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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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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新股发行资料

我国新股发行体制的发展与演进

2024年05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商文

1997年7月1日前,IPO定价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监会以市盈率上限方式控制发行价。新股全部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1999年至2024年上半年,发行市盈率管制逐步放松,开始尝试询价机制。发售方式上则引入了法人配售,开始试点市值配置。

2024年下半年至2024年,监管部门重新对发行市盈率进行严格管制。市值配售全面推行。

在发售方式上,一定发行规模以上的公司可选择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网下发行自2024年11月至2024年5月采用累计投标方式申购,2024年5月后,所有公司发行的新股均采用市值配售,2024年新老划断后恢复为资金申购;2024年底询价制度推出之前,网下放行则一直采用法人配售的方式。

2024年以来,新股发行遵循询价制度。

2024年后,根据法律调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推出了询价制度,采用向基金公司等六类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监管部门不再对新股价格进行核准,仅在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指导。

在发售方式上,询价制度实施后至新老划断前,新股发行仍然采取市值配售方式。2024年新老划断后,取消了市值配售,代之以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网下网上均为资金申购。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 东方财富网 陈云鹏摄

由上海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长江商学院共同主办,中宏财金国际会展承办的“2024上海国际金融论坛”联合国内外多家著名金融投资机构将于2024年9月25-26日在上海隆重举办。东方财富网全程直播本次论坛。

以下为曹凤岐演讲实录: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我谈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法律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有人认为这个改革是比较成功的,让投资者更多地选择,解除市场的稀缺性,但是我认为新股发行之后基本制度还必须作出非常重要的改进,要不然这个市场可能会出现非常大的问题。首先,完全靠所谓“询价”办法来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偏高甚至过高,高市盈率是新股发行压跨二次市场的重要因素。IPO重启后这个是主板和中小板的市场上,前七名光大50.56,中国建筑51.29。昨天开始发行的创业板市盈率我认为高的惊人,最高可能是71倍,泰州68,乐普59,南丰股份71.5倍。首日上涨可能是100%或者是80%,中签率大概2%,预期收益率均是百分之零点几,这是昨天报纸上登的。那么这么高的发行市盈率,在一级市场上就平均大概50多倍到60倍,他们二级市场如果要盈利,二级市场的空间得多大,二级市场必须得60倍以上的市盈率,中国现在的2800点我们的市盈率整个二级市场在30倍,又通过新股发行的话,我们在2024年最高的时候,我6124点的时候,我们市盈率是60倍,现在一发行就那么高的倍数,二级市场有那个空间吗?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中小投资者在发行市场上仍然很难买到股票,从新的发行体制来看应该说有一定的提高,但是实际上还是很低,最高的大概是中国建筑2.82,然后到1000股必须投几十万,必须先把资金拿出几十万,那么中小投资者能拿那么多吗?所以说还是大户或者是大户用多账户去申购,他们得到一级市场的股票。

第三个,上市首日交易爆炒现象并未根除,为什么呢?有人说可以炒到100块,谁来得到这100块呢?就是说拿到新股的人,第一天抛出去,第一天揭盘的人全部给套住了,第二天你去看,包括最近发行的中点涨得也不好,但是一天也跑到5块、7块了,昨天6.6元,两天连续下跌了11%,是不是把大部分给套进去了。这种投资不是鼓励投机吗?前阶段股市比较好的时候,中小板的涨幅达到100%,现在预计差不多创业板会爆炒到100%,那么实际上中国建设还是哪个炒到了300%。所以,一下子一级市场首日交易就炒热了,本来65%的市盈率非常高,再炒高,这就是目前的情况。

