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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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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云安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提高社会诚信水平

--云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云安县继续围绕建设“信用云安”总体目标,以推进“信用村、信用户”创建为切入点,以完善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采集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成效

截止到8月,云安县已创建信用村80条,在建信用村31条,已完成调查及初评户数3127户, 已完成评级26125户,授信金额9528万元,用信金额3759万元。

(一)抓好信用村创建工作。今年4月中旬,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确保2024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建设勿坦模式信用村,按时按质完成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责任书中的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云安县于5月初向各镇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信用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认真总结去年创建经验,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安县推进农村信用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云县府办„2024‟51号)要求做好今年信用村建设工作,着力提升信用村创建质量。同时加强对各镇的沟通和业务联系,于6月初派出工作组到各镇进行业务指导工作。针对个别镇信用工作人员出现较大变动的情 1

况,采取“结对帮扶,网上培训”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协助,定期联系,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信用村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好征信系统数据更新工作。今年,云安县继续主动认真抓好县联合征信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大力开展农户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更新工作。在前期录入全县76389户农户户籍信息的基础上,今年以来,云安县继续指导各镇做好农户信息的更新录入工作。据统计,县征信系统目前已累计录入全县18724户农户的非银行信用信息,包括农户社会信息19204条,农户经济信息17022条。

(三)抓好农户不良记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云安县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户不良记录信息采集,此项工作成为该县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大特色。通过为县综治维稳部门提供比较全面的农户信息,实现信用建设还与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相结合,更好地对社会实施动态管理。为此,县征信中心督促各镇信用记录中心从个职能部门档案中认真收集农户不良信用记录。今年1至6月,各镇信用记录中心以本辖区为单位,在各职能部门配合下,积极收集农户各类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违法违规违纪及其处罚情况等信息共2795条,累计收集达8000多条。目前,县征信中心已将收集到的农户不良记录全部录入县征信系统平台,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抓好2024年度信用村及“以奖代补”项目督查考

评迎检工作。5月15日,市发文通知将于6月初对全市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信用村建设开展督查考评暨2024年“以奖代补”项目验收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云安县根据相关县领导批示,统一规范各镇迎检要求,并多次深入到镇信用记录中心、部分信用村指导迎检工作,督促各镇查漏补缺,完善各类信用建设资料。同时,还指导各镇做好“2024年“以奖代补”信用村项目申报工作,向市提交8个镇共54个行政村的项目验收申请表。目前,市督查考评组已于7月12日到我县进行了督查考评,经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环节,市督查考评组对该县的信用村建设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该县农村信用建设基础工作扎实,工作开展有特色,有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问题

云安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群众信用意识较低,对信用村建设、信用户评定等还存在片面理解,以为取得了授信就等于获得了贷款,导致部分获得授信农户到农信部门申请贷款,却多次未果,直接打击了农户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农户信息资料收集难度依然较大。由于各镇在册农户大多外出打工,诸如户籍、婚姻、财产、身份等证明材料难以收集、收全,且收集周期较长。部分涉及农户隐私的指标(如家庭资产、收支和债务等)则更是难以获得,农户信息资料存在不全及失实的情况。三是信用

信息采集工作量大,特别是当前农村工作重心下移,镇村一级工作任务多、压力大,镇村干部一时之间难以全部兼顾,致使工作开展较缓慢。

三、应对措施

云安县正视相关问题的存在,结合云安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户的宣传,让广大农户认识和了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消除其顾虑,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同时综合运用广播、宣传牌、标语等公共舆论工具,采用符合农村地区特点和形式多样的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大力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信用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探索多种信用惠民措施。在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如有线电视收费优惠、城乡居民医疗保助比例等方面探索给予信用户、信用村一定的实惠,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觉到参评信用户的好处。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政府部门在审批相关专业资质认定等方面探索优先考虑、优先办结机制。

