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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社区挂职的协议书
关于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社区挂职对接协议书
应募方: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以下简称甲方)被服务方:大连市开发区东居里社区(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做好社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在社区工作和社会实践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确立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志向,本次社区挂职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 共筑社区中国梦”为主题,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活动宗旨,将选派、组织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学生志愿者深入社区基层,担任社区职务,助力社区基层建设,完成社区服务项目,引领青年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的正常权益,规定双方在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义务
(一)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按照本协议书和乙方确定的时间到岗服务,每周 服务次数不少于一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并服从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二)社区挂职的志愿者由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选拔,志愿者要服从东居里社区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在挂职期间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三)服务期间。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东居里社区的规章制度。
(四)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向一方提出申请,不得单方终止协议或者擅自离岗;确有特殊需要或原因的,需经过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乙方同意。
(五)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在每周及时联系乙方,寻求乙方需要,以便志愿者进行社区挂职服务工作准备。
(六)挂职锻炼期间,每周须书写社区挂职心得或工作汇报并交由社区盖章确认后,递交青年志愿者协会,作为服务考核项目之一。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东居里社区按照社区相应工作规章制度,对甲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并根据实际表现情况,给予志愿者表彰或处分。
(二)东居里社区须坚持“挂实职,干实事,出实效”的原则,负责协调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大学生挂职的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社区和社会三方资源,从东居里社区所需入手,发挥各方优势,推动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东居里社区须给参加挂职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履行好培养的职责,制定可行的培养计划,并及时与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需求沟通,明确指导措施,分配相关工作,确保志愿者得到锻炼。
(四)如若东居里社区在志愿者社区挂职期间有任何问题请主动联系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
第三条:现如今甲方可提供的社区挂职服务项目如下:社区文件整理;社区卫生清扫;调解邻里矛盾;看望孤寡老人等。东居里社区的需求可以与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时沟通协调。
第四条: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将负责社区挂职志愿者的选拔、引导、考核以及与东居里社区对接等工作,确保社区挂职顺利进行,取得成果。
第五条: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因甲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害,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甲方个人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第二篇: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聘任教师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文件 大工软办字[2025]第7号 签发人:罗钟铉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海外学者、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聘任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兼职教师已成为我院教师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提高我院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声誉、促进学科的迅速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对各类兼职教师的管理,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海天学者”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及《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规定》(大工人内„2025‟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学院教师为校内合作人名义申请的大连理工大学海外学术大师和海天学者(以下统称海外学者)、以学院或学校名义聘请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第三条 各类教师的聘任资格条件、聘任期限与学校规定一致。第四条 科研类海天学者的岗位职责除与学校相关规定一致外,还包括:
(一)每年在学院工作期间,为研究生讲授至少10学时的课程或讲座。
(二)在聘期内发表科研论文2-3篇,且必须署作者单位为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可在脚注中署海天学者原单位名称。
第五条 对学院教师申请的以学院或学校名义聘请的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学院教师为其校内合作人。对校级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校内合作人应负责其到校访问的工作安排及考核及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到学院访问时,要求至少为学院教师和学生做一场讲座,学院给予每年一次2025元的生活补助,以学院名义宴请一次,并在其停留期间安排入住学院的高标准教师公寓。
第六条 申请程序:学院教师申请聘请海外学者时,可在每年3月和9月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交所有申请材料至学院对外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外办),由学院组织统一审核后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参加评审。学院教师申请聘请院级或校级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可在全年任何时间,填写兼职教授申请表并提交受聘人简历一份至外办,由学院统一审核批准并上报学校。第七条 经费管理办法:海外学者在校工作期间的生活津贴、住房补贴及国际旅费等待遇和报销办法与学校规定一致。对科研类海天学者,生活津贴报销实行由校内合作人从科研经费里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待每年学校总结或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学校承担50%,学院和校内合作人各承担25%。对教学类海天学者,生活津贴报销实行由学院先行垫付全部费用,每年总结通过后与学校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管理和考核:海外学者、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的日常管理由外办负责。校内合作人应经常与受聘人及外办沟通,在海外学者计划到校工作前至少三周通知外办,以协助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及协调安排到校期间工作和生活。每年初校内合作人应及时提交工作总结给外办,上报学校通过后方可办理经费报销手续。海天学者聘任期满后一周内,校内合作人应将海天学者履职报告及相关证明报送外办,以上报学校考核决定是否予以续聘。
第九条 本规定由软件学院对外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大连理工大学“海天学者”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附2:大连理工大学“海天学者”申请表
附3:大连理工大学“海天学者”校内合作人协议书 附4:大连理工大学“海天学者(教学类)” 聘任合同书 附5:大连理工大学“海天学者(科研类)” 聘任合同书
2025年4月1日
第三篇: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大连理工大学培养创新型精英人才的战略,进一步完善软件学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创业基金”)是鼓励大学生依托科技自主创新、自主创业,培育技术创新人才, 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用途
第三条 创业基金主要来源于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财政专项拨款。第四条 创业基金鼓励创业者吸纳社会资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创新实践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创业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创业基金的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第六条 中心下设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是创业基金的常设管理机构,负责创业基金的日常管理,接受申请、定期向中心作工作报告。