第四,首日炒新股的股民一买即套的情况非常普遍。小投资者根本拿不到股票,所以二级市场一天炒,有人就在那儿鼓吹,说这个股票会涨,会涨到多少,就像中石油一样,16.8发的,第二天涨到40,第二天涨到62,所以有一首非常悲壮的歌,从48块之后就一直没上过,而且是一路下跌。套了多少的股民,套了多少的资本金。那么在参与桂林三金的投资斥资10万以上的账户已经占到了83%和52%,亏损比例达到81.3%和99%,合计亏损大概是7000多万。这种情况难道是一个正常情况吗?我们的市场非要这么来做吗?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投机投资?证券市场如果大家都投资了,是让大家都赚到钱,而不是让大家都套住。而且主要是中小投资者,桂林三金的2477的个人投资者两周以后的亏损96.33%,整体亏损983万元,都是中小投资者,都是首日进去的,一级市场没买到,首日加入二级市场买到的。所以中国的市场这么高的发行市盈率在国际上你们去看美国的股票,大家去把市场取当作一个圈钱市场,然后把二级市场搞成纯粹的投机市场了,所以这种制度还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制度。那么这个市场如果这样下去,问题很大,尤其是我非常担心创业板,本人鼓吹创业板已经十多年了,希望能出来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最大化,这些企业优中选优,但是一下子上来这么高的市盈率,然后就可能出现第一天爆炒,然后很多中小投资者进去了,交易的第二天都被套了,下面再发可能有人还买,有人已经说了:“我为什么参与,网上73%的调查率说第一天还要高。”因为第一天中国的股市第一天是爆炒100%,所以我干嘛不买呀,但是谁揭盘那是他的事。首日发行如果没买着,或者第一天没抛出去的人进入二级市场,如果把这个市场搞好,中国的新股发行之后还得改革、还得完善,提几点建议,我已经给证监会提过,还没有任何反应。

第一,应该对发行有所限制,现在强调市场化、强调市场决定一切,如果讲市场决定一切政府干什么,美国都是这样,我们现在不该市场化就完全市场化,撒手不管。上市公司肯定要多拿钱,中介机构帮着做啊,一询价,路演还不是这么回事吗?你去路演找中小投资者,你去看他说什么。这种情况下,是一点都不管,包括高市盈率。在我们计划发行的时候,我们还有所限制,我们叫18~20倍,不得超过20倍。因为中国不是完全成熟的市场,完全市场化就可能造成非常大的问题,政府该管。所以我认为,比如说政府可以询价,可以路演,根据这个,但是你得限制一个范围。比如说1~30倍市盈率可以,超过30倍证监会有没有权力终止发行,因为你会对市场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我说应该限制,应该起一些作用。认为现阶段应该是询价制度和价格指导相结合的制度来做这个事。

第二,新股申购实行均股制,现在是抽签制,中小投资者得到股票是大户投资者,而他们在市场上基本上是抛空,然后让中小投资者揭盘,仍不能采取香港的制度均股制,比如说发行比较多的时候,每人股多少就买多少,大家都有一级市场的参与价,如果说能够比较低一点,二级市场高一点我们就赚点。均股制现在在降低,我们万分之一,就是说一支股一个大户万分之一,这样的话一些大户也愿意炒。所以,给中小投资者利益,均股制大家每个人都可以买点,这样就可以,所以不要抽签可不可以。

第三,我建议上市首日实行涨跌停板制度。上市首日通常是大炒,而且亏、套都是上市首日,我们能不能限制一下呢?比如说我们现在是政府百分之十交易当天停板,那么能不能一级市场首日我们高一点,比如说20%,在国外一般都超过15%,就是首日交易的发行价,突发情况是比较多的。如果按20%涨跌停板来计算,发行10块钱一股,首日开盘报价不能超过12块,这样防止首日的疯狂炒作,如果炒到100需要一周时间,这样有一个缓冲,以发行价格为基础涨跌停板,这些都是容易做到的,为什么不做呢?为什么让疯炒呢?还是有利的。当然我们还要继续加强股票市场的监管力度,要查处日常交易制度,要及时查出进行拉抬股价、连续申报、虚假申报和涉嫌操纵操盘价格的案件。总之,应当从制度上落实一级市场的高市盈率市场了发行,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发展,保住中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我们绝不能把中国证券市场再搞成一级市场是圈钱市场,二级市场是过渡市场,这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我们必须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谢谢大家!

