信箱和编印代表通讯录,方便代表向常委会反映情况;各专(工)委建立和完善了对口联系市人大代表的网络;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选区市人大代表;坚持每年集中走访一次市人大代表制度。二是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切实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常委会在办理工作中,注重创新方式,将建议的承办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已答复代表但还没有落实好、办理完的议案和建议加强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在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大多数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较好办理并向代表作了回复。三是着力抓好代表小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时组建代表小组。在代表较为集中的地区,实行各级代表分级单独编组;在代表较为分散的农村,实行各级代表混合编组。各代表小组建立了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完善的活动制度,制定了明确的活动计划,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四是建立了市人大代表激励机制,每届都要对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人大工作者进行一次表彰。目前,从总体上看,我市人大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多种多样,代表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代表履职的物质条件不断改善,为代表服务的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人大代表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参与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常委会在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的同时,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始终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中心组学习和法律知识讲座制度,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宪法和法律以及现代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努力适应新时期履行职责的需要。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工作议题,加强调查研究,密切配合,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常委会结合新的形势和人大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有关常委会议事程序、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信访、机关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督法》颁布后,为适应《监督法》实施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常委会高度重视宣传和调研工作,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和研究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常委会
机关狠抓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机关面貌出现可喜变化。
常委会重视加强同上下级及外地人大的联系。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立法调研等活动,完成了先后在我市召开的全省人大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农村工作、教科文卫工作等座谈会的相关服务工作。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办相关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座谈会,密切了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在历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常委会加强联系,及时指导,保证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同时对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问题作了精辟论述,为新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自觉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重任,积极为加快荆门崛起、构建和谐荆门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玉阶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整个和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视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履职走形式、监督缺底气的现状,探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十分必要。
一、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权力不够。乡镇人大行使权力,特别是其监督权的状况,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尚有差距,主要是表现在乡镇人大主席设置规格不高,对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权力不够。二是职权不细。乡镇人大的职权没有很好的予以界定、细化,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具体工作的处置。三是精力不足。乡镇人大主席均负有该乡镇不小的中心工作担子,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难以开展全面的乡镇人大工作。四是经费不专。乡镇财政本来就存在困难,人大的经费保障更加困难,即便有一定的预算拨付,也没有明确专项,不利于经费管理和工作推进。五是力量不强。乡镇班子职数少的只明确人大主席一名专职,职数多的也只有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两人,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力量匮乏。六是xx不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尚有差距,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条件不足。七是感受不到。有的代表只看“上头”,不看“下头”,只看领导的脸色行事,不反应群众的疾苦和呼声;有的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发挥作用若微,有的甚至处在不开会、不视察、不学习的“休眠状态”。造成乡镇群众感受不到人大的作用和温暖。八是效果不大。“人大人大,其实没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会议时间前后也只有几个小时,草草了事,没有多少实质性内容,开会只是搞形式、走过场。形式主义倾向越演越烈,人大职权发挥得不充分。工作开展取得的效果不大。
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乡镇党委应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乡镇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乡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乡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上级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乡镇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县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加强乡镇人大的制度建设。要使乡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第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第二,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加强乡镇人大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一定要强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交流使用的频率、级别、节奏上大体一样,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交流任县(区)级人大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三是在待遇和办公条件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干部一致,不应有歧视。
6、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做准备。
第五篇:浅谈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浅谈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权建设的基础,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展,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乡镇人大在加强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基层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乡镇人大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运行体制较为薄弱,难以适应当前基层民主法制发展要求。要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就要从整体上实现转变,提高水平。
一、思想先行,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水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都要改变以往“人大只不过是党委跟班”的观念,充分认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一直以来,我国各级党委、政府都只重视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往往忽略人大工作,没有发觉人大和人大代表在联系当地群众中所起到的桥梁纽带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级领导要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乡镇领导干部更要尊重和支持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2、提高乡镇人大领导的履职意识。有了好的“领头雁”,人大工作才有方向。就我镇而言,乡镇人大主席同时分管其它十几项工作,难免对人大工作有所分心。因此,上级人大要不定时开展人大主席业务培训、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切实增强乡镇人大主席的人大工作意识,促使人大主席花心思、下力气抓好人大工作。
3、提高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人大意识。要加强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如通过简报、广播等媒体、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开设人大制度课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地宣传和报道,扩大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对人大制度以及乡镇人大工作的了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乡镇人大的重要性,为乡镇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夯实基础,提高乡镇人大队伍建设水平。
有了好的工作团队,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我县乡镇人大一般配备了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和人大秘书,机构和人员较为健全,但要充分发挥人大队伍的作用,还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人员配备要科学。在年龄结构上,既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德才兼备的年轻同志,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生命力和实效性。
2、工作制度要规范。各乡镇人大要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镇实际重点,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人大主席团议事制度、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和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制度等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要将人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各代表小组工作情况实行责任制考核,避免应付务虚、不求实效的工作态度。
3、干部素质要提高。乡镇人大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的学习,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人民群众代好言、为人大代表服务好。
三、转变理念,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1、实现工作由随意性向计划性转变。乡镇人大要增强大局意识,对全年的人大工作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杜绝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突出主题、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年工作目标,重点要明确,措施要可行,落实要到位,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人大工作。
2、实现工作由被动性向主动性转变。要自觉克服“等”和“靠”的依赖思想,不要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人大的工作部署,不要一味地等待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而是要认清肩负的重要使命,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扬“敢闯、敢试、敢冒”的精神,自我加压,勇于争先,积极主动地寻求乡镇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地不断探索和大胆实践,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3、实现工作由程序性向实效性转变。当前,乡镇人大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监督的实际效果不显著。有的虽然开展了很多代表视察、检查活动,但是这些活动没有触及到深层次的矛盾,难以达到监督的理想效果和预期目的,往往只是走过场、看热闹。其实,监督的内容并不在多,而贵在精,重在抓实、抓准、抓深、抓出实效。代表监督要求利实效,在每次监督时都能有收获见实效,使监督不再是浮光掠影,而是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监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监督。
4、实现工作由守旧型向创新型转变。工作要有创新。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和完善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改变那些循规蹈矩、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时刻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眼于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措施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使乡镇人大真正有所作为、有所贡献。
四、围绕中心,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
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石。没有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没有人大代表的切实履职,乡镇人大就成了“空壳”。因此,乡镇人大要把发挥代表作用摆在重要位置,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对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给予关心和支持。
1、强化培训提素质。要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定期向代表通报政情,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寄送信息资料等形式,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及时传达给代表,为代表知情议政创造条件。
2、完善小组抓网络。由乡镇人大直接联系每位人大代表是不现实的,因此“乡镇人大抓小组、代表小组抓代表”的工作网络更符合当前人大工作的实际。目前,我镇共有10个村10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
3、组织活动保实效。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等活动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乡镇人大要根据当地当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代表开展深入细致的视察活动。在活动中,要充分突出代表主体作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推进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4、督办建议出成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都代表了群众的呼声,乡镇人大要及时转交政府办理,并通过每季度的主席团会议通报、日常询问等方式跟踪监督,对重点建议要重点督办,确保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