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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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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存在的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按照坚持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清理软环境。扎实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自2024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施行后,对《意见》中规定不合理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同时对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底前,对暂时不能纳入生产成本、又超过企业承担责任和承受能力范围的,市政府视实际情况可考虑给予适当补贴支持。

(二)中长期目标。到2024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成。供水、供气、供暖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按照《意见》中明确的内容,全部进行清理规范。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的不合理收费和接入工程的不合理费用,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清理取消其他各类不合理收费。

2.在落实好国家关于电价形成机制的同时,市发改部门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加快完善供水、供气、供暖价格形成机制。

3.采取企业明确可保留的收费项目,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收费行为等方式,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4.采取行业主管部门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等方法,不断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服务水平。

5.采取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措施,不断改善发展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和自查自纠。市政府组织由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及相关机构,按照《意见》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确保3月1日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政策的落地执行。

(二)督导自查。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意见》及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督导企业按规定时间取消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不合理收费,纠正不合理的强制性收费行为,降低偏高收费标准。

(三)公布名单。市政府要及时清理取消当地不合理收费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全市大检查。2024年举行两次不定期大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24年底前,达到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及相关机构收费行为规范的目的。今后每年举行一次全市范围内的大检查。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巩固清理规范收费行为的成果,防止不合理收费反弹。

五、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加快完善供水、供气、供暖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电价形成机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取消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不合理收费。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住建局负责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情况的检查工作,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继续乱收费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负责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矛盾利益突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真正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发改、财政、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组成清理规范小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完成好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三)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好舆论氛围。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举报,对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继续乱收费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

第二篇: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国家统计督察为契机,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有效的统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依法治统管统,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忠诚履职、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高度来认识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省统计条例》为根本遵循,全面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统计政令,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推动统计“双随机”核查,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

(四)坚持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坚持以制度管数、管人,从严规范执行联网直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普查等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填报、审核、查询、汇总等各环节工作,全面推进统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组织机构

县统计局成立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如强督促检查和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1.加强名录库管理。坚持“先进库、后有数”,?“要进库、走程序”的要求,规范名录库管理和“四上”企业审批工作,杜绝名录造假、编造虚拟单位,确保统计名录库信息真实、准确。一要实现基本单位信息动态化管理。严格按照省市统计局安排部署,加强与工商、民政、编制、税务、质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定期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新生单位及时入库、变更单位及时完善相关信息、关闭或注销单位及时进行标志剔出。二要加强“四上”企业入库审核。加强“四上”企业名录库管理,确保“四上”企业基本信息实现动态维护,把好新投产企业动态入库、成长性企业入库“第一关“,确保入库企业信息准确、完整。三要强化“四下”企业名录维护管理。加强与各专项调查的协同配合,及时为“四下”企业调查或样本轮换提供准确全面的样本框信息。

2.切实保障统计数据源头质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管理本辖区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认真组织调查对象按时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及普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及时报送相关统计资料。一要加强调查单位统计规范化管理。督促所有调查单位(包括“四上”、“四下”企业、投资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乡镇街道等)必须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严格落实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做到统计台账、财务资料、原始凭证与直报平台数据相符,落实统计员、分管统计领导、主要领导签报制,特别是乡镇相关统计资料,要有行政村(新型社区)基础数据资料支撑。实现源头统计报表全程留档管理,确保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数出有据,可核查、可追溯。二要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督促“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乡镇(街道)必须有专职统计员、有专用电脑、有资料柜、有办公场地、有统计制度,确保联网直报系统畅通。三要夯实部门统计基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基础数据提供部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牵头负责部门、《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提供部门要建立相关基础数据合账,确保部门数据动态衔接,对异常数据及时进行核查校正,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3.健全和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全县统计系统要从严落实《统计法》《意见》《办法》《省统计条例》?,切实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一是要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县区、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执行普查、常规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统计方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查询、汇总、评估、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动态衔接、关联指标匹配、异常数据可核查。二要明确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严格、务实、科学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机制,乡镇为辖区内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责任主体;县区统计局为主管专业数据质量的监管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为行业数据质量的责任主体;各调查单位为报送数据质量的直接责任主体,对签署、上报的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三要健全完善“双随机”核查制度。重点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台账建立情况、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数据动态衔接和关联指标匹配情况、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联网直报平台畅通情况等内容,对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加强统计法规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统一授课、上门讲解、选派业务骨干讲授等方式,加大统计法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党校集中轮训等载体,或送学上门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坚持“四上企业”和准规模企业、项目单位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对统计业务技能、入库申报要求、统计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业务水平,确保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5.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意识,依法从严治统、管统,将统计数据搜集、审核、加工、汇总、上报、公布纳入法治化轨道,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对标《规定》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要对标对表《规定》明确的督察内容,明确职责、查疑补漏、立行立改,充分做好国家统计局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情况。

聚焦问题:没有完全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没有完成国家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不严格。