第二篇:新股发行资料

我国新股发行体制的发展与演进

2024年05月25日来源:上海证券报作者:商文

1997年7月1日前,IPO定价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监会以市盈率上限方式控制发行价。新股全部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1999年至2024年上半年,发行市盈率管制逐步放松,开始尝试询价机制。发售方式上则引入了法人配售,开始试点市值配置。

2024年下半年至2024年,监管部门重新对发行市盈率进行严格管制。市值配售全面推行。

在发售方式上,一定发行规模以上的公司可选择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网下发行自2024年11月至2024年5月采用累计投标方式申购,2024年5月后,所有公司发行的新股均采用市值配售,2024年新老划断后恢复为资金申购;2024年底询价制度推出之前,网下放行则一直采用法人配售的方式。

2024年以来,新股发行遵循询价制度。

2024年后,根据法律调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推出了询价制度,采用向基金公司等六类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监管部门不再对新股价格进行核准,仅在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指导。

在发售方式上,询价制度实施后至新老划断前,新股发行仍然采取市值配售方式。2024年新老划断后,取消了市值配售,代之以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网下网上均为资金申购。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 东方财富网 陈云鹏摄

由上海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长江商学院共同主办,中宏财金国际会展承办的“2024上海国际金融论坛”联合国内外多家著名金融投资机构将于2024年9月25-26日在上海隆重举办。东方财富网全程直播本次论坛。

以下为曹凤岐演讲实录: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我谈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法律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有人认为这个改革是比较成功的,让投资者更多地选择,解除市场的稀缺性,但是我认为新股发行之后基本制度还必须作出非常重要的改进,要不然这个市场可能会出现非常大的问题。首先,完全靠所谓“询价”办法来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偏高甚至过高,高市盈率是新股发行压跨二次市场的重要因素。IPO重启后这个是主板和中小板的市场上,前七名光大50.56,中国建筑51.29。昨天开始发行的创业板市盈率我认为高的惊人,最高可能是71倍,泰州68,乐普59,南丰股份71.5倍。首日上涨可能是100%或者是80%,中签率大概2%,预期收益率均是百分之零点几,这是昨天报纸上登的。那么这么高的发行市盈率,在一级市场上就平均大概50多倍到60倍,他们二级市场如果要盈利,二级市场的空间得多大,二级市场必须得60倍以上的市盈率,中国现在的2800点我们的市盈

率整个二级市场在30倍,又通过新股发行的话,我们在2024年最高的时候,我6124点的时候,我们市盈率是60倍,现在一发行就那么高的倍数,二级市场有那个空间吗?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中小投资者在发行市场上仍然很难买到股票,从新的发行体制来看应该说有一定的提高,但是实际上还是很低,最高的大概是中国建筑2.82,然后到1000股必须投几十万,必须先把资金拿出几十万,那么中小投资者能拿那么多吗?所以说还是大户或者是大户用多账户去申购,他们得到一级市场的股票。

第三个,上市首日交易爆炒现象并未根除,为什么呢?有人说可以炒到100块,谁来得到这100块呢?就是说拿到新股的人,第一天抛出去,第一天揭盘的人全部给套住了,第二天你去看,包括最近发行的中点涨得也不好,但是一天也跑到5块、7块了,昨天6.6元,两天连续下跌了11%,是不是把大部分给套进去了。这种投资不是鼓励投机吗?前阶段股市比较好的时候,中小板的涨幅达到100%,现在预计差不多创业板会爆炒到100%,那么实际上中国建设还是哪个炒到了300%。所以,一下子一级市场首日交易就炒热了,本来65%的市盈率非常高,再炒高,这就是目前的情况。

