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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注:双方有效身份证均复印在背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停车位以及该车位的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现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_x地下停车场第号,该车位为划线分割,无隔断墙无封闭,车位具体位置和相关参数以甲方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上的数据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初次取得产权证明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车位全额转让价款。
甲方收款人签字:,收款日期:。
第四条所有款项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车位转让即成事实。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车位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车位情况符合本协议约定,甲方完成车位交付,上述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及继承人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车位的所有权,即视为甲方违约。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上述车位的原购买合同及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并交予乙方保管,并有开发商或第三方为见证。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该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编号:
发票编号:
日期: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车位拥有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转让该车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涉及其他第三方的权利。如有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2、在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办理车位产权证书时,乙方要求
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偿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协议签订前该车位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已经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缴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有责任按照协议条款自觉履行。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额偿还该车位转让价款及违约金,违约金商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八条甲方丈夫(妻子),身份证号:也同意将该车位转让给乙方,签名:。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 小区地下停车位(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_)。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时一次性付清购买费用。
四、甲方有义务结清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一份备案,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涂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购车位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年_月_ _年_月_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x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 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车位转让协议范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四
转让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位的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奎屯市康乐园5幢6幢楼负 层 号。规格为 。
二、 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该车位总价人民币元整 (大写: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 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使用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 交付时间
受让人付清地下车位全额价款后 个工作日内,转让人交付该地下车位。
五、 使用承诺
1、地下车位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服从小区物业的管理,缴纳相应的费用。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事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无条件服从。
六、 权益约定
1、本合同转让人只进行车位使用权转让,无需产权登记。受让人购买该车位使用权的年限,与其在康乐园小区幢所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在受让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内,受让人转让房产的,车位使用权相应一并转让。受让人不得向非本小区业主转让车位使用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转让人和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签字或盖章) 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五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六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让方(自然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库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下车库位置和用途
1、位置: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库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中瀛御景”小区 号楼 号车库(以下简称本车库),详见地下室车库位置图。
2、用途:本车库仅作为乙方停车使用,若乙方改为其它用途,其相关手续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使用权转让及期限
甲方仅转让本车库的使用权,本协议项下车库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备案登记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购买的是车库使用权限,期限与本车库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土地出让年限见“土地使用权证”)。
三、本车库使用权转让费
1、乙方所购买的车库使用权转让费以计价,共计为人民币 万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使用权转让费,甲方开具相应票据。
五、车库交付期限
本车库交付期为月,交付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标准,并达到使用条件;在交付日,乙方到甲方或本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办处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到期则视为甲方已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乙方在办理车库交付手续时,应按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交纳车库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具体交费标准按乙方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停车场管理守则》相应规定为准。
六、车库交付标准:
本车库交付标准按本协议附件一,乙方按附件一标准进行验收。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交付标准、交付期限等规定将本车库交付给乙方使用。
2、制定本车库使用守则,并监督乙方遵守。
3、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本车库的日常保洁、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物业管理公司仅为乙方所购置的车库提供车库物业管理服务,对乙方所停放车辆的毁损不承担责任并且无义务承担停放车辆因燃烧、破损、灭失等原因发生风险而参加的各类保险;
5、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6、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停车位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超过通知中所明确的期限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车库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应按日减收管理费,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除外。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是本协议项下的本车库的合法使用者,若乙方再次转让库使用权,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 天告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向本小区其他业主优先转让。
2、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停车辆必须符合本车库的高度、宽度、重量要求,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乙方其它原因,致使本车库有所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要求甲方给予修复,其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由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如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对乙方造成损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其他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他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要注意保持停车位的清洁,不得乱扔废弃物。
6、乙方不得在车库公共区域进行车辆清洁或维护等作业,不得将公共交通区作为停车使用,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7、乙方应当为本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待查清后索赔;甲方对因甲方直接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物业管理费
1、乙方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本车库的管理费用。
2、费用标准:见乙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此费用作为甲方或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公共场地(不包括本协议项下车库)的保洁、停车位置、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
4、管理费用的交付按月交付,第一期与本合同转让费同时交付,其余每期应于 前交纳。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车库的,每拖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已付款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缴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将应付款全额缴付甲方的。每拖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缴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的,应承担本车库使用权转让费20%的违约金,其余费用在二个月内无息返还。
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保管条款
双方明确本协议为转让合同关系,并非保管关系,甲方或物业公司对车辆无保管服务的义务。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征用、拆除或损毁而无法修复,本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使用权转让费不予退还。
十二、管理部门
甲方暂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车库公共区的管理事宜,甲方有权将前述的管理事项委托第三方,但应以书面或在车场内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第三方,但甲方应以书面或在车场内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十三、关于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说明
1、本车库不办理所有权证书。
2、车库的附属设施如入口、车道、警卫室、泵房、电机房、设备间等共用建筑面积作为车库的共用建筑面积。
十四、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库位置:
转让方: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确认附件日期: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七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千禧龙花园地下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的地下停车场,编号: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封闭,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任何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该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柒仟元整(8.7万元),本协议签订及所有转让手续办妥后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转让款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益)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3.转让后,甲乙双方需到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小区物业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年月年日日月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八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小区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九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x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年 月日 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
甲方: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
乙方:杨瑞玲
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现有部分地面架空层车位和部分地下室车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所有车位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此订立如下协议事项:
一、地点、数量: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拥有的所有车位53个,其中4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19个;6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9个;5号楼地下室车位25个。
二、转让价格:每个车位均价6.5万元,总计53个车位共计价款344.5万元。车位的转让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办法: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50万元预付款,余款在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收件时全部付清。
四、产权的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于配合车库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车库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至产权无法办理过户,甲方退还已收取乙方的款项,双方免责。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一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 层编号为 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二
转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姓名/[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小区编号为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小区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停车位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
三、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甲方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______________年转让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停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继续使用,直到该小区所占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届满之日止。
