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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重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市场秩序,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落地落实,认真开展执行。
一、整治重点
(一)货运企业整治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台账;
3.未按规定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4.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不严格;
5.所属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入网率、上线率等未达到相关要求,未开展适时监控;
6.所属车辆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7.所属车辆未按时年审检验,对已报废车辆未及时注销相关手续。
(二)货运车辆整治重点:
超限运输、擅自加装钢板、私自加高栏板、改拼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货运驾驶员整治重点:
驾驶员”三超一疲劳”、故意损毁和屏蔽卫星定位监控设施、不遵守交通法规、违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时间
(一)动员部署暨隐患排查阶段:2024年5月
各企业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动员部署并开展隐患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
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货运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4年7月
针对查处得到问题,各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报送局安监股备查。
三、整治措施
(一)货运企业整治措施:
1.开展安全生产约谈。
我局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本地货运企业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去年以来发生主要以上责任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货运企业,进行联合约谈,对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限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经营资格。
2.曝光一批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
我局将严格按照道路运输企业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对县属货运企业进行风险状况排查,并公开曝光一批安全风险较高的货运企业。
3.实施信用管理。
我局将建立道路货运企业信用档案,将超载超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在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对屡次违法违规的失信货运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4.实施保险浮动费率。
鼓励和引导重型货车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设备,将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的视频、图像等资料抄告公安交管部门和保险机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理,同时引导保险机构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货运车辆实行保费浮动机制。
(二)货运车辆整治措施:
1.开展车辆隐患清零。
各货运企业立即对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排查,对未安装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已安装不能正常使用设备的车辆,要立即不折不扣的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全面的对车辆二维情况进行筛查,按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以及年审检验,及时注销报废车辆。
2.开展货车改拼装整治。
各货运企业应立即对参营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车况排查,重点排查车辆是否存在擅自加高、加宽、加厚钢板以及改拼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应立即进行整改,回复原状,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安监股备查。
3.严厉打击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
汽车维修企业不得从事加高、加宽货箱栏板,增加钢板弹簧片数,改变车辆悬架形式,增加或者减少轮胎、车轴数量,更换与员车型技术参数不一致的发动机、车架、车身或者罐体等非法改拼装作业。
4.严格车辆运营年审。
我局将货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车辆年审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数据与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信息对接,同时车辆年审时应提供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在线截图以及车载安全设施设备清单。
(三)货运驾驶员整治措施:
1.开展驾驶员隐患清零。
各货运企业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督促驾驶员及时处理交通违章,在整治期间接受处理到位,做到违章处理清零,被公安机关记满12分的,被交通运输部门记满20分以及违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的,不得继续从事营运驾驶工作,对违法违规超限运输3次以上的驾驶员依法进行联合惩戒。同时企业要按规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2.严格驾驶员记分管理。
我局将严格按照《XX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驾驶员进行记分管理,记分达到15分的驾驶员必须下岗学习,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企业应做好学习期间驾驶员监管工作,学习未完成不得参与营运;记分达到20分的驾驶员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办,企业应严格按规定对其予以解聘。同时我局将定期公布重点监控名单和禁止进入名单,曝光违法违规驾驶员。
3.强化卫星定位监控。
各企业应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强化值班值守,全面提升卫星定位系统的上线率和在线率,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到从快、从严处置,对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要及时通知服务商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监控有效。
(四)强化监督执法:
1.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对路政部门、交警部门抄告的超载超限违法违规信息,严格按照“一超四罚”相关规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实施处罚。
2.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监管。
联合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事故深度调查追责,同时建立数据交流共享机制,及时查处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信息作为货运企业年度诚信考核重要内容。并对路面执法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重点企业、重点源头、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和联合执法。
(五)发挥科技和政策引领作用。
鼓励货运经营企业与网络货运平台做对接,降低车辆空驶运行频率,提高运输效率,引导平台企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合作,优化运力调度和安全运行监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体系,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并做好台账记录,并定期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认真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职责,完善责任体系。
各企业要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施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明确职能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驾驶员监管制度,提升对驾驶员的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大对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力度,并形成驾驶员处罚机制,定期对驾驶员资质、违规违章、记分管理情况进行筛查,运用好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监管及交警违规违章查询,严查重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行为,杜绝酒驾、毒驾、手续不齐、资质不符的驾驶员参与运营。同时结合远程教育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教育、应急处置、特殊天气路况驾驶技巧的培训,全面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驾驶技术,从根源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细化举措,提升监管水平。
请各企业强化车辆监管,定期对公司所属车辆的二维、保养、年审等情况进行筛查,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养护,并建立台账,确保车辆技术等级合规,严防病车上路。同时加强源头监管,建立有效的源头治理体系,杜绝超载行为的发生,已查实并记分达到15分的超载车辆驾驶人,未参加15天的专项学习考核,坚决不允许参与运营。
(四)加大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作用,积极采取多样式、多渠道的为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造势,营造良好氛围,让行动深入每个驾驶员及车主心中,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
请各货物运输企业于2024年6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2024年8月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至局安监股,报送形式为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