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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2024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十九大以来,我县坚决反对“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少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行为“隐秘”、手段“高明”、方法“巧妙”,变着法子打“擦边球”、玩“障眼法”。为了推动反“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现对全县的“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调研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如下三个特点。
1、违纪数量有所上升。据初步统计,党的十八大期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3件38人,党的十九大后,查处35件87人,这既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监督检查查处力度,同时也反映问题的客观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任重道远。
2、违纪类别较集中。2024年以来,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宴请、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五个方面问题共计24个,占查处总量的64.9%,这充分表明一些党员干部积习难改、习惯吃喝;一些单位滥发津补贴有所抬头,近年来,少数单位单位违规收费且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公车改革后,“公车私用”少了,但想法设法违规使用公车时有发生,主要形式为:一是借用、换用企业车辆。现在公车不好用、监管多,有的职能部门为了满足肆意用车的欲望,利用职权长期借用或换用企业车辆。二是公油私加。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以使用私车办公事为由,使用公车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开私家车、烧公家油”。三是公车私用。少数党员干部由原来的刻意将公车用于私人用途转向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顺带满足个人需求。
3、违纪手段不断“升级翻新”。面对反“四风”的新形势,少数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依仍根深蒂固,千方百计利用职权吃喝玩乐,享受当官带来的好处,其手段主要有。一是移花接木吃喝。有的公款吃喝后,为方便报销将餐费开成办公用品、食品等进行支出。如某单位在公务接待中违规用烟和较高档次酒接待;在财务管理中,采取弄虚作假,用开具其他物品发票来冲抵较高档次烟酒的费用报账,以酒水、食品、水、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开支。二是化整为零报销。有的接待超标就分批次报销;有的风头紧的时候不报,平时再集中结账;有的将公务接待费用与职工食堂餐费混账管理,“公务灶”财务账目混乱。如有的单位用造假的方式报出的餐费补助的方式支付在非公务接待备案商家用餐的招待费问题。三是接受私人安排的旅游。公款旅游不行了,有的就不用公款用私款,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
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思想上还有侥幸心理。有的党员干部积习难返,对“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认为这不过是一阵风,只要避过风头或自己隐蔽点就不会有事。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没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对“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熟视无睹,有的还带头参与,如孙坊镇吃喝问题就是此类情况。
三是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对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规定我县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还不严不实,影响了制度规定的贯彻实施。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此,有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来抓实、抓紧、抓出成效。从而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消除观望等待的思想,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次员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糖衣炮弹”的诱惑,把精力真正用到谋事干事创业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以转变作风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是坚持习惯培养,加强氛围营造。认真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把培养干部的行为自觉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起抓,实现由依靠他律为主督促落实向依靠自律为主主动落实的根本转变。在培养干部行为自觉方面,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领导干部进修、公务员岗位培训、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一门必须课程,尤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廉中,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考内容,成为干部职工修身的教材和行为的准则,真正做到化于心、化于行、化于习。让执行八项规定成为一种文化自觉、一种人格追求、一种社会风尚。
三是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怕、慢、假、庸、散”等问题,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尤其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树立“互联网+”的思维,运用科级手段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让腐败和“四风”问题无处藏身。
四是倒逼两个责任,强化党内问责。在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惩处上,采取一案双查和追责、问责并用的方法,即在查出违法八项规定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涉案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调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在问责时,既要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问责,又要向负有监督责任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还要向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问责,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五是完善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少数干部身上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必须从制度上有效破解。要运用法治思维,针对党的十九大对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新精神、新要求,对标八项规定标准,对各类政策进行梳理规范,清理相互抵触的、与八项规定精神不一致的、执行起来有可能违反八项规定的政策,尽可能地消除变通执行的空间。建立健全干部激励、容错、纠错机制,着眼于把明规则立起来、挺在前,着眼于靠机制来约束干部、保护干部、调动干部,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更鼓励干部放开手脚、积极作为。同时也要注重机制创新,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制度刚性运行,防止把制度当纸老虎吓人、当稻草人摆设。
第2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我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委要求,对照“八项规定”,在办事处机关内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我们深刻认识到:街道领导班子与成员的优良工作作风,为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客观总结,街道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讲效率,拖三拉四,有懒惰思想。个别干部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
2、少数干部工作纪律观念涣散,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上进心。工作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干部纪律松弛,甚至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3、少数机关干部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宗旨观念淡薄,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基层少,了解民情不够。在群众工作上,向群众解释不够,以及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4、部分基层干部管理理念落伍,仍然存在用传统的落伍的管理手段管理群众的问题,宗旨和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有时态度粗暴,不注意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方式开展工作。有些干部不注意自身形象,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表率作用差,干群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1、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
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
结合机关优化组合与量化考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机关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为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
