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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如何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
如何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1)
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工作,让民法典尽快走进百姓心中,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xx市司法局六大举措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法典》核心要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大力开展学习阐释活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组织法学专家、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人员,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融入《民法典》宣传,推动各区县、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七进”活动,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和政府常务会前学法计划,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全面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结合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在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中挖掘民法典教育的知识点和切入点,努力做到全学科渗透,多学科协同。征集一批适用于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微视频、动漫等,在电视台、“两微一端”平台播放。组织开展《民法典》为主题的班会、晨读、演讲、模拟法庭、手抄报等活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加《民法典》的内容,增强青少年的法治体验。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每个家庭、整个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基层活动。结合城乡基层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全市重点工作,深入社区、乡村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组织对口联系部门、基层“两所一庭”干警、村(居)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走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把《民法典》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到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中,利用现有的法治长廊、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村村通”广播,大力营造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发挥民间文艺创作团体作用,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
创新《民法典》宣传教育形式。因应疫情防控影响,减少群众聚集,积极运用新媒体普法矩阵、“两微一端”平台,通过图文解读、典型案例解读、微视频动漫推送等形式开展《民法典》线上宣传,形成“报、网、端、微、屏”全方位互动的强大宣传声势,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如何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2)
x月xx日,中共xx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通知,全面部署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法治xx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努力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确保民法典在全省全面有效执行。
一、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工作队伍和法治人才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教育和培训。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依托xx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把民法典纳入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测试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指导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机构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
二、广泛深入组织民法典普法宣传
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作为全省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结合,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全媒体普法宣传,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各新闻媒体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及时宣传报道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三、部门联动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强化民法典关联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依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开展全省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四、加强监督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各地各单位严格遵守民法典,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各级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
五、严格责任保障民法典落地落效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原则上在9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如何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3)
近日,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
广泛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实施意义以及对国家机关的新要求,阐释好民法典新精神。以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主要问题为重点,系统宣传民法典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
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x月,组织开展民法宣传月活动。编印民法典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 庭、进军营“十进”活动。结合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突出青少年等关键群体,夯实社会公益普法责任。
建设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
结合“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和复核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民法公园”“民法广场”“民法长廊”等。
丰富学习宣传方式
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编印宣传材料、制作宣传视频、征集典型案例、举办主题征文等形式,迅速掀起 学习宣传热潮。广泛发动“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集中开设民法典宣传专版专栏,营造浓厚学法守法氛围。
第二篇: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体会
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体会范文5篇
《民法典》学习体会范文(一)
2024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民法典》学习体会范文(二)
民法典正式颁布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这在我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民法典的颁布会给婚姻家事领域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
“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学习体会范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24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
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民法典》学习体会范文(四)
谈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遥远的记忆,早在2024年至2024年期间,我在华东政法大学,当时叫华东政法学院,读本科的时候,大一至大三学习了民法总则、人身权法、合同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十几二十个课时的民事法律。可以选择的老师有好几个,由于当时我选择的授课老师是德国的博士毕业,他课上不讲课本,不讲我国当时现行各种民法法条,只讲当时正在编纂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时对照德国民法典比较分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对司法考试和期末考试没有用处,但是向我们灌输了源自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24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2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24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始着手第一步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24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2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2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2024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4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来,以梁慧星等法学专家为首的团队一直在为编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说,中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圆了多少代法学学者、法学专家的梦,这其中也包括我大学本科的老师。
首先要说一点,纵观历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载着决策者或者当权者巨大的政治抱负。其次,民法典中蕴含或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而深。拿破仑法典倡导的“自由”、“博爱”无疑对社会的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拿破仑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或者影响,远不如一部拿破仑法典。再次,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发展方向。最后,民法典是对我国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删除、修改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定,补充适应新形势的相应规定,更加适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和国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将是开放的一部法典,也会为将来的新发展新情况预留一定的空间。
《民法典》学习体会范文(五)
2024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66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
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共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较于1986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个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第三篇:民法典宣传标语 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民法典宣传标语 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1、学习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水平
3、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4、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5、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6、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7、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 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8、民法典 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9、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10、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1、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12、推动民法典实施,普法服务珠海“二次创业”
1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14、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5、民法典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6、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
17、民法典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权利保障书和私权保障的宣言书。