五、甲方就该停车位使用权,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六、该停车位只能用于停车,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车位使用权后,在本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可将该停车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但必须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让或出租。乙方应将和他人订立的转让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如系转让,乙方应保证受让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八、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交付停车位,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_______元(伍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天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时间交付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_______元(伍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逾期超过三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按应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一、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停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四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x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x编号为 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
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五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注册号: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姓名/[企业名称]: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小区编号为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 小区编号为 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停车位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
三、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20年,自甲方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转让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停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继续使用,直到该小区所占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月 日)届满之日止。
五、甲方就该停车位使用权,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六、该停车位只能用于停车,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车位使用权后,在本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可将该停车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但必须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让或出租。乙方应将和他人订立的转让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如系转让,乙方应保证受让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八、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交付停车位,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天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时间交付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逾期超过三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按应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一、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停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年--月--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六
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 层编号为 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车位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车位坐落于武汉市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车位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元。
甲方:乙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八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
二、协议价款
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三、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后24小时内,乙方将转让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2.甲方在收到款项后转让甲乙双方一同将该车位在物业就该车位的使用权手续办理完毕。
3.乙方将该车位转让款项向甲方付清时,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带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的一切手续(发票、收据等)均应交付乙方。
四、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有效,修改无效。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十九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注:双方有效身份证均复印在背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停车位以及该车位的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现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x地下停车场第号,该车位为划线分割,无隔断墙无封闭,车位具体位置和相关参数以甲方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上的数据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初次取得产权证明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车位全额转让价款。
甲方收款人签字:,收款日期:。
第四条所有款项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车位转让即成事实。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车位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车位情况符合本协议约定,甲方完成车位交付,上述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及继承人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车位的所有权,即视为甲方违约。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上述车位的原购买合同及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并交予乙方保管,并有开发商或第三方为见证。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该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编号:
发票编号:
日期: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车位拥有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转让该车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涉及其他第三方的权利。如有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2、在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办理车位产权证书时,乙方要求
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偿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协议签订前该车位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已经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缴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有责任按照协议条款自觉履行。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额偿还该车位转让价款及违约金,违约金商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八条甲方丈夫(妻子),身份证号:也同意将该车位转让给乙方,签名:。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二十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所购房屋系:幢室(施工编号,号室(公安编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将本小区机械车库中区域组号(暂定编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长期使用。该车位最大允许停车尺寸:长mm-宽mm-高mm,该车位最大允许停放重量:2吨。
2.该车位编号最终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甲方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车位情况调整该车位编号。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20年,从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20年期满后,如该车位能够继续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该车位,且无需再向甲方交纳使用费。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还能够继续使用的,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费。
2.乙方使用期间(包括无偿使用期间,以下含义与此相同)该组车位的机械及相关配件出现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体更换(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的,所需的费用由乙方与该组车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担,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该车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此给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三、使用费
1.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20年的使用费元(大写:),该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车位收回交给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
2.该车位移交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转让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年月日以前将该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在该交付期限届满时到甲方接受该车位,并以前述约定的时间作为双方实际交付时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受该车位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该车位,该车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风险及相关费用(包括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等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由乙方承担。但在前述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付清使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该车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车位供乙方暂时使用的,甲方应按每天10元补偿乙方损失。
五、该车位使用的特别约定
1.该车位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作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
2.乙方停放的车辆长宽高尺寸及总荷载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条约定的最大允许停车尺寸和重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行使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碍或影响相邻车位和其他车位用户的通行权、使用权和其他正当权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车,也不得破坏车库和车位的相关设施。
4.乙方应当遵守车位使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相关单位对车位和车库进行维护、检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维护、检修。
六、物业管理
1.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该车位的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甲方对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不再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缴纳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具体缴纳标准按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缴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乙方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双方同意不再办理其他任何转移手续,也不办理任何登记。从该车位交付或视为交付乙方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该车位毁损、灭失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使用费。
2.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可以转让该车位使用权,但乙方只能转让给本小区的业主,且受让方使用年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超过部分无效;乙方按本约定转让使用权时,必须要求受让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有关乙方义务的约定,并将受让方出具的承诺及转让情况告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乙方或受让人未按前述约定执行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准许受让人使用该车位,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也可无偿收回该车位
3.因该车位由乙方长期使用受益,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如国家对该车位物业所有权人征收相关税、费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代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及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包括:媒体广告、邮寄、手机短信件等。所有联络(包括书面通知)的收讫确认为:邮寄联络,以签收(乙方同住家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第3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的时间为准);电话联络以发生之时为收讫;媒体广告、传真、短消息等以发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联络地址准确无误,如甲方按约定的联络地址向乙方寄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本小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
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与按指模):
时间:年月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二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__________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整(即)(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车位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篇二十三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签订。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