3、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顿机关作风,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群众问题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引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要求各管区干部和委办负责人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深入了解情况,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以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标杆、影响并带动一方,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5、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
6、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
结合县委和街道《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以“查问题、强素质、解难题、促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顿活动,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基层干部树立廉政意识,定期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并给群众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第一书记到联系村做党课辅导,宣讲十八大精神。加大对村、社的财务监管力度,积极落实粮食直补,加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监督办度。
第3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按照市委要求,今天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通过对照检查,进一步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强调整改、明确措施。本人作为党委主要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前,通过认真反思、全面学习、反复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下面是工作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党委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整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市纪委专项检查发现,我局存在若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细则的问题。按照市委要求,今天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通过对照检查,进一步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强调整改、明确措施。本人作为党委主要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前,通过认真反思、全面学习、反复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会前征集到的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逐一进行对照反思,对大家指出来的问题非常认同,全部接纳。认为这些意见建议是认真负责、客观中肯的,充分体现了同志们对本人的信任和鞭策,这既暴露了自身的不足,也是下步努力的方向,本人将抓好整改落实。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本人深知作为党委书记,通过本次整改:一是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动带领局党委研究发展战略问题不够透彻,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等上级定了思路再深入思考的思想,同时对我局应主动发挥作用的意识不强,制定政策对整体性、长期性谋划思考不深。二是虽发现了部分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不足、工作疲于应付,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善;对党委下属部分支部未及时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未讲党课等行为未作处理;对日常谈心交心也没严肃对待,认为日常工作中已经谈了,没必要专门“坐下来”“记在本子上”,因此即使谈了,也没能引起被谈话对象的足够重视,谈话效果不理想,以致于实际工作中出现违反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作为党委书记,本人主观上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致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不到位,平时抓工作只是简单地以会议、讲话、签订责任状等老办法来推动,缺乏来自思想深处的自觉行动,履行推动、教育监督、扎实落实做得不够,同时,对个别领导干部执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及时指出和作强硬要求,失之于宽。
(二)违反“组织纪律”方面。一是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X局党委关于从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对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研判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员工评价较差的管理人员。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主要对一些紧急事项存在想着反正已经在其他会上审议过、班子成员都集体作了决策,只要补一份纪要就能完成程序的想法;另外在少数党委会上,作为主持人,当听到汇报者说得不够清晰明确时,为了确保会议高效和让班子成员听明白,有时会进行补充,虽然末尾有表决,但没有注意发言顺序。
三是在主持工作的原主要负责人调离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也发生了变化,未对自己分管的部门进行调整。经与检查组交流,才意识到平时学习制度不够,对岗位权责认识不深,并于检查期间立行立改,由局党委及时作了分工调整。
(三)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没有真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零容忍”。主要表现在:一是XX的问题。二是XX的问题。三是XX的问题,当时局党委虽对市纪委函询要求进行过说明,但因为对该问题整改不到位,以致于未引起各级工作人员的警示,此后该类问题偶有发生。本人没有充分履行好主体责任,也没有充分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致使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
(四)“作风建设不实”方面。一是学风不够端正,学用时有脱节;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对理论学习只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看文件、读材料,静下心来仔细研读不够;时有“学而不习”现象,看得多思考少、浏览多记住少、学的多用的少,没有深入地学习理解,对形式主义的抵制不够坚决。二是长期从事管理工作,对党的群众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所淡薄。三是有时安于现状,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特别是近年来,思想上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缺乏“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工作中主动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对细节的追求还不够。四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
(一)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对照党章和《条例》《准则》,没有完全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没有彻底联系各类违纪违法警示案例,联系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性分析有时放松了标准,不够入木三分、直指内心、直面弱点,没有彻底做到扪心叩问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纪律执行是否合格,道德品行是否合格,担当奉献是否过硬。
(二)没有真正弄懂学习目的。还存在“急拿急用”和实用主义,系统性学习和深度学习不足,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没有真正弄懂学习的目的,对学习的标准还停留在保障眼前履职尽责上,没有从坚定政治定力、修炼人格魅力、提升精神境界等层次和维度提高认识。
(三)没有彻底克服惰性心理。在贯彻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还有差距,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开创性不足,就因为思想上仍有惰性,在一些“硬骨头”面前仍有等、靠、绕的想法。总是凭经验办事、按条文决策,虽知道问题的“症结”,但在有些工作上还有“停一停”“放一放”的惰性想法。
(一)切实增强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紧迫感。充分利用市委安排的学习、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集体学习研讨的机会,着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系统再学习。努力向上级领导学习、向班子成员学习,加强学习交流,汲取营养,在学深、学透、领会精神上下功夫。在学习重点上,真正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从读原著中提升理论素养。在学习目的上,把讲政治、讲规矩、讲贯彻、讲奉献、讲实绩落实到工作中,真正用以指导实践,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不断加强局党委对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反复学习领会市委年度党建工作会精神、X书记调研我局时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党委对全面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全力以赴领导和支持好业务工作,团结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总揽全局、改革创新,主动谋事创业,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