第四章 支持对象与支持方式
第七条 创业基金面向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高年级在校生和离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硕士、博士生及其所创办的企业。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二)原则上必须完成学业,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以及大连市IT产业导向与就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
(四)无不良信用和在校违纪记录;
第八条 创业基金主要用于培育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
1、以无偿资助或投资资助方式,支持大学生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技术、产品研发,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创办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基础来源,支持大学生依托自主技术成果创办企业(包括创办创意类、科技咨询服务类企业);
2、支持经费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5万元。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5、探索有偿资助或投转股的投入机制。
第五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大学生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经所在级队辅导员老师推荐(需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有效),向基金办提出申请。实施常年受理。
第六章 审理与审批
第十条 中心遵循科学管理、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负责创业基金的立项审理(组织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评审)。第十一条 中心必须根据立项审理意见,提出创业基金支持项目建议,报学院审批。
第七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 基金办负责对创业基金支持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及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基金办可协助创业者联系进一步的社会融资。第十四条 因客观原因,项目承担人、承担企业需对创业基金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撤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基金办审核,报学院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 因运行不良或濒临破产的项目或企业,需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基金办审核,报学院批准。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人、承担企业在合同到期后,向基金办报送有关项目验收的必要材料,由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学院审核批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创新实践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2025.7.1
第四篇:大连理工大学2025软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自主命题 自主招生 校企联合 定向培养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的学校;软件学院是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学校综合实力位于我国高等学校的前列。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高[2025]6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5]9号文件精神,大连理工大学现面向社会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Master of Software Engineering,MSE)。
一、培养目标和办学模式
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
软件学院与30多家国内外知名IT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2025年录取的工程硕士将会选择参加学院与IBM联合培养项目或学院与大连高新区东北亚金融信息工程培训中心的金融信息工程专业方向联合培养项目。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限于理工类,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对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将控制在录取总人数的10%。
凡持军队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到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后方可报名。
3、具有一定的数学基础,较系统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三、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需填写,一式3份,每份表需贴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在职考生要求本单位人事部门在照片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盖章。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请学生处或教务处盖章。另交1张1寸免冠照片,制作《准考证》用。
2、报名费:320元/人。
3、报名时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同意报考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后不退报名材料及报名费)。
4、凡参加202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但是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希望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者,必须重新报名。免试条件请见 “
九、免试条件”。
5、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20日(函报以邮戳为准)。
6、报名所需材料及表格可直接从软件学院网站招生专栏中下载。
四、研究方向
1、软件设计和信息计算(面向报考大连脱产在校学习的考生)
2、计算机图形和可视化(面向报考大连脱产在校学习的考生)
3、软件测试与开发(面向报考大连脱产、在职学习的考生;报考脱产考生必须是全日制计算机或电类相关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4、金融信息管理(面向报考大连在职学习的考生)
5、分设在大连以外地区的教学点的研究方向以教学点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五、培养模式与学制
脱产班:学制2—2.5年(其中从事软件工程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地点:在大连理工大学主校区、大连开发区校区、各地教学点。
在职学习:学制2.5—4年
六、学位授予
攻读软件工程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培养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
七、学费
1、大连脱产、在职学习学费共计32000元(不含食、宿、保险和书费等),脱产生学费分两次缴清,分别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在职学习学费开学报到时一次缴清。
2、大连以外地区的教学点学费以教学点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八、考试
1、考试科目:
数学、英语、数据结构和专业综合知识考核。专业综合知识考核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
2、参考书目:
①高等数学:《工科数学基础》(第二版),孙丽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或<<工科微积分>> 曹铁川主编 07年2月第一版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英语:《2025 GCT英语考前辅导教程 》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25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英语模拟试题与解析 》何福胜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③专业课:《数据结构》,严蔚敏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辅导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教材中心有售)。联系电话:0411--847085363、考试时间: 2025年5月21日、22日;
大连考生请务必于考试前两天到研究生院领准考证,看考场。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九、免试条件
1.凡参加202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科 专业的考生,外语、基础课及专业课三科成绩都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可免试,但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如果某一科没有达到上述免试条件,需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盖有报考院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印章的成绩单)
2.凡参加202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没有报考上述学科专业的考生,数学(仅限数学一和数学二)或外语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可免试相应科目,但需参加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盖有报考院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印章的成绩单)