第四,首日炒新股的股民一买即套的情况非常普遍。小投资者根本拿不到股票,所以二级市场一天炒,有人就在那儿鼓吹,说这个股票会涨,会涨到多少,就像中石油一样,16.8发的,第二天涨到40,第二天涨到62,所以有一首非常悲壮的歌,从48块之后就一直没上过,而且是一路下跌。套了多少的股民,套了多少的资本金。那么在参与桂林三金的投资斥资10万以上的账户已经占到了83%和52%,亏损比例达到81.3%和99%,合计亏损大概是7000多万。这种情况难道是一个正常情况吗?我们的市场非要这么来做吗?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投机投资?证券市场如果大家都投资了,是让大家都赚到钱,而不是让大家都套住。而且主要是中小投资者,桂林三金的2477的个人投资者两周以后的亏损96.33%,整体亏损983万元,都是中小投资者,都是首日进去的,一级市场没买到,首日加入二级市场买到的。所以中国的市场这么高的发行市盈率在国际上你们去看美国的股票,大家去把市场取当作一个圈钱市场,然后把二级市场搞成纯粹的投机市场了,所以这种制度还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制度。那么这个市场如果这样下去,问题很大,尤其是我非常担心创业板,本人鼓吹创业板已经十多年了,希望能出来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最大化,这些企业优中选优,但是一下子上来这么高的市盈率,然后就可能出现第一天爆炒,然后很多中小投资者进去了,交易的第二天都被套了,下面再发可能有人还买,有人已经说了:“我为什么参与,网上73%的调查率说第一天还要高。”因为第一天中国的股市第一天是爆炒100%,所以我干嘛不买呀,但是谁揭盘那是他的事。首日发行如果没买着,或者第一天没抛出去的人进入二级市场,如果把这个市场搞好,中国的新股发行之后还得改革、还得完善,提几点建议,我已经给证监会提过,还没有任何反应。

第一,应该对发行有所限制,现在强调市场化、强调市场决定一切,如果讲市场决定一切政府干什么,美国都是这样,我们现在不该市场化就完全市场化,撒手不管。上市公司肯定要多拿钱,中介机构帮着做啊,一询价,路演还不是这么回事吗?你去路演找中小投资者,你去看他说什么。这种情况下,是一点都不管,包括高市盈率。在我们计划发行的时候,我们还有所限制,我们叫18~20倍,不得超过20倍。因为中国不是完全成熟的市场,完全市场化就可能造成非常大的问题,政府该管。所以我认为,比如说政府可以询价,可以路演,根据这个,但是你得限制一个范围。比如说1~30倍市盈率可以,超过30倍证监会有没有

权力终止发行,因为你会对市场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我说应该限制,应该起一些作用。认为现阶段应该是询价制度和价格指导相结合的制度来做这个事。

第二,新股申购实行均股制,现在是抽签制,中小投资者得到股票是大户投资者,而他们在市场上基本上是抛空,然后让中小投资者揭盘,仍不能采取香港的制度均股制,比如说发行比较多的时候,每人股多少就买多少,大家都有一级市场的参与价,如果说能够比较低一点,二级市场高一点我们就赚点。均股制现在在降低,我们万分之一,就是说一支股一个大户万分之一,这样的话一些大户也愿意炒。所以,给中小投资者利益,均股制大家每个人都可以买点,这样就可以,所以不要抽签可不可以。

第三,我建议上市首日实行涨跌停板制度。上市首日通常是大炒,而且亏、套都是上市首日,我们能不能限制一下呢?比如说我们现在是政府百分之十交易当天停板,那么能不能一级市场首日我们高一点,比如说20%,在国外一般都超过15%,就是首日交易的发行价,突发情况是比较多的。如果按20%涨跌停板来计算,发行10块钱一股,首日开盘报价不能超过12块,这样防止首日的疯狂炒作,如果炒到100需要一周时间,这样有一个缓冲,以发行价格为基础涨跌停板,这些都是容易做到的,为什么不做呢?为什么让疯炒呢?还是有利的。当然我们还要继续加强股票市场的监管力度,要查处日常交易制度,要及时查出进行拉抬股价、连续申报、虚假申报和涉嫌操纵操盘价格的案件。总之,应当从制度上落实一级市场的高市盈率市场了发行,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发展,保住中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我们绝不能把中国证券市场再搞成一级市场是圈钱市场,二级市场是过渡市场,这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我们必须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谢谢大家!