18、学习民法典,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
19、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
20、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21、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2、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23、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24、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25、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26、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7、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28、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 全面提升法治酒泉建设水平
29、民法典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
30、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
31、民法典——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32、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33、切实学习宣传民法典 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34、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5、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36、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37、民法典夯实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
38、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9、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40、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41、民法典 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42、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 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43、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44、颁布实施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成就
45、民法典宣传横幅 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
4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
47、民法典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权益保障
第四篇: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汇报
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xx市司法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集中抓好四个方面重点任务,深入学习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70余次,将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解析解读40余场,推动和深化民法典学习。x月xx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观看《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专题讲座,市委书记张术平对推动实施民法典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学习宣传,把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把民法典各项规定贯穿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2、关注“重点群体”学习教育
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福山区聚焦青少年“关键群体”,充分发动各镇街、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进学校,借助法治文化广场和长廊、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宣传载体,通过以案释法、条文解读等方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海阳市围绕提高驻地部队指战员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开展民法典进军营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部队官兵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军婚、购房、借贷等涉军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官兵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3、夯实社会公益普法责任
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成立民法典普法志愿服务团,推送系列普法讲座,持续播发民法典公益广告,发布宣传挂图,组织全市积极创作民法典普法作品。充分依托法治公园和长廊、公交、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社会学习宣传。xx区积极采购《民法典》等宣传书籍4000本,并针对与居民利益切身相关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重点内容,单独编印3000册,邀请法律管家社区现场为群众普法,对民众普遍感兴趣的夫妻共同债务、高空抛物、个人隐私泄露、遗嘱形式确立等问题提供公益法律咨询。蓬莱市围绕服务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民企活动,向企业讲解民法典新增条款及亮点,设置《民法典于生活同行》宣传刊板,通过漫画的形式,把学习宣传生动化。
4、加大多媒体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创新普法形式,全力打造普法宣传矩阵。xx区在区民生广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投放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法典》相关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及核心要义。xx市联合xx广电台、律师事务所开办民法典电视普法专栏,在民生视线推出专题栏目《民法典全民学》,通过律师说法、权威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全面系统地普及解读《民法典》。通过花开xx、法治xx等公众号推出《民法典》系列普法专题,通过“画”说《民法典》、以案说法小故事等通俗易懂的普法形式,引导全民学习普及《民法典》,树牢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营造浓厚的网络学法守法氛围。
第五篇:《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篇《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应急管理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让法治成为XX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一目标任务,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习近平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服务“强富美高”新XX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更好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是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实施,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是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具体措施
(一)系统全面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
1.将民法典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集中学习。
2.各基层党组织将民法典学习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发挥学法用法模范表率作用。
3.开展送法律、送政策进企业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
(二)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
4.按照市法宣办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2024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
5.依托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围绕民法典研究与实践进行学术研讨、案例分析,开展优秀论文征集汇编工作。
6.鼓励支持各监管企业创新形式,通过拍摄普法微视频、举办法治小品大赛等,提升民法典普及学习活动的多样性和活跃度。
7.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新技术新应用,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官网、“XX应急”公众号、办公OA和政务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高度重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参与的民法典普法工作专班,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重点工作内容,推动应急管理局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认真实践。
(三)创新活动形式。
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结合“送法进企”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普法阵地和互联网,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
(四)增强工作实效。
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能转变,及时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法规及配套文件的立改废释,在实施重大决策时于法有据。
篇二
2024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民法典》,践行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在全体干部员工中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确保业务发展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拟于7月22日(周三)下午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强化法治理念,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压紧压实责任,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在推动民法典实施中走在前、作表率,把法治宣传与全面依法治企实践结合起来,推动全集团上下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形式
xx党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邀请民法学专家教授讲解民法典,各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支委要带头参加,领读相关内容;带头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浓厚学习氛围。主题党日后,全体党员要继续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跟进学习《民法典》丰富内涵。
各单位以支委会形式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形成“头雁效应”。
三、重点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就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讲话精神
2024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的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好《民法典》,重点强调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
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
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专业术语很多,要加强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日新月异的民法实践相比还不完全适应。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二)《民法典》的基本组成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台《民法典》之前,我们有《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它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发挥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民法典》的出台,是将以上民事单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逻辑性、体系性更强,必将更有效发挥其权利保障效用。
《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三)《民法典》诞生的简要历程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xx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24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
为了有序推进,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两步走,第一步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并将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同民法总则合并,成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024年民法典编纂正式启动,编纂民法典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一项重大立法任务,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法治建设部署。2024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4年3月,民法总则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24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此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会议对各分编草案进行拆分审议。在历时五年的编纂过程中,民法典草案编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从宏观的国家发展到微观的个人权益维护保障,从总则到各分编的修订完善,共完成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创下新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