十、联系办法
1、研究方向:软件测试与开发、金融信息管理
现场报名地址:软件学院校部办公室(主楼西侧楼320房间)。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411-84706126、传真:(0411)84706116、电子邮件:huanyuzh@126.com。
函报请寄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郑环宇收,邮编:116085。
2、研究方向: 软件设计和信息计算,计算机图形和可视化
现场报名地址:数学科学学院办公室(创新园大厦B1012室)。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411-84708354
函报请寄(包括邮局汇款、报名材料):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张健魁收,邮编:116085。
十一、关于户口、档案和派遣事宜的说明
被正式录取为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学生,入学时不转档案和户口。学校不负责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派遣。
第五篇:大连理工大学2025材料学院复试
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通知及安排
大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采取网上通知和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不再另发纸质通知。
一、复试分数要求
未参加材料学院夏令营的考生,总分及单科均需要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符合要求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看到该通知后,请于3月21日下午3点前发E-mail(写明考号、姓名、总分、是否参加复试)或 打电话(联系方式见页尾)回复我院,告知是否参加复试。
参加我校材料学院2025年暑期学术夏令营,通过考核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未满足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达到学校对其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在学科门类(类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可直接进入复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享受相关加分政策。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方式同上。
二、复试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办法相同,复试、录取同时进行。
以下是各项复试工作的时间节点,各时间节点的要求请详细阅读该复试通知。
1.考生报到
(1)人员、时间、地点:
全部考生3月27日全天报到,时间;8:30-11:20、14:00-16:20 地点:材料馆301房间
备注: *推免生不用报到。另调档函、银行卡等我校将邮寄。
(2)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①准考证;
②二代身份证(查看原件,另交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A4纸上);
③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学生证需注册,在学证明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④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⑤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查看原件,另交一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⑥缴纳复试费。
(3)信息更正
要求考生对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出生年月、学籍、学历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问题,需
考生携带证件材料到研招办进行更正。
考生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请考生于5月底-6月初随时查看研招办网站通知,到大连理工大学研
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心理测试
小语种听力: 日语:3月27日15:30,地点:研教楼306
英语听力:3月28日10:30,地点:综合楼语音室412室、413室
特别提醒:
1、听力是机考,考生务必自行携带耳机。(请务必提前测试耳机是否好用)
2、请务必提前10-15分钟到考场准备。
3、必须按照要求的时间参加听力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的按缺考处理,听力缺考的考生不能录取。
4、在语音室先进行心理测试(机考),然后进行英语听力测试;
5、小语种的同学请于3月28日10:30到综合楼语音室413室进行心理测试。
6、总分在364分(含364分)以上的同学在412室,其他同学在413室。
(2)专业课笔试
所有考生的专业课笔试均为材料综合:综合笔试内容为工程材料学、固态相变原理、材料力学性能、材料成型原理(参考书详见我校研究生院2025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3月28日 8:00-10:00地点:材料馆101室
备注:请提前10分钟到考场准备;考试结束后发复试表。
(3)材料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讲话
时间:3月28日17:30,地点:材料馆101室
(4)综合面试: 3月29日 8:10-结束,地点:材料馆209教室、212教室、213教室、216教室。
(5)导师学生双选会: 3月27日-3月31日自己联系导师。招生导师的信息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材料学院网站中的师资队伍介绍。
备注:整个复试过程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
3.拟录取名单公布
3月29日晚统一开会公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及专业调整名单。地点:材料馆101室。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张贴至材料馆一楼大厅,同时在材料学院网站上公示。
专业调整时间:3月30日9:00 材料馆101室统一进行。
4.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校内调剂
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未满的前提下,参加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满足我校有关校内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可提出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申请。我院将于3月30日9:00材料馆101室统一进行。
5.拟录取考生后续工作
(1)体检
a.推免生:3月28日8:00 校医院体检
b.统考生:3月30日9:30 拟录取考生领取体检报告单地点:材料馆101室
3月31日8:00 拟录取考生 校医院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请在两张体检表格左上角写明“院系名称、考生姓名、性别、年龄”;有脂肪肝的同学请在化验单上注明,近期服药的同学在化验单上注明。体检前空腹,体检费直接交到校医院。校医院搬迁至西山生活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北侧(原后勤宾馆)。
(2)相关手续办理
3月30日9:30-11:20,地点:材料馆101室。
①外校考生:到各学院(学部、系)领取本人档案的调档函,自行带回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②保留资格考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本人留存1份,交研招办1份(国防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并保留资格两年)。保留资格返回考生须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一式2份,院(系、部)留存1份,交研招办1份。以上表格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表格。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外语听力。
1、专业课笔试(100分,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面试(200分)
①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
②掌握本专业知识情况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测试(外语听力15分,外语口语15分)
(1)外语听力测试(研究生院统一考核)
(2)外语口语测试(学院考核)
四、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加分选拔标准
材料学院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制定的选拔标准如下:
有这方面特长的同学请准备好材料原件,报到时提交。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总成绩及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的要求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道德状况不
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外语听力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
外语听力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依序录取。
六、调剂
不接受校外调剂。
七、注意事项
①报到时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和证明。
②推免生、统考生都要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③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大工本校学生)都必须在报到当天核对个人信息。
④食宿自理。
⑤收取一定复试费(院系负责)、体检费(校医院负责)。
⑥其他未尽事宜按《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11-84707076
电子邮箱:dlhqhl@dlut.edu.cn
联系人:杜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