(三)以信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围绕该县“十大特色农业”,加快信用村建设。在前锋镇,充分发挥榃蓬园艺绿化种植(“公司+农户+政银保”模式),在全镇推广榃蓬模式,引导其他村的群众种植园艺绿化树。在高村镇,结合油茶现

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引导群众种植油茶,形成产业化发展。在白石、镇安、南盛镇,引入企业对西瓜、木薯、蚕桑、沙糖桔等进行深加工,形成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四)加快推进信用村建设。县信用办、县征信中心、云安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各镇信用村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各镇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相应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工作落后的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在业务上的指导和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信用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篇:浅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浅析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牧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机构信用形象、增强对外部信用资源的吸引力,有利于更好地利用信用资源,增加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受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农牧民诚信意识差等多种因素制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法律政策依据。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针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经济体的征信活动既没有一个明确的机构,也没有统一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对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处理也没有明确的行为规范,农村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估和失信惩治无法可依,使得农村信用体系难以获得全面的信用信息。农村信用社虽然在实践过程中,摸索建立了农牧户信用评定的制度和办法,但是由于应用对象的单一和应用范围的局限,农牧户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无法普遍应用。

(二)农牧户信息采集困难,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一是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户搬迁和外出打工人员日益增多,给农牧户信息的采集造成较大阻碍,使部分农牧 1

户始终游离于信用体系之外;二是绝大部分农牧户对涉及自身隐私(如家庭资产、收支和健康状况等)的指标较为敏感,不愿填报或少填报,涉及信用、工商、保险等信息难以获得;三是农牧户众多,居住分散,而金融机构人员少,信息征集工作难以做细,以****地区为例,目前农牧户信息的采集主要由农村信用社一家进行,信息采集难度较大;四是个别未贷款或无贷款需求的农牧户,不愿意透露其相关信息,以至于非存量客户信息无法采集;五是信息采集人员个人素质存在差异,部分工作人员对农牧户信息采集工作重视不够,敷衍了事,甚至存在主观臆测等情况,使部分关键信息项缺失或失真。严重影响信息的质量,导致数据真实性有待考证,也给信息的实际应用带来一定困难。

(三)信用意识淡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依然较差。一方面,由于我国信用产品的推广使用起步较晚,对于信用意识和信用行为的记录还不具备普遍的关注;另一方面,受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等因素影响,****地区整体信用意识不高。大多数农牧户小农思想根深蒂固,逃废债务、合同违约、商品交易主体之间失信现象依然屡见不鲜,甚至为了逃避信用记录的制约,一些人不愿意参与信用信息征集、评级等业务,或者消极对待信息征集,提供虚假信息。

(四)社会参与度较低,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氛围较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部门、环节较多,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硬性制约,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涉及企业及个人的工商、税务、电信、法院判决、缴水电费、拖欠工资等相关信息的采集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严重影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

(五)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待完善,失信违约成本较低。目前的农牧户信息采集录入仅按照农牧户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采集,即使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上线后,所录入的农牧户信息也只能是农牧民金融活动的一部分。信息无法及时共享,不能全面、真实的反应农牧户的信用状况。特别是对农牧户失信违约等行为,缺少联合制裁等实际惩戒措施,“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举全社会之力共同维护创建诚信社会的氛围不够浓厚。

(六)缺乏诚信教育制度和信用观念培养机制,农牧户主动参与征信的意识不强。现阶段,广大农村已有的诚信教育和信用观念培养主要来自于淳朴民风形成的诚实守信传统、人民银行在农村开展的征信知识宣传和农村信用社开展的部分宣传。这些诚信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牧户信用意识,但大部分工作仍局限在面上,未能在农村全面铺开,不够深入系统,农村诚信教育体系仍不完善。

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建议

第一,加快和完善征信立法、执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息征集主体,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规范信息征集和使用的方式、方法,建立并完善征信系统监督管理制度,使征信工作及征信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第二,建立统一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以人行个人