(三)强化党性锤炼,坚决领导完成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全局坚决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主动认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并及时整改。通过问题整改,重点锤炼自己以及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特别是面对问题矛盾,有敢于向前的底气;面对危机失误,有敢于承担的胆气,面对歪风邪气,有敢于亮剑的豪气,关键时刻站出来,危急时刻冲上去。
(四)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从严治党建设,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督促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交流,加强对职工教育管理方式的研究,认真执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力度,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五)领导作表率,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要求和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准则》《条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制度,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好班子成员,管好各处室,管好每名党员干部,切实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和良好干事环境,真正做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德,用实际工作业绩维护好、拥护好、爱戴好这个核心,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上对照检查请市委领导及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4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按上级部署要求,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的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对照检查,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对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检查清单》逐项检查。
(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照检查清单
1、我能够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或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汇报,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但存在只批评教育,问责的少,问责力度不够。
2、我能够定期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还存在主动研究不深不细,对工作中的风险点,研判分析的少,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我能够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经自查,存在办法不多,力度还不大,措施不够硬,效果不明显。
4、我能够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相关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但是存在缺乏行之有效的跟进措施,督促指导不够。
5、我能够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定期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开展谈话提醒或者约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经对照检查,存在批评指正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够,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
6、我能够自觉接受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监督,严格自律、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对照《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清单》查摆问题
(1)对照违规吃喝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照检查,没有发生以下违规行为:
1、没有参与非公务的公款大吃大喝。也没有在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单位之间或者内部搞公款宴请等。
2、没有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公款吃喝,没有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提供高档菜肴、酒水或者香烟等。
3、没有违规接受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不存在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4、没有到高档小区、写字楼、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
5、我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没有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6、没有发生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酒水、香烟等。
7、没是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
8、我坚持原则,坚决做到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私款宴请,或者由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宴请。
9、没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有高消费吃喝或者其他活动;(不论公款还是私款)
10、没有在工作日中午及其他执行公务时间饮酒。
(2)对照违规使用公款存在的问题
经过认真自查,我不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1、我没有使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没有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炮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不在此限)。
3、根本不存在用公款定制酒、茶、收送高档香烟。
4、我做到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没用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6、无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对照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照检查,我不存在违反以下规定:
1、没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为公务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2、无公车私用;主要是指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
3、没有换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4、没有发生由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派驾驶员,或者及领车补又坐公车等。
5、我从没有在公车相关账户或费用中报销私家车有关费用、私人开支费用等。
6、不存在私车公养,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者用于个人消费。
(4)对照公款国内旅游存在的问题
经过认真自查,我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1、没有虚构名目公款旅游、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
2、没有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
3、没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或者报销旅游费用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旅游安排,或由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旅游安排。
(5)对照违规出国(境)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没有以下行为:
1、没有虚构名目公款出国旅游,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
2、没有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
3、没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的出国旅游,或其报销旅游费用。
4、没有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打我资助临时出国。
5、没有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关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6)对照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照检查,我没有以下违规行为:
1、没有在节日期间或者日常往来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即包括公款的,也包括私款的。
2、没有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卷、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3、没有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提供礼品礼金用于赠送,或让其报销相关费用。
4、没有收送名贵资源特产物品,是否路由各类特产累物品谋取私利。
(7)对照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照检查,我不存在以下行为:
1、没有超标使用或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2、没有存在超标后明改暗不改、加桌子不加人,隔离空间后仍有本人使用,或有暗门连接休息室,卫生间等问题。
3、没有存在已调离、已退休领导干部长期占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4、没有存在不同部门任职同时占用多处办公用房问题。