整治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有关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意见》?20项具体工作任务(有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有印证资料)。二是对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三是整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成果,做实做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2.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法律底线,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依法实施和监管统计调查,依法报请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等情况。

聚焦问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意识不强;未经批准、备案开展统计调查,统计调查管理不够严格;制定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放任默认其他机构和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编造虚假资料申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名录库;强令或者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篡改调查对象原始统计数据评估不够规范严谨,评估依据不够充分;

-没有及时查询资料;要求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调查对象瞒报、漏报、迟报、虚报数据,对行政干预不抵制、甚至主动配合统计造假。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对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分阶段、分层次完成培训教育全覆盖。二是严肃查处非法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三是全面清理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五是清理行业主管部门代替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进行培训的做法。六是对源头数据造假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七是严格“四上”企业和项目入库管理,确保入库对象真实准确。八是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做到统计普法全覆盖。

2.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国家统计政令,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执行统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等情况。

聚焦问题:执行国家统计规则、统计政令不严不实,国家统计局、省、市统计局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力;国家统计局、省、市统计局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各项统计改革没有进展;统计基层规范建设没有全覆盖,部分数据数出无据;没有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数据评估不够规范严谨,评估依据不够充分;指标审核规则不够科学合理,异常数据和错误数据设有及时查询校正;统计机构对数据质量审核不到位。

整治措施:一是对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国家统计政令,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执行上级统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二是各项统计改革稳步推进,有资料、有成果。三是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指导,实现基层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全覆盖。四是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五是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确保数出有据、客观真实可追溯。六是加强数据关联指标联审把关,及时查询校正异常数据。

3.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监督检查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制度等情况。

聚焦问题: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主体责任不到位,防惩统计造假担当不够,对地方行政干预抵制不坚决;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缺乏主动性,长期不执法、软执法、选择性执法;包庇纵容统计造假行为;对国家和省市转办案件未严格进行执法检查;未设立公开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对举报的违法案件线索未及时核实处理;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足;统计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宽松软”,未严格按照《意见》《办法》向纪委监委、任免机关移送相关责任人违纪违法线索,应当承担党纪政务责任的责任人未予以追究;未严格依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未按照诚信建设制度,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整治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二是推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统计法纪意识。三是对落实防惩统计造假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四是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对2024年以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是否到位(包括案件是否查实、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是否依法进行、处分处理建议是否按规定提出并移送、是否依法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并进行公示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六是加大“双随机”核查力度,规范核查程序、突出核查实效、做实源头数据质量。七是对2024年以来接到的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核实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八是严格按照《意见》《办法》规定,规范及时向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九是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

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十是持续加大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按照《意见》《办法》认定和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两方面、九项”主要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围绕“聚焦问题、查疑补漏、强化措施、突出整改”的原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梳理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措施,特别要收集整理相关印证资料),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县统计局。

(二)严肃督查核查。县统计局将适时报请并会同县政府督查办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核查,对统计工作规范化要求落实不到位或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特别在延伸督查源头调查对象时,一旦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将启动统计执法程序,严肃处理。

(三)以实战状态做好国家督查准备。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早着手、精心准备,以实战状态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准备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国家统计督察的重要意义,对照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早安排、早动手,把规范统计管理,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提高数据质量等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本辖区、本部门统计工作经得起督察检查。

第三篇:做好协会工作促进行业发展(协会工作)

做好协会工作促进行业发展

——在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会员代表会上的讲话

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第三届理事长程政宁

(2024年8月31日)

各位会员,各位代表:

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自2024年5月换届以来,已经走过了四年的历程。四年来,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自 2024 年 5 月换届以来,已经走过了四年的历程。四年来,协会在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在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协会在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搞好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为房地产企事业单位和会员做好服务工作,促进房地产业的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按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本届任期已届满,需要进行换届。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总结协会本届理事会四年来的工作;二是进行新一届理事换届选举;三是修改协会《章程》,四是新一届理事会一下步的工作意见。下面我就自 2024 年 5 月换届四年来的协会工作作一个简要回顾。

一、积极参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业务活动,发挥

1协会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年来,协会积极参与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组织的有关业务活动,如房地产工作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示范现场会、新闻通报会等,通过参加这些会议及活动,使协会工作人员更加了解掌握我省房地产业发展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力口深了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把握,为开展协会工作拓宽了思路。同时,协会及时编印了《房地产简报》,宣传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法规,四年共出《简报》14 期。协会按照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确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四年来共承担了 300 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0 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初步审核工作,未出现大的失误和超越职责权限的情况,申报资质企业对协会的工作态度比较满意。同时,协会还对资质申报审批材料进行了整理装订、归档并承担了资质证书打印、购房合同代售等具体工作。通过这些工作,使协会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

二、针对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活动。

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不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帮助企业了解政府的市场导向,掌握相关政策,学习发达地区成功经验,协会组织了相关活动,如组织“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题座谈会”、“物业管理座谈会”等,请有关领导在会上讲解和介绍有相关情况,组织