征信系统为依托,加快农村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发一套完善的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采集模式,建立独立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金融信贷信息、税务、司法判决、交通、电信、水电费等一切与企业及个人有关的信用交易信息,构建起涵盖农牧户全部信息的共享系统。

第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形成部门联动机制。金融机构、公检法、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重点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打击“钉子户”、“赖账户”,同时为诚实守信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形成区域性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地方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二是金融机构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针对农村、农业和农牧民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金融供给引导农村金融环境的改善;三是切实发挥征信体系的规范、引导作用,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加强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增加征信系统的信息履盖面,尽量多地采集个人和企业信息,既方便守信者融资,也使不守信用的人增加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形成守信履约的内生机制;四是结合农村的实际抓好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效应,带动农牧民信用意识的增强。

第四,明确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沟通和协作机制。在征信立法的前提下,建立自上而下的“政府牵头、人行主导、政府各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明确各部门权责,一方面,可以确保包括金融、公安、税务、环保、工商等各部门信息的完全、真实、顺利征集,另一方面也确保了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制度化及连续性。

第五,进一步加强征信宣传,培育农村信用文化。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的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农牧民充分了解信用信息对其生活、经济等各方面的有利影响;创新农村征信产品,使农牧民通过利用征信产品,感知征信的内涵及意义,同时能自觉、自愿地参与、促进并维护信用体系的建设。

第三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正当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正当时

舍易

农村金融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将关系到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关系到农村和现代农业发展,更关系到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产增收。近几年,各地政府已经着手开展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努力破解农村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但是,笔者认为,就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来看,仍需要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和各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已有2455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2157个县(区)已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全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共为1.27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对其中8037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同时,一些省份县级政府在多个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已经开展了个体工商户授信评级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多种路径、有益探索,有效促进了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但在实际工作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

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信用体系建设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势在必行。

二是农村信用信息仍缺乏有效整合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而农村企业规模小、产品层次低的特征,决定了信用信息仍分布在工商、税务、电信、金融机构等部门,大部分是处于零散状态,缺乏有效整合。

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

目前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仍没有落地,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严重不足。四是诚信教育和信用意识培养有待完善。农民诚信教育和信用观念培养主要来自诚实守信的传统,人民银行在农村开展的征信知识宣传,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三信工程”过程中在乡村、农户开展的信用宣传教育,其大部分工作不够深入和系统,农村诚信教育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事实上,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破解农村金融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仅可有效解决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农户贷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有助于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对农村的信贷投入,支持农民扩大再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因此,笔者对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机构,金融、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负责协同推进,共同研究部署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加快个人征信系统的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丰富征信系统农村信用信息资源。

二是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基层人民银行应牵头深入农村和农户家中,举办征信宣传,通过开展一对

一、面对面的征信知识介绍、诚信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认识程度。同时,人民银行要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户信用信息录入的覆盖率,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合作,确保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完备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规范农村信用体系发展。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担保公司组建,不断提升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篇: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的探究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截至2024年底.全国130756万人口中,乡村人口为7447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7.01%。在这样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里.解决好农村问题,是实现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必要条件。构建农村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我国实现现代农业的升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推进。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不容乐观,农业农村贷款难,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信用秩序混乱、诚信缺失等现象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这不仅降低了经济金融活动的效率,破坏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削弱了农民参与经济金融活动的信心,不利于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紧迫问题。

关键字:农村信用体系农村贷款征信体系信用立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近年来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小额信贷手续繁杂、贷款时间过长的难题,为农民提供轻松便捷的贷款环境,也培养推动了农民信用文化建设。但由于受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征信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征信体系的不完善,相关支持法律的不完善乃至缺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任重道远。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难以达到社会平均利润率,加之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持,导致农村信贷资金严重外流,农民贷款难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日渐提高,传统的信用观念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之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扭曲和淡化,信用体系缺失,信用环境“污染”,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农村信贷发展概况,农村正规信用供给不足

