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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总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大 冶 镇 直 幼 儿2024 年 11 月 13
园
日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冶镇中心校《关于印发〈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园食品卫生工作,为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园长的责任意识和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促进学校食堂进货渠道正规,杜绝“三无”食品。学校食堂卫生达到干净、整洁,规范。
3、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等,并张贴上墙。
二、组织领导
我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办证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2、食堂、防蚊蝇、防鼠、防潮、防投毒措施,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等
3、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堂剩饭菜及不洁食品。
四、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11-12月):我园按照《学校食堂用餐管理规定》进行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张丙勋 副组长:谢群才
成员:焦丽娟 冉振坤 赵红梅 霍秋丽 王婷
六、整治措施:
1、加强我园基础设施安全排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校舍安全排查整改工作,杜绝油漆桶等有毒有害器具进入食堂。
2、积极实施食堂量化分级达标工作。夯实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按时达标。
3、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健全原料定点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新鲜,原则上米、面、油、调料品等原料要每周采购一次,蔬菜每天采购一次;建立采购索证、记录制度,要及时索取票证,做好出入库记录;,确保食品安全;建立食堂卫生制度,规范餐具洗消毒操作,定期打扫卫生,防止细菌污染食物;配备保鲜冰箱或冰柜,留样饭菜必须保存24小时以后销毁。
4、加强我园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大检查每月一次,重点清查未按规定从非法渠道购买的食盐、调味品、食用油等原料,对发现问题的就地销毁,存有安全隐患的要逐项建立台账.学校食堂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
大冶镇直幼儿园
二○一三年十一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大冶镇直幼儿园 2024 年 12 月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园食品安全,我园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安排部署了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于11月20日至12月15日,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园开展了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对我园的食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重点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通过整治,使我园食堂的饮食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食堂的餐具消毒和卫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食品原料和调味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此次专项整治关系全体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我园对这项专项整治活动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综合协调整个专项整治活动。
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次工作由幼儿园园长张丙勋负责,安全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部门等相互配合,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管;根据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我园对食堂有关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各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加强督查。对本园食堂、食品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进行了全面核查,食堂工作做到一下六点:一是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二是储藏和保管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三是剩饭剩菜及时处理、不卖回锅菜;四是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五是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有专门的消毒人员;六是食堂工作人员要每个月进行一次体检。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食品安全,此外,各幼儿园每天均派人深入到学校周边300米地段进行巡查,对校外小商小贩进行了有力的整治。
三、建立机制,确保长效
为达到长效管理目的,我们借这次活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建立了检查结果通告制,及时改进卫生安全措施,防微杜渐;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尝菜制,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总之,在这次整改活动中,由于园上下一致重视,措施得当,活动成效非常明显,未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县
202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乡、镇、场(社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县202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县202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江苏省、宿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积极推进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食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以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肉制品、粮食、食用油、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食品添加剂等品种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工厂、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以节假日、消费旺季和高温季节为重点时段,抓好“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还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种养、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食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面达2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位居全省前列;
(二)全县畜产品中“瘦肉精”不得检出;
(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5个;
(四)全面实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五)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提交报告率80%以上,生产加工企业日常巡查面20%以上;
(六)大中型市场、连锁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95%以上,农村集贸市场副食品索证索票率70%以上;
(七)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率达100%,农村地区达80%以上;
(八)城区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90%,农村地区达70%以上;
(九)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100%,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90%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部门要开展三项整治,一是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农林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规模养殖企业、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
(二)整治生产和加工环节。
1、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质监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实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严格实行巡查、回访、生产许可证报告、产品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抽查制度。清理和整顿已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省质监局提出吊销或收回许可证建议。
2、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要彻底收缴物品、设备,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责令退出市场。
(三)整治流通环节。
1、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要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2、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商部门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车站为重点,突出抓好食品店、食品摊点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特别是白酒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3、加强对市场流通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工商部门要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尤其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重点食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继续认真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快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要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严防退市后的食品二次流入市场。
4、推进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经贸部门要继续推进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推行场店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扩建、农贸市场退路进场的步伐。认真落实县政府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在全县精心培植2-3个食品配送企业,全县各乡镇要做好6个农
村放心食品店和1个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90%以上。
(四)整治餐饮消费环节。
1、不断扩大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大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度,纵深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城区学校食堂达到90%、农村学校食堂达到70%、全县餐饮企业达到90%的目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量化分级信息,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鼓励食品行业自律,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
2、加大食品市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卫生部门要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及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清理力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摊点。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要加强检查和监督。
(五)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去年全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再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经贸部门要认真推进每个乡镇建设一个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监督与管理,按标准进行规范和建
设。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私屠滥宰肉和不符合条件的小站、小点的劣质肉品上市,明显提高肉品质量。同时,要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二是要严格实施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肉制品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加工熟肉制品的企业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非食用性原料、违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加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制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行为的不法商户,要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清除出市场。三是要加强对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用肉的监督管理。要严查采购不合格肉品行为,积极推广餐饮业和熟肉加工行业肉品购入登记制度和用肉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货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
