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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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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身上肩负一切为了人民的沉甸重托的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义不容辞。作为身处基层的人大代表,如何发挥代表最大作用,将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本人结合自身参与的实践,深入分析了基层人大代表在活动中的不足和困惑,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一、安源区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的生动实践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安源区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迅速动员全区五级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并结合安源实际,积极创新,全面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成果。

主动加入活动平台,不当“旁观者”。“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是省、市人大常委会从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立足人大自身优势和职责确定的“规定动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应尽之责、份内之事。安源区作为全省推进人大代表进社区(村)联系制度建设的示范区,在全区镇村两级建立33个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室),实现了全区域和人大代表的全覆盖,是人大代表集中学习、联系选民、依法履职的主阵地和重要平台。围绕脱贫攻坚这项党委政府最关心、社会各界最关注的工作,依法实施监督、开展代表活动,是人大依法履职与服务发展最有效的结合点、着力点,是人大代表围绕中心大局、发挥主体作用的最好载体,更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尽责、展示良好风采的生动实践。人大代表实行的是兼职制,这就要求人大代表正确处理好保证全程参加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切实履行好代表职务优先的原则,主动参与,不当“旁观者”。

每月开展1次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走访选民活动、召开1次座谈会,认真倾听选民和群众的心声,听取选民和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半年开展1次视察调研或执法检查,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开展重点监督。全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在脱贫攻坚全过程每个环节中不缺位不掉队,全面掌握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忧、所需所急,真正为广大百姓代好言、服好务,更好地体现“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的宗旨。

监督促进政府扶贫,当好“参谋员”。“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是依据人大代表职责,把监督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人大代表参与活动的主要方式。人大代表在活动中的中心任务是聚力和助推、监督和促进、引导和帮扶,是帮助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凝聚促进攻坚合力,解答群众疑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是监督促进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为政府提供意见建议,从而直接解决扶贫难题;是通过自身经验,加强交流沟通,提升贫困户由“要我富”到“我要富”的积极转变。鉴于此,人大代表在活动中应切实发挥好“五大员”作用,即当好“宣传员”,深入学习、宣传精准扶贫政策,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坚定脱贫信心;当好“信息员”,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好“服务员”,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热心服务基层群众;当好“监督员”,监督扶贫脱贫政策落实,促进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当好“办事员”,结合自身实际,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正确结合代表活动,凝聚“正能量”。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旨在通过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帮助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和促进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推动和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人大代表在活动中,一定要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始终坚持与党委政府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步、工作上同力,防止出现“杂音”,防止形成“障碍”。要紧紧围绕聚力聚焦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这个中心任务,多问多听多走访,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对群众反映的个别问题要仔细分析和鉴别,切勿“一听就上劲、再听就上火”。要广泛听取基层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勿偏听偏信;要冷静分析基层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形成原因及政策依据,切勿当场表态。

有限目标,不要“大包揽”。

“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明确指出,立足于人大职责范围开展监督,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直接介入具体事务。人大代表在活动中要切实遵循“有限目标“的原则,主要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活动,不要大包大揽。特别是涉及一些长期遗留问题、涉法涉诉问题、土地林权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应当由相关主管机关和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即使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尤其是不要参与资金、项目、产业、建设等具体工作,而是以监督为主,重在发现问题、掌握实情、务实提出意见和建议,以集体行权的形式交办、转办、督办,帮助政府有的放矢加以整改,真正起到监督促进作用,确保不错位不越位,保证

“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务实高效开展。

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取得一定效果的同时,也有许多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基层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实效性。主要体现在:(一)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的认识不够。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一些人大代表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来审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人大代表参与的必要性,将其视为一般的代表活动,工作处于被动,习惯于组织安排了活动就积极参与一下,没有安排就“按兵不动”,缺乏主动性。(二)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底气不足。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有高低。一些人大代表,尤其是非职务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知识掌握不够,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有些“盲人摸象”,理不清思路,找不准方法,特别是接待走访时对选民群众开展有关知识的宣传引导显得很薄弱。(三)人大代表开展精准帮扶的办法不多。不少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不够深入,方式方法简单,停留在表面,比如结对帮扶措施往往停留在走访慰问层面上,精神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相对较少,难以实现贫困户脱贫出列。(四)人大代表依法监督脱贫攻坚的刚性不强。人大代表对脱贫攻坚领域的监督基本上是调研视察和听取审议,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没有实施跟踪问效,对发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敢或不善启用特定问题调查、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方式,监督力度不大。

二、增强基层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实效的几点建议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要推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取得更大实效,促进基层人大代表充分履职、人大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四项工作。

(一)强化观念解放,变“要我扶贫”为“我要扶贫”,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底气。

各级人大组织要加大对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引导力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经验交流、外出考察、典型宣传等教育宣传手段,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四种意识”。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立足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与要求,切实把脱贫攻坚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让党委和群众真实感受到人大代表的担当。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树立典型等途径,带动更多的人大代表坚持把一切为了选民、为了群众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把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与推动脱贫攻坚紧密联系起来,以强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找准定位、积极作为。三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加大人大代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做政策明白人,增强参与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更好在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依法履职和帮扶活动。四是要强化精准意识。要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贫困户、深入村委会,摸透实情,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以实实在在的帮扶举措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满意度。

(二)强化机制推进,变“任意行动”为“职务行为”,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动力。

各级人大组织要通过相关机制的建立健全来推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在人大代表中形成“个个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列为对基层人大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分值。同时,将这项活动作为人大代表年终向选民述职和年度档案记录的重点内容以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基层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依托工作站建立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活动档案卡和统计台账,由县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和农业农村等专工委牵头,不定期对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活动开展检查,加强督导;定期召开活动讲评会或推进会,指出问题,总结经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建立表彰通报机制。对参与脱贫攻坚表现优秀的人大代表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不作为的人大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的人大代表坚决不予考虑推荐连任。通过对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定下目标、立下规矩、画下红杠,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三)强化方式创新,变“单一模式”为“地方模式”,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效。

作为县乡一级,既要根据人大代表的职业特点、岗位优势开展帮扶,也要根据人大代表层级的不同,还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一是进行人大代表建议帮扶。重点要发挥辖区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活动站位高、层级高的优势,向党委政府提意见建议或将建议带到全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高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进行“组团式”产业帮扶。将进行产业帮扶的人大代表联合起来,组建一个集技术培训和发展产业为一体的帮扶团队,组织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进行产业发展技术培训,然后让贫困户自己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想发展的产业,再由村集体结合村情和实际,优中选优,最终决定需发展的特色产业类型,以此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提高农民创业积极性,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进行“滚动式”精神帮扶。人大代表在对贫困户开展物质与资金帮扶的同时,要更注重精神帮扶,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不失志、不气馁,乐观生活。同时还要注重非贫困户的宣传教育,要利用接待选民、走访选民等活动,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使其正确认识和理解国家扶贫政策,避免干群矛盾的产生。

(四)强化跟踪问效,变“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增强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韧劲。

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开展依法监督,继续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提出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监督。通过“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跟踪检查→再次监督→满意度测评→确保落实”的工作流程,变一次性监督为追踪式监督。尤其是对那些涉及深层次、需要跨年度办理的建议,要大胆启用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代表约谈等刚性手段,推动“当前督办”向“多年督办”延伸,“单一督办”向“多方督办”转型,“柔性督办”向“刚性督办”转变。通过跟踪监督、跟踪问效,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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