1,农村信贷资金不足。

首先,农村住户分散,且往往贷款金额小,金融机构不易管理,贷款成本过高;再加上中国小农经济绝大部分尚处于“靠天吃饭”的阶段,因此贷款风险较高。第二,随着金融机构的商

业化运作,资金更愿意投向利润率较高的产业,而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难以达到社会平均利润率,故商业银行的贷款不愿向广大农村发放。第三,农村信贷资金严重外流,农村金融市场“抽水机”多,“输血机”少,资金大量流出农村。而广大农户,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户,在申请贷款时往往面临无物抵押、无人担保、没有完整可查的信用记录的困境,所以按常规申请贷款发展生产格外困难。

2,农民贷款难,积极性不高。据300余份农村信用项目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得出:46.8%的农户表示自己一定要找熟人才能贷到所需款项,只有26%的农户认为可以通过正常手段获得贷款.有70.8%的农户都有贷款未成的经历,还有62.4%的农户认为在农忙需要钱时不一定能贷到款,30.4%的农户认为贷不到,只有7.2%的农户认为可以在农忙需要钱时贷到款。此外,农户有资金需求时,一般首选的是民间借贷。

首先,农民申请贷款,从申请、批准到最后取得贷款,手续繁杂.办理一/

4笔贷款花费的时间较长.有时还会因没有熟人等原因遭到拒绝。第二、贷款利率高,期限短。在农民对信用社在贷款方面最大期望调查中,依次排在前五位的是:l、希望贷款利率低一些;

2、贷款期限长—些;3,加大农村小额信贷的实施力度;

4、切实解决急需资金农户的实际困难,真正体现”为农服务”的方针;

5、提高贷款透明度。第三、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信贷员放款积极性。现在农村信用社对信贷员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贷款收回与信贷员个人工资奖金福利挂钩,贷款收回率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发工资、奖金,使得信贷员对信用放款持谨慎态度。

4,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首先,农村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大、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观念淡薄。其次,长期以来银行、信用社对农村中小企业形成的歧视。导致农村中小企业通过银行、农村信用社间接融资困难,融资量也较少;农村中小企业有很多走的是直接融资的道路.其自身不足使其较少采用股票和债券的方式,更多的采用集资与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

二、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农村信用建设缺乏强有力的奖惩机制,缺乏相关法律的保障。对于失信行为的追究及惩治、维护正常的信用秩序,最终要靠法律的威慑力,这对于我国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亦是如此。失信行为的惩治无法可依,执法不力,表现为执法效率不高,执行中存在徇私等现象。有的乡镇企业逃避债务,又得不到相应的制裁和处罚,这又加剧了乡镇企业不讲信用的道德风险。此外,也没有良好的激励制度,使得广大农村人员的信用积极性不高。

2,征信体系建设滞后。首先,缺少完整的农户征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对广大农户征信状况实施及时、有效地记载和跟踪,无法对农户信用信息进行统一口径的采集、统一指标的评级以及统一变化的监测。第二,各方难形成合力,尤其是政府职能的履行不到位,导致农村信用社承担着农村征信的大部分任务,相应地也投入了大量的社会成本,在缺乏有力的政策保障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到其征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农村信用社陷入了征与不征、多征与少征一个样的尴尬境地。第三,农村征信协调机制建设滞后,信息共享难,征信体系的建设需要财政、司法、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类会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积极配合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信息不够对称;各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司法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信息交流和共享不充分。第四,农村信用信息分散,采集质量不高,农户信用信息征集难。目前,“三农”的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范围广阔,因而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分散,全面采集非常困难。现在的信用评定,只能采集到反映在银行、村委、村民方面的部分信用信息,而对分散于公安、工商、税务、通信、水电、保险、其他金融机构等方面的非银行信息则难以采集。所采集到的信息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定性信息,评定依据不够准确可靠。加之信用档案管理分散、不规范,导致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数量不充足,质量普遍不高。且很多农民及农村企业领导人受思维、水平、素质、条件的限制,还脱离不了小农经济、传统经济的俗套,对市场经济中征信的本质特征和要求的认识、认知还处于浅表层,使农村征信业缺乏农村征信客体的支撑。