2、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巩固去年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力求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全县各中小学校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明确,管理更加规范;学校食堂硬件设施配备更加完善,食品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学校周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确保不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3、开展面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县面粉市场合格率下降问题,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对全县的面粉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要严格面粉、挂面等产品市场准入,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获证食品企业要增加产品监督抽查
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未按规定加注或虚假标注QS标志的面粉产品要严肃查处,对问题较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4、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已获得白酒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抽查力度,确保白酒产品质量安全;禁止无证照的散装白酒和未经检验合格、食品标签不全的白酒在市场上流通销售;各白酒经营门市要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和销售制度;对无证生产白酒、擅自勾兑白酒的窝点要坚决取缔。
5、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使用行为的监管力度,查处添加违禁物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6、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范围内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集中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规范主体资格,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到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监管范围的案件,要及时与相关地区或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做好通报、协查和移交工作。对新闻媒体披露的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要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大案、要案要及时依法、从严查处,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切实消除以罚代刑的现象。
(七)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突出抓好食品安全隐患挂牌整改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要加快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基层阵地建设力度,深入开展“6+1”工程;加快流通网建设进度,逐步将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方式向农村推广,逐步建立农村食品配送和供应网
络;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网建设,在各乡镇设立消协分会,在中心村设立维权站。
三是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向深入。在认真总结粮食行业信用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进一步明确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工作要求和序时进度,确定一批食品种养、加工、流通、消费信用试点企业。
四是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通报与共享,互联互通,高效互动。要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层层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救援和保障能力。
五是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要注重正面引导,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
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慑不法分子,促进行业自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按照政府负总责和部门分段监管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不断健全完善食品监管各项工作制度,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协调与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坚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地区和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协同作战。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各乡镇、各部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交流整治工作经验。同时,也要注意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
力。
(四)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评价。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年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2024年8月至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食安委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三阶段(2024年12月下旬)为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统一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篇: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关于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零一二年六月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我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根据县食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范围
我辖区所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加工企业,粮油经营(批发)销售超市、店、农贸市场、屠宰场,餐饮服务经营业主,单位集体食堂,中小学食堂。
2、整治重点
城乡结合部的副食店、餐饮店及其他食品加工小作坊。
二、整治步骤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6月1日—6月30日)。
根据整治重点并结合实际制定整治计划、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务必准确掌握企业生产加工经营户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摸清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各工地集体食堂,中小学食堂采购,食品来源等,为专项整治提
供基本情况。
2、下功夫,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7月1日—7月30日)。
深入到辖区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业主逐一检查,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追根朔源,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的供销链,严防进入市场,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的单位及个人,重点查处一批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凡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3、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8月1日—12月30日)。
我辖区内的各单位、部门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一张“横到边、竖到底”的组织机构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以确定主体责任,建立诚信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信念。
三、具体要求
1、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要利用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动员群众参与,部门监督检查、巡查,动员群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不让违纪人员有可乘之机。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专项整治工作面宽量大,任务艰巨,各包片人员一是要
认真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形成统一、权威、有效的监管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包片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堵塞各种漏洞,卓有实效的保护维护合法企业和各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
3、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在加强全社区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确保食品市场繁荣、稳定、安全。
4、加强上下联络,灵通信息。各片区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要确定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每月上报一次辖区内工作信息。
5、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各包片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东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第四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北皋中心校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根据县教育局《通知》要求,在全镇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责令其及时办理。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4年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9月15日前)
要求各校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自查,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
制度、清洗消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9月30日前)
政务处对学校教师灶、学生灶和两所幼儿园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阶段(10月30日前)
对各学校教师灶、学生灶幼儿园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和幼儿园,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结合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和幼儿园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提升各项软硬件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增强食品安
全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2024
北皋中心校 年9月15日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北
皋
中
心
校
年9月15日
2024
第五篇: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责任制建立。
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二)饮用水安全。
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三)食堂管理。
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二是索证索票。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三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四)学校小超市、小卖部管理。
出售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严禁销售“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和冰糕、冰淇淋及同类冷冻食品。(五)食源性疾病防范情况。
强化学校食源性疾病风险提示和消费预警。是否开展了师生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发生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是否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调查和报告。(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是否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普及防病防疫防中毒知识。(七)学校周边。
学校周边、门口是否存在无安全保障措施、无证、流动制售摊点。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各县、校要在x月xx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教育局邮箱:(二)专项整治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自查情况,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记录在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出问题。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组成专门督导组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全市通报。(三)总结汇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在xx月xx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图文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邮箱: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本着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督查督导,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严密排查,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堵塞食品安全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自查、督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细致、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要进行前置性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整改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