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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树新风、除陋习”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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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树新风、除陋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关于印发XX市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意见》、县《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文明新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民政局“树新风、除陋习”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XX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1.破除“大操大办”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典仪事项廉办或不办,倡导低彩礼、零彩礼,党员干部和群众客宴分别不超过10桌、15桌,随礼钱不超过200元;禁止盲目攀比、借机敛财。

2.破除不文明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化仪式、只放哀乐、不请吹鼓手;鼓励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节地葬。禁止散埋散葬、骨灰装棺再葬;禁止建设和销售超标墓、家族墓、豪华墓;禁止在耕地、水源保护区、铁路和公路两侧建墓。

3.破除不文明祭祀陋习。倡导节俭追思、文明祭祀;禁止在居民区、集镇街道、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和逝者遗物等物品;禁止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纸扎等迷信用品。

4.打击借教敛财恶习。禁止算命打卦、装神弄鬼,打击假僧假道等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借教敛财、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

二、实施路径

(一)移风易俗宣传行动

1.发文明祭扫倡议书。清明前夕发一份《关于清明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引导广大群众通过举办家庭追思会、撰写緬怀文章、种植花草树木和网上祭祀等方式文明祭拜,树立文明祭祀观念,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播散新时代文明新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美好金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推广“云祭祀”平台。清明前夕推出“XX云祭祀”网上免费祭祀平台,让广大群众通过关注“XX云祭祀”微信公众号,为逝去的亲人创建网上祈福馆,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纪念逝者、寄托哀思,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3.开展免费代祭活动。清明期间,以街道办公墓为单位,由殡葬服务管理机构开展免费为群众擦拭墓碑、清理杂草、摆放鲜花等代祭服务,防止因人员集中聚集祭扫带来的安全风险。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子显示屏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清明安全文明

祭祀、弘扬移风易俗新风尚和生态绿色殡葬等宣传主题,大力营造清明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利用“道

德讲堂”,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三是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员

干部教育培训进行宣传;四是充分利用乡村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等服务设施对基层进行文化生活宣传;五是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进行宣传;六是利用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二)自治组织提升行动

1.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覆盖率100%。

2.街道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移风易俗劝导队,以村为单位组建3人以上劝导组,构成是辖区内的老党员、老干部、乡贤为主体的移风易俗文明劝导、婚丧喜庆事宜队伍,开展常态化劝导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规,普及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的好处,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喜庆事宜做好服务,监督违反移风易俗工作要求的陈规陋习。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推进作用,做到有人管事、规范办事,有效遏制陈规陋习。

3.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街道所有村居设立面积不少1.5平方米的“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每月公示一次红白事办理和家庭子女赡养老人等情况。

4.各村居设立“移风易俗红黑榜”,建立“移风易俗红黑

榜”制度,利用“移风易俗红黑榜”等平台,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次。红榜主要内容包括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黑榜主要内容包括婚丧喜庆事宜中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

(三)生态环境改善行动

1.开展不文明丧葬陋习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沿铁路、公路沿线两侧散坟整治,通过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拆除硬质构筑物、将骨灰迁移等方法处理,确保到2024年底完成“两沿”可视范围内散坟整治任务。

2.开展不文明祭祀陋习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在居民区、集镇街道、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在集镇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对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迷信用品等治丧祭祀陋习的整治,通过发布政府禁止令和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各类祭祀陋习得到有效遏制。

3.开展殡葬管理服务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不到位,殡葬服务机构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不到位,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虚假宣传、诱导或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进行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殡葬管理服务规范运行。

4.加强殡葬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湖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2024〕16号),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邬桥村高集公墓建设任务,2024年12月底前提升刘庄村镇级公益性长安公墓道路、绿化等任务。禁止公益性公墓分等分级。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严格价格监管,打击价外收费。

二、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1.各村(社区)成立“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红白理事会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推动工作落实。

2.街道制定《移风易俗责任单位职责清单》,推动各村

(社区)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3.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一方受理、多方联动”

机制,“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纳入各村(居)网格化,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同调度机制发挥显著作用。

4.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文明新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金办发〔2024〕12号)“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责任清单的要求,街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5.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进行通报。

(二)强化法治保障

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开展工作,共同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综合执法,形成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出台政府禁止令,禁止在居民区、集镇街道、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禁止在集镇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禁止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迷信用品。

3、加强信息线索摸排,设立网络曝光台和举报电话(XX),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

3月上旬,印发《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议书。

3月中、下旬,开展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导移风易俗、落实惠民政策等主题系列宣传活动。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一9月)

4月初,对各村(社区)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导移风易俗、散坟整治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工作。

4月上旬,适时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和《移风易俗告知书》。

5月中旬,出台《XX街道“树新风、除陋习”工作实施方

案》《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

知》。指导各村(社区)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和“移风易俗红黑榜”。

5月下旬,组建一支不少于17人的移风易俗劝导队。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编,发放2024年版全县《村规民约》指导手册。

6月份,指导督促民间演出班子、各村(社区)对红白喜事帮办队伍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培训,全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遇有红白喜事及时将演出时间、内容、地点及演员名单、承办红白喜事等事项向村级组织申请报备。

6月下旬-7月,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街道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虚假宣传、诱导或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7月下旬-8月上旬,禁止在居民区、集镇街道、公共场所搭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燃放鞭炮,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林地、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纸扎,禁止违规生产、销售棺木和各类迷信用品。

8月中、下旬,开展市、县政府禁令宣传工作。

9月,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政府禁令执行情况、散坟整治情况、殡葬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指导工作。

(三)

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0月一12月)

10月份,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

11月份,对专项行动进行查漏补缺。

12月份,迎接市、县专项督导组检查。

(四)常态长效阶段(2024年12月之后)

建立健全移风易俗常态长效推进工作机制,把移风易俗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深入开展“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将有关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常态化落实、长效化管理。

附件:

1、XX街道“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XX街道“树新风、除陋习”挂钩到村人员名单

XX街道“树新风、除陋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XX

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XX

街道办副主任

成员:XX

人大工委主任

XX

党政办副主任

XX街道“树新风、除陋习”挂钩到村人员名单

村(居)

联系领导

分工干部

具体负责人

具体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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