第三篇:新股发行新规则

新股发行,打新规则

*新股《网上申购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调整后的市值计算方式具体是怎样的?

答:调整后的市值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2)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3)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每日市值按其当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4)深市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申购额度有无改变?

深交所: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否参与新股网上申购?持有市值如何计算? 答: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可以参与申购,其持有市值同样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市值。例如,T-2日某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10个交易日,持有市值=∑10个交易日的市值÷20。

*T日多只新股发行怎么办?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确定。

申购时间?

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上交所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了解了以上技巧,那么好啦,您的赚钱之路已经完美无缺啦!恭祝您投资顺利,大发财源!

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屠经理

第四篇:2024新股发行细则

一、网上市值配售

1、申购门槛

持有沪深单一市场市值1万元

上交所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 深交所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 市值为A股非限售普通股,并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非限售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股份市值合并计算

 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市值可以重复使用

同一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 例如:当天发行5只股票,平均价10元左右,只需买入约20万元市值股票对应申购即将上市的5只股票,每只2万股,合计10万股,需申购资金100万元。

 融资买入的股票市值可计入打新市值(可利用融资买入增加市值配售额度,利用股票质押获得打新资金)

方案一:利用融资买入增加市值配售额度

假设T 日为新股申购日,账户当前市值为0,以100 万资金参与深圳新股申购,该股票申购价格为5 元:

1)根据申购资金及申购价格计算,最大需求配售额度为20 万股;

若仅通过普通账户买入转化市值,可得配售额度仅10 万股,需通过信用账户融资买入放大市值,经计算需融资买入的市值为(20 万股-10万股)*10=100 万元

2)T-2 日:信用账户转入资金100 万元,先融资买入证券A,再普通买入证券A, 假设融资比例约1:1,买入后持仓累计约200 万元,获得配售额度约20 万股。

3)T-1 日:卖出信用账户所有持仓,并偿还融资负债

4)T 日:信用账户资金通过三方存管银行转至普通账户,参与新股申购。方案二:利用股票质押获得打新资金

假设T 日为新股申购日,账户持有股票A 共8 万股,当前市值为100 万,股票质押率为5 折,新股申购价格为10 元:

1)根据申购资金及申购价格计算,可获得配售额度为10 万股;账户股票质押可获得融资资金50 万元,可认购新股数量为5 万股。故客户实际可认购新股数量为5 万股。

2)T-1 日: 将账户100 万市值的股份申报股票质押

3)T 日:融资资金50 万元到账,用于申报新股申购

4)T+4 日:除中签认购款项外,其余新股冻结资金返还,补足相应资金申请股票质押了结(注意股票质押不满28 天,利息按28 天计算)。

5)T+5 日:质押解除。

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 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 新股申购一经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市值以T-2日日终的市值来确定,T-1日可以卖出(“打新”前一天可卖出持有股票)

2、申购额度:可申购额度在当天重复使用、多账户打新受限

上交所规定,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且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而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能用于申购新股。深交所的规定是,一个投资者只能用一个证券账户进行一次申购,其余申购将被系统自动撤销。深市信用证券账户可用于参与新股申购,以深市信用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应确保其信用证券账户具有一定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3、本次市值配售与以往市值配售区别

 A股市值计算不同:新纳入中小板和创业板、融资融券、转融通担保、资管账户的股票市值(当年还没有这类账户和交易方式)

 申购款缴纳的时间不同:申购前需足额缴款VS申购前无需缴款,申购成功后才缴款

 沪深市值申购时分开计算:沪、深市值不合并计算VS合并计算

 沪深证券账户只能申购本市场新股VS两地证券账户可跨市场申购

新增部分:

 网下发行引入主承销商自助配售机制

 网下发行时需剔除10%的最高报价

 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IPO网下询价和申购,个人投资者应具备至少5年投资经验

二、网下配售

本次新股改革重要的一点是重新引入了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IPO网下询价和申购,新发行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网上网下发行比例