(8)对照违规发放津贴不同或者福利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照检查,我没有以下情况:
1、没有超过规定标准,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范围发放津贴不同或福利。
2、没有擅自出台政策、发放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年终奖等。
3、没有巧立名目滥发钱物。
4、没有弄虚作假套取费用。
5、没有用“小金库”列支津贴补贴或福利等。
(9)对照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存在的问题
经对照检查,我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以下行为:
1、不存在大操大办问题。
2、没有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3、我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4、没有发生超过申报桌数或者宴请人数。
5、没有在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没有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
7、没有变换形式违规操办,如:化整为零多次操办,异地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等。
8、没有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暗自收受礼金,安排他人收受礼金,通过微信红包等衍生工具收受礼金等。
9、没有参与操办亲属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
10、没有应邀担任主婚、征婚、总管、司仪等角色。
11、没有搞封建迷信活动,举办低俗演艺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12、没有直接或者变相事宜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3、没有使用公车、公物、指派单位人员参与操办,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个人的人力、物力等。
(10)对照违规公物接待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照检查,我不存在以下情况:
1、没有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主要包括差旅费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超标准,以及其他违法公务接待规定的委托,比如迎送方式、出行活动等方面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没有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3、没有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4、没有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公务出差费用。
(11)其他存在的问题
经认真对照检查,没有下列情况:
1、没有搞“走秀式“调研,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现场“踩点”、弄虚作假、搞“经典调研路线”。
2、没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由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没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娱乐活动或其他活动(不论是公款还是私款)。
4、不热衷“帮圈文化”组织或参与小团体活动。
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学深悟透
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典型案例学习不深入,没有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以行业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自己的要求有所放松。其次,在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不注重理论学习,必然思想会“生锈”,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减弱,容易受错误政治观点和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缺乏坚持不懈加强理论学习的韧劲和恒心。
(二)严守纪律规矩的坚决性不够强
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能够时刻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反思自己在纪律规矩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够。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上不够坚定不够到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有时会产生纪律松懈、观念淡化的情况,没有严格按照一名合格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这种思想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造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后果。
(三)勇于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不够强
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能够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不正之风敢斗争,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局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但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增加,工作环境的变化,勇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劲头和积极性不够强,高质量发展的精气神不足,缺乏像焦裕禄同志那样的攻坚克难和“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敬业精神,缺乏“千磨万击还坚韧”的拼劲,缺乏“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缺乏“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境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提升素质上下功夫。
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把领导带头做表率落到实处,在学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走在党员的前面,做表率。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法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已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已坚决不做。一定要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自觉作出表率。
(二)是在廉洁自律,正风肃纪上下功夫。
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白警、白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三)是在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
真抓实干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始终不越八项规定红线;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本单位员工,倾听员工意见,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忙员工之所需,同烟农、零售户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自尊自信自强的烟草新形象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5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一、是加强思想动员,促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题会进行思想动员,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对照“四个意识”政治标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针对问题,立时整改。参照检查所反馈的问题,在县税务系统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限时整改到位。
1.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的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做好派车单与车辆使用登记的相关台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强化日常监管。
2.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办公⽤房的⽂件精神,明确了办公⽤房的范围、内容、政策和时限要求,要求各分局对办公用房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完善。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和纪律约束保证常态化、长效化。