3,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长期以来,农村担保体系的缺失与银行贷款风险防范要求错位,制约了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需求。第一,农民信用担保组织发展很不充分.目前,农民自发成立的信用担保组织还处在—个探索发展的阶段,农村中成立的数量较少,作用不是很强.第二,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少,规模太小,注册资金都比较少,工作人员也比较少,提供的担保数额少,期限短、担保能力较弱。第三,农村信用担保事业专业人才缺乏,目前已成为制约农村担保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4,农村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信用评定作用有限,正向激励效果不佳,信用评定权威性不高。信用评级主要是为信贷提供科学的依据,在我国农村地区信用评级体系很不完善:第一,农村信用评级机构太过单一.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家在搞信用评级工作,其自评自用的性质,决定了其社会公众认可度偏低,信用评级的权威性受到挑战,造成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评级事业的发展。第二,信用评级标准不规范,农村信用评级至今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评级标准,评级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农户的家庭收入、家庭负债、生产经营、贷款归还等情况综合评定,人为因素比较重;农村中小企业的评级指标体系也很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第三,信用评级人才相对缺乏.信用评级是对农户现有信用状况的评价、对未来信用状况的预期,涉及法律、金融、会计、统计等各种知识.现在农村信用社的评级人才素质普遍较差,缺乏扎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1,完善相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信用立法、执法。尽快明确信息征集主体.规范信息征集及使用行为和范围,为信息征集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合理条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近些年我们应该首先出台修改一些法律,如《征信数据采集和保护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征信管理条例》、《储蓄存款管理条例》等。通过对农村信用体系立法,为征信、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使其有法可依,同时达到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提高失信成本;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违约责任追究,提高其违约成本,维护经济行为主体正当合法权益。

2、建立多种形式的信用征信和评价体系。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体系和方法。人民银行要积极推进信贷征信市场建设,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完善乡镇企业信用征信系统,推进农村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各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提供重要依据。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各部门也要在本职范围内探索建立相关征信与评价体系。要加强各类信息资源的横向联网,建立起一个能够对企业、农户各方面进行完整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的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机制建设,确保数据库信息及时、准确、齐全,提高信用信息采集质量,加快档案电子化进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要“随农而定”,使其与现代农业生产周期能够相匹配。继续做好“信用户”评定和“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不断完善联户联保制度,积极推进农户信用等级制度建设,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把农村信用建设纳入整个社会信用平台。

3,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和农业担保机制。成立农民信用担组织,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成立农村中小企业互助信用担保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加大信用担保宣传。通过财政投资、企业人股等多种方式,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和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提供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农户及农

村个体私营经济大额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此外,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协调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提供风险防范能力

4,完善农村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加大信用宣传教育力度。从本质上提高人的诚信意识、道德水平,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整体上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要在政府的组织下,利用一切媒介进行诚信知识的宣传。在农村营造一种良好的信用氛围,使广大农户认识到讲信用受益。失信就要受到损失;在农村中小企业内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提高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伦理道德素养。

5,明确政府职能和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尽快建立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政府要根据我国国情,确定农村信用体系的发展的模式、做出合理的发展规划、起草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征信体系、促成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做好信用知识的宣传等等。同时,政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必须更加重视政府自身信用的建设,尤其是要搞好农村基层政府的信用建设。搞好农村基层政府信用建设,可以建立起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有助于政府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全面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社会资源,进一步促进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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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郝春业,对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征信,2024,28(4)

[12] 王会利,殷珊,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西部金融,2024(11)