2024年5月28日《民法典》正式通过,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从前述曲折的制定过程可以看到,《民法典》的编纂起草反映了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探索,《民法典》是对我们过去70年来摸索的这条社会主义道路用制度的方式全部进行了梳理(比方说《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吸取了精华),将单行法律集中到了基本法这个层面,体系位阶更高,体系整合更加合理(如增加了人格权编)。《民法典》的出台算作完成了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设计,既是我们70年来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的智慧结晶,同时也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梦想奠定了坚实法制基础,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基础。
(四)《民法典》诞生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这部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还体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民事权利的一个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部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彰显出丰富的时代精神。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的物权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合同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格权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以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基本的婚姻家庭制度;
标志着我们建立对我们自然和各类民事权利主体的保护制度。
《民法典》构成了仅此于宪法的最重要的基本法。如果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民法典》则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的各种制度的连结。其地位相当的重要。
(五)《民法典》的主要特色
可以说,《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特色凝聚:
首先,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在总则第一条中明确提出“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凝聚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体系建设的内在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其次,对“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权利,是这部民法典丰富的内容特色。回应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是民法典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当前,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对于民主法治、人格尊严的保护、环境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在充分调研之后,民法典的编纂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推进和创新。比如,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创新,不仅是完善法律对人的权利全面保障,也是落实宪法精神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格权从基础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到大家现在普遍关注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等发生了诸多变化。如何保护人们的这些权利,迫切需要立法来规范。
再次,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公民私权中很重要的物权编也是人们高度关注的内容之一。如在此次的民法典编纂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内容做了完善,为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解决农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性不够的问题。此次民法典草案物权编新增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六)《民法典》的主要亮点
通读《民法典》全文,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49条:
总则编八大亮点
在《民法典》的编纂步骤上,我们采取的是先总则编、后分编的两步走模式。《民法总则》已于2024年通过实施,本次《民法典》总则编部分未有较大改动,仅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总则编亮点即《民法总则》的亮点:
1.胎儿享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失能老人须监护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7.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物权编七大亮点
1.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条)
2.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3.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第278条、第281条)
4.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5.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编第十四章)
6.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7.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合同编六大亮点
1.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纸质合同将逐步退出互联网时代。(第五百一十二条)
2.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
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
3.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
“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
4.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第三编第二十四章)
5.“借一万、还十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
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6.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
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此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三编第十六章);为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第三编第五章);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了买卖合同(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为适应现实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保证合同,完善违约责任制度(第三编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人格权编七大亮点
人格权独立成编即是《民法典》的核心亮点,以凸显对人格权的保障。
1.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针对当下组织或个人强迫、欺骗、利诱人体器官捐献现象,此次《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捐献器官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遗嘱形式。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条)
2.预防性骚扰:明确机关、企业、学校责任
近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有调查显示,该问题常见于企业、学校等单位,而地铁站、公交车上、餐厅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性骚扰频发之地。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第一千零一十条)
3.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张保护
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4.禁止非法收集个人信息
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5.“标题党”“跟风党”或将承担民事责任
对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涉及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6.侵犯隐私权行为具体化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侵犯隐私权的手段愈发隐蔽多样,此次《民法典》与时俱进,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7.个人信息内涵的开放性
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婚姻家庭编八大亮点
1.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
民法典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
2.收养有漏洞,民法典来护航
为进一步加强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条件中增加“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
3.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
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的现象,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对方一份自由。
5.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是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6.离婚负债多,法律来辨析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7.离婚案件中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8.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继承编六大亮点
1.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删除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形式日益丰富、增多,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可“失而复得”
《民法典》新增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同时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被继承人已知继承人对其实施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却愿意对继承人的过错行为予以宽恕,恢复其已丧失的继承权,应对其意愿予以尊重。(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3.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
为了财产更多流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将代位继承扩大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使得被继承人的侄、甥获得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资格,突破了原先晚辈直系血亲的限制。(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4.增加打印、录像遗嘱新形式
《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两种法定遗嘱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六、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6.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侵权责任编七大亮点
1.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2.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明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4.完善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
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5.规范医患关系与患者隐私保护
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医务人员的相关说明义务,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7.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依法治国在xx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等配合活动,引导全体同志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搞清楚、弄明白,并结合实际做好实施的衔接工作。
3.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针对民法典宣传贯彻开展研讨与交流,畅谈各自的感想和体会,形成不少于2024字的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