第6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沧源县迅速制定了贯彻实施办法,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32项具体规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节点、抓执纪、抓问责,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从近年来发生的问题和查处案件情况来看,仍有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搞“隐形变异”,违反规定,顶风违纪,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一)官僚主义做派,作风粗暴、脱离群众。少数党员干部不接“地气”,面对群众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如:勐省农场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周某,2024年1月,因工作纪律松懈、酒后乱言等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和书面检查的问责。之后于2024年沧源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期间,其饮酒后,以农场茶叶公司参展人员服务水平跟不上为由,多次在公共场所辱骂参展人员,导致参展人员向县纪委举报并到县级相关部门群访,造成了不良影响。2024年7月周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享乐思想作祟,雁过拔毛、坐地生财。个别党员干部享乐思想滋生,心生贪念,手中职权成了捞取不法之财的工具。有的乡村干部恣意妄为,向群众资金动心眼“下黑手”。有的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旁门歪道捞好处,如: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某某,套取项目资金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货商回扣等,2024年6月受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三)小村官乱作为,无中生有、虚报套取。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设法规避制度约束和监督,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更改用途。如:岩帅镇班驮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某某,以虚报旧房改造农户花名册等手段,虚报、截留专项资金25万余元设立账外账,部分用于接待费等开支。李某某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视规定若无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律观念淡薄,在中央八项规定后仍顶风违纪。如:沧源自治县原卫生局局长李某某、副局长蔡某某、合管办主任漆某某,合谋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培训会议资料、支付培训费的方式虚列支出经费6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2024年11月,3人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宗旨意识淡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抛之脑后,公私不分、贪欲膨胀,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最终“违纪”“破法”,走上了“不归路”。
(二)责任落实不严。有的部门主体责任缺失、不作为,层层压实责任变层层推卸责任,助长歪风邪气的蔓延;一些部门领导对班子成员和下属不敢监督,当老好人、怕得罪人,太平官思想占上位,对单位里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睁眼闭眼、得过且过,任由不正之风滋生蔓延。
(三)执行不够严格。操作不够规范,客观上为“四风”问题提供了生存空间;特别在村组干部监管方面短板突出,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村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部分村组干部文化素质低、法纪观念淡薄,存在对村、组公共资源分配不均、对下拨的款项挪用私吞。
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必须加以解决。需要各级各部门以“钉钉子”的恒心和毅力,持续发力,步步深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赢得党的信赖和人民满意。
(一)抓责任,传压力。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得到扎根落实。要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防线主动提前,把住第一道关口,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二)抓教育,明纪律。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法纪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举办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竞赛等方式,督促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纪明纪、晓纪护纪,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
(三)出重拳,下猛药。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好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实处理;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要紧盯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建制度,立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构建权、责、利制衡机制,切实解决基层监管短板问题。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举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要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各类监管平台管好民生款项、民生项目,从源头遏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要探索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监督制约的触角无处不在,形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7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中心接到《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消费等问题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同志,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部门结合“三会一课”,通过集中学习,观看电视专题片、典型案列通报、上党课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教育,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杜绝了慵懒散、不担当不作为等损害高新区发展环境的行为,执行力和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通过严格管理,全体领导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部门人员无“吃、拿、卡、要”和其他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四风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风气;四是严格按照高新区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本部门报销工作,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单位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未发现违规现象。
下一步,中心将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履职尽责,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8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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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沧源县迅速制定了贯彻实施办法,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32项具体规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节点、抓执纪、抓问责,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从近年来发生的问题和查处案件情况来看,仍有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搞“隐形变异”,违反规定,顶风违纪,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一)官僚主义做派,作风粗暴、脱离群众。少数党员干部不接“地气”,面对群众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如:勐省农场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周某,2024年1月,因工作纪律松懈、酒后乱言等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和书面检查的问责。之后于2024年沧源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期间,其饮酒后,以农场茶叶公司参展人员服务水平跟不上为由,多次在公共场所辱骂参展人员,导致参展人员向县纪委举报并到县级相关部门群访,造成了不良影响。2024年7月周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享乐思想作祟,雁过拔毛、坐地生财。个别党员干部享乐思想滋生,心生贪念,手中职权成了捞取不法之财的工具。有的乡村干部恣意妄为,向群众资金动心眼“下黑手”。有的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旁门歪道捞好处,如: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某某,套取项目资金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货商回扣等,2024年6月受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三)小村官乱作为,无中生有、虚报套取。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设法规避制度约束和监督,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更改用途。如:岩帅镇班驮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某某,以虚报旧房改造农户花名册等手段,虚报、截留专项资金25万余元设立账外账,部分用于接待费等开支。李某某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视规定若无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律观念淡薄,在中央八项规定后仍顶风违纪。如:沧源自治县原卫生局局长李某某、副局长蔡某某、合管办主任漆某某,合谋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培训会议资料、支付培训费的方式虚列支出经费6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2024年11月,3人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宗旨意识淡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抛之脑后,公私不分、贪欲膨胀,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最终“违纪”“破法”,走上了“不归路”。