总股本4亿以下,网下60%,4亿股以上网下70%,其中网下40%优先向基金和社保配售

2、回拨机制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关于回拨:网上申购中签率在1%--2%之间的,网下向网上回拨20%,也就是网上发行60%(4亿股以上的网上50%);网上中签率在百分之零点几的,网下向网上回拨40%,也就是网上发行80%(4亿股以上的网上70%)。按照过去的规律,网上一般中小盘股的中签率在1%以下,这次新股发行价格应该相对较低,破发

几率基本极其微小,所以网上中签率应该更低,基本应该在百分之零点几左右,所以网下一般应该向网上回拨,网上最终的发行比例应该是60%--80%.三、打新业务流程

T-2 日市值确认

T日网上申购日

T+1资金冻结,验资核算

T+2日摇号抽签,中签清算

T+3日公布中签结果,资金解冻

四、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1、有效申报

上海:

(1)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2)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其中,14:55至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深圳:

(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以连续竞价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2)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定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3)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为收盘集合定价交易的成交价格。收盘集合定价期间无成交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3、临时停牌

上海:

(1)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2)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

因前款第(1)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2)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深圳:

(1)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1小时;

(2)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4、新股上市初期重点监控的异常行为

(1)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单日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数量超

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1‰的;(比如1个亿流通盘的新股,上市当日买入超

过10万股就会被监控)

(2)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

交易,且数量较大的;

(3)在集合竞价阶段或收盘前15分钟,通过高价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

撤单等方式,严重影响新股开盘价或者收盘价的;

(4)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接近日内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行情即时揭示的最低买入价格累计申报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0.2‰的;

(5)申报买入价格高于申报时点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价的2%,且数量较大的;

(6)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严重影响新股交易价格的;

(7)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新股异常交易行为。

4、监管措施

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交易所除书面警告、暂停当日交易外,情节严重的将认定账户所有人为不合格投资者,限制其一定时期内参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的权限。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 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 首批5家上市企业

我武生物(300357)拟发行3000万股,网上发行1200万股,1月8日网上申购

新宝股份(002705)拟发行7600万股,网上发行2280万股,1月8日网上申购

楚天科技(300358)拟发行2200万股,网上发行440万股,1月9日网上申购

纽威股份(603699)拟发行1.2亿股,网上发行3600万股,1月9日网上申购

全通教育(300359)拟发行2024万股,网上发行800万股,1月13日网上申购

第五篇: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探讨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探讨

1.新股发行制度内涵

新股发行制度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审核、定价、承销和发售的一系列制度及相关安排,主要包括发行审核制度和发行定价机制,其中定价机制是新股发行制度的核心环节,有两方面基本内容,一是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即价格发现;二是采用一定的方式将新股出售给投资者。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和依赖,构成价格形成机制的核心内容。

2.新股发行制度现行特点

我国新股发行审核制度采用核准制,已经迈入保荐制阶段,发行定价机制采用累计投标机制。制度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发行制度的特点。

3.新股发行制度缺陷与主要表现

当前阶段,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我国实行的审核制(保荐制度),定价机制(询价制)上。

3.1保健制度不合理

主要体现在保荐人未完全履行保荐职责;保荐机构不需承担被保荐公司的后续风险;过度包装

3.2定价制度不合理

主要体现在以下现象:“新股不败神话”现象,利益合谋IPO首日的过度炒作等。主要问题为机构询价制度的定价在我国的适用性、有效性问题;参与询价配售的机构缺乏自律以及机构投资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监管部门对询价配售机构在新股上市后的行为监管不足

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方向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改革的应该从核准制和询价制入手。所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及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并进一步完善询价制度,如全面放开询价对象,并赋予主承销商更多的询价对象选择权和配售权。

4.1核准制度的改革方向

主要有几个方向:加大信息披露,减少监管层对新股审核的实质性判断;由审核制逐步向注册制过渡;实行保荐人双签制度。

4.2定价制度改革方向

主要有几个方向: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充分尽责 ;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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