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教版小学二年级数学上学期第五单元测试一号文库
- 冀教版小学二年级数学上学期第五单元测试一号文库
- 2025上半年总河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号文库
- 平常心态的感悟稿一号文库
- 在党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范本[精选五篇]一号文库
- 2025年全域旅游推进会讲话一号文库
- 2024年八百字古代名人事迹一号文库
- 五四100年的发言一号文库
- 报告一号文库
- 建党100周年征文(医生)大全一号文库
- “扶贫车间”激活传统民族手工艺“一池春水”一号文库
- 2021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一号文库
- 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晚会通知(五篇范文)一号文库
-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一号文库
- 7.2探索平行线的性质归纳与训练:苏科版七年级下册数学一号文库
- 党员领导在典型案件“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研讨学习会议上的发言一号文库
- 在2024年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号文库
- 五四青年节个人事迹材料(基层干部)一号文库
- XX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号文库
- 2025年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政治体检报告(大全五篇)一号文库
- 2025年秋新教科版五年级上册科学全册课后练习一号文库
-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一号文库
- XX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一号文库
- 初中数学复习 整式的乘除一号文库
- 关于清明节的日记一号文库
- 公司事业部改制方案一号文库
- 《一个接一个》预习单一号文库
- 街道2024年“迎四体”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全文5篇)一号文库
- 公司复工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一号文库
XX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防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不正之风,杜绝腐败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
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显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三)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完成)。各村结合实际,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2.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各村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
3.检查督办阶段(8月20日前完成)。我镇8月10日前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的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进度慢的村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专项督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8月20日前,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考核,检查各村整治工作情况,并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进行约谈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6月30日前,各村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二)定期检查督办。
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各村要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镇“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办公室。(三)完善监督机制。
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托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移交有关村核实处理,相关村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15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我镇将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镇纪检监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