(二)责任落实不严。有的部门主体责任缺失、不作为,层层压实责任变层层推卸责任,助长歪风邪气的蔓延;一些部门领导对班子成员和下属不敢监督,当老好人、怕得罪人,太平官思想占上位,对单位里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睁眼闭眼、得过且过,任由不正之风滋生蔓延。
(三)执行不够严格。操作不够规范,客观上为“四风”问题提供了生存空间;特别在村组干部监管方面短板突出,存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村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部分村组干部文化素质低、法纪观念淡薄,存在对村、组公共资源分配不均、对下拨的款项挪用私吞。
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必须加以解决。需要各级各部门以“钉钉子”的恒心和毅力,持续发力,步步深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赢得党的信赖和人民满意。
(一)抓责任,传压力。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得到扎根落实。要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防线主动提前,把住第一道关口,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二)抓教育,明纪律。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法纪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举办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竞赛等方式,督促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纪明纪、晓纪护纪,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
(三)出重拳,下猛药。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好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实处理;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要紧盯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建制度,立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构建权、责、利制衡机制,切实解决基层监管短板问题。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举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要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各类监管平台管好民生款项、民生项目,从源头遏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要探索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监督制约的触角无处不在,形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9篇: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及措施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群众,保障学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工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具体措施,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深入开展调研。学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经常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多与基层干部一线教师接触交流,多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基层一线教师工作和思想动态,及时了解校教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校领导、中层干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提出不少于两条合理化建议。
(二)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针对基层反映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各职能处室要做到限时答复,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不符合规定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
(三)职能处室要认真改进工作方式。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特别是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部门的主管校领导、处室负责人要积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积极承担一线教学任务,以此达到了解基层和学生的目的。
(一)增强会议的实效性。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真话,力戒空话、套话,会后要有落实、有布置、有监督,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二)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简化学校会议程序。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特别是要精简例会,例会要主题明确,一般不临时动议与例会主题不符的其他内容,职能处室或主管校领导能解决的问题不拿到例会上讨论。
(三)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应在学期初纳入校党支部和行政工作安排。一般性的会议,会前要做好准备,对参加会议人员,会议的规模、议程、时长、议题或内容做出规定。
(四)学校的各类活动,除全校性质的大型活动外,一般不邀请校领导参加,特殊情况由主管校领导参加。事务性活动原则上不拿到全校升旗仪式或其他全校性的活动上举行。
(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行文程序,保证收文、发文快捷有序运转。上级文件在校领导传阅后,应由相关职能处室办理的事项交职能处室阅办。公文的起草、审核、领导会签、签发、印制、送达等程序环节要做到职责明确,重要文件必须要有党政一把手或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发文统一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
(二)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文件,一律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工作指导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三)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实效,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学校各职能处室组织印发的信息简报、工作动态要提高质量和实效,学校的宣传口径要客观统一。加强网络管理,尽可能利用网络做好宣传,减少纸质资料。需要网络传播的重要事项、内容,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在网络上登载公布。
(一)严格执行出差计划逐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出差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等规定。出差出行应严格按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礼品管理。
(二)学校围绕中心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校领导出差,党政主要负责人尽可能避免同期出行。学校领导实行AB岗,领导在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和联系的工作,确保领导外出时学校工作不受影响,保证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一)要按照朴素、实用、适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及修缮学校校舍。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坚持从简原则,接待一般安排在学校餐厅,并按标准执行,杜绝铺张浪费。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反对公款私请,坚决抵制奢靡之风。学校所有公务接待事宜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深化“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文明用餐”的文明食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吃完所购食物、不留剩饭剩菜的“光盘行动”。
(四)节约用水用电,养成下班随手关灯、关电脑、关电器的习惯。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提倡复印纸两面使用,草稿纸循环利用。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严格遵守有关收费规定,坚决杜绝各类乱收费现象。筹好、用好、管好示范校建设和基建工程专项资金。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校资产管理的总原则是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的处室主任负责制,即实现“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总资产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保卫处负责具体管理和组织协调登记造册并入库。现有财产能用的不轻易淘汰,努力提高使用价值。
(三)强化学校采购、招投标管理。要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制度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成立专门的采购、招投标评议小组,评议小组负责学校物品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并负责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对违反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部门(处室)和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二)强化学校党支部、工会、职代会的监督职能,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落实责任,对顶风违纪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