第五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为破解农村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等难点堵点问题,**市以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指引,通过经济为杠杆、党建为引领,带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创新构建了“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以激发群众共谋善治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达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有力增强乡村社会治理效能,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乡村善治共富。

一、构建“五位一体”网络化指标体系。

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方面为农户、行政村、乡(镇)三个层级设置指标体系。从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就业创业等方面构建积极向上的经济生态指标,全面激发农户通过诚信勤劳争取高分的积极性,引导农户积累信用、增强发展实力;从爱党爱国爱家乡、热心村级公共服务等方面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指标,引导乡村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家,维护风清气正乡村政治生态;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教学等方面构建优秀自信的文化生态指标,引导农户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遵守意识形态的相关规定;从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等方面构建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指标,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导群众形成和谐团结、互信互助互爱的乡村生态;从家园干净整洁、爱护公共资源等方面构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指标,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意识,引导村民爱护资源环境,共建生态宜居家园。目前,全市11个县(区)均已完成“五位一体”农村信用指标体系设置,并在xxx县完成整县推广,其他9个县(区)已分别完成1个乡(镇)的试点。截至2024年5月,全市已采集农户信用指标信息数77.65万户,占应采集数的88.15%;已采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信息数4721家,占应采集数的69.9%;全市系统录入农户数共52.7万户,占全市56.5%。

二、树立“信用为本”鲜明时代导向。

在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指导下成立信用评级小组,制定《农户信用等级测评表》,配置了经济指标占比50%,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分别占比10%、10%、20%、10%的指标权重结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根据农户实际,评出信用分数和信用等级,将各县(区)所有农户信用分为B级和1A~5A级六个等级。B级农户只评级不授信,1A级及以上为信用户,存在重大负面信息记录的直接列为“失信农户”,3年内不能评为“信用户”。以信用户为基础单元,全村信用户达到70%以上、有一个好的村“两委”班子、且全村不良贷款率保持在2%以下的行政村,可评定为信用村;以此类推评定信用乡(镇)。每村每年评选“十佳信用户”,发放“信用牌”,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的“比赶争超”良好氛围。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户评级9.32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31家,已授信农户2.36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93家;授信总金额13.64亿元。

三、建立“配套集成”现代化治理机制。

根据信用评级和授信情况,把道德与经济、精神与物质、人品与产品“藕联”,推动“信用+N”配套集成。如“信用+金融”,信用户可免抵押、免担保获得金融机构5-30万不等小额贷款,且一次授信、随时用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高效快捷、利率合理,满足农户融资需求,形成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如“信用+数字乡村”,将“信用建设”“金融服务”“电商服务”相结合,信用农户可获得更多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可优先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展示和交易特色农产品。如“信用+人才培养”,在村“两委”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公务员招录、教师招聘等组织人事方面成为重要衡量指标。如“信用+服务保障”,4A级以上信用户凭信用二维码,可享受县内公共交通乘车费、景区景点门票等优惠;涉农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扶持、医疗服务等生产生活保障方面,给予信用等级高的主体优先支持。截至2024年5月,全市累计发放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金额12.03亿元。

四、推行“多维管理”常态化保障制度。

制定出台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和政策,将农户的信用分变现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收益和可享受可感知的社会权益。一旦单个农户失信,将降低全村的授信额度、提高其他农户的贷款利率;一旦评为信用村,就会提高村内信用户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农户、行政村和乡镇层层嵌入治理网络,并将农村赌博、打架斗殴、治安乱象问题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矛盾纠纷、信访调处、环境保护等纳入考评体系,构建政治、德治、自治、法治、智治“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机制。在“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的引导下,基层治理、社会风气、村屯风貌明显改善,全市上访案件、恶性治安及犯罪案件明显下降,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98.86%,排名全区第4位,较2024排名上升3位;全市获评**“绿色村屯”51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14个,2024年有11个行政村纳入自治区级乡风文明行政村示范点。

云安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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