企业之间相互交流探讨、相互启发,使有关的问题达成共识。协会还组织会员及企事业单位到广州、深圳、上海、杭州等地以及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内外考察学习,通过听介绍、提问题、带资料、看实地等方式,获得市场信息,吸取新的经营理念,拓宽了经营思路。为了构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协会组织了房地产业有奖征文及评选活动,对收到的论文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协会还积极参加中国房协以及省民政厅等单位组织的“发展行业协会、促进云南经济发展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我们所提交的论文均被收编入册,并受到奖励。协会还安排秘书处工作人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对协会工作意见,对企业反映的情况、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三、开展行业技能培训,提高执(从)业人员素质。为提高我省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素质 , 协会受省建设厅业务部门的委托,组织和协助组织了房地产估价师、经纪 人执(从)业资格考前辅导和考务工作;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及考试;城市房屋拆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房产测绘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以及全省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业务强化培训等,四年来有 5000 多人参加了培训,有近5000 人参

加了全国或省内的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发证,提高了房地产行业特殊岗位执(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对提高行 业整体质量,健全市场秩序,强化市场规范管理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协会在协助组织培训和考试的具体工作中认真负责,克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任务,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四、发挥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四年来,协会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需要,经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先后设立了估价专业委员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测绘专业委员会、经纪专业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有了各自的登记证号。具备了合法资格。各自制定了管理办法。并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印发执行。

根据《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管理暂行办法》。协会为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配备了秘书,提供了办公条件。由房地产估价专业委员会提名并经协会批准后推荐了房地产估价师作为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由 42 名委员、7 名顾问组成,并已开展了房屋拆迁评估技术鉴定工作。先后接受了丽江、文山、澄江、昆明等地房屋被拆迁人申请评估技术鉴定工作。此后,还推荐了 43 名估价师作为昆明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委员会

已完成了组建,现已开展工作。通过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加强了本行业的联系,对行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加强了协会自身建设 , 强化了制度管理。

协会重视组织建设,积极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四年来协会单位会员已由原来的 67 个发展到现在的 254 个,已发展个人会员 43 人。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理事会,商讨协会有关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总结和部署协会工作;及时调整增补协会领导班子成员,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协会工作人员已有 6 名,已获准了 3 个正式编制,对聘用人员及在编人员均实行合同管理,明确了聘用受聘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主持下,重视对秘书处的管理和制度建设。四年来,协会秘书处制定了学习制度、调研制度、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办公室业务,财务等分别制定了岗位职责,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通过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秘书处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工作事业心责任感都有所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协会日常工作的处理和培训考试等具体工作任务。

加强内外联系,搞好团结协调。协会注重加强与会员单位(个人)的联系,征求他们对协会工作的意见。作为协办单位参与了昆明房地产交易会的筹办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费收缴。协会加强了经费收支管理,严格遵守财务法规,遵守税务审计规定。不少会员单位(个人)都能按规定标准交纳会费,协会对会员交纳的会费进行严格管理,帐目清楚,每次年会均作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接受会员监督,会费管理中未出现问题。

四年来,协会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作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协会工作多限于事务性,从房地产发展的更高层次上搞调研,出主意,当参谋不够;结合行业开展业务活动,帮助企业(会员)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不足;专业委员会组建后如何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还不够;与会员(企业)的沟通需进一步强化等等。这些不足,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得到加强和改进,使协会真正成为“服务、维权、自律、协调”、增进行业共同经济利益的组织,以进一步搞好为会员、为企业、为政府的服务,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增强房协的凝聚力、影响力,使协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本届协会理事会已任期届满,在此,我衷心感谢各位会员对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各位会员、各位理事对我工作的支持。祝省房地产业协会和全省房地产业继续发展兴旺!祝会议圆满成功!

谢谢!

二○○四年八月

第四篇: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科学规划市域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第一医院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打造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等3家医院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内解决。加强市直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与市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负责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

(二)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

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医联体指标监测,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健康服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积极探索市直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小病在基层解决。

(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探索精神卫生等临床专科发展,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质控管理。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

(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依托市第二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一)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2024年1月底前,至少建设1个康复医疗中心。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大力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24年1月底前完成市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公立医院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探索实行临床药师院际会诊制度。

(二)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

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市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达到3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2级。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并有效提供服务,实现远程医疗网络覆盖。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强化中西医协同,市第一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支持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和支持市第二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依托市中医院,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五、切实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

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鼓励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第一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提升核心业务供给效率和法治保障水平。强化对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产、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重点管理环节的监测评估。建立正向激励和倒逼机制,对管理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院感染问题的,在医院等级评审、医改考核中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提升医院运营效率。

整合医疗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2024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全国中位值。

(三)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

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六、协同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4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全国中位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对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结余留用资金中60%至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至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2024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全国中位值。

(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

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七、着力打造公立医院服务品质

(一)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

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支持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建立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制定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排查检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持续整治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推进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国资运营中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密切配合省统一部署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稳妥有序、点面结合的原则,制定推进计划,2024年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达到“十四五”预期目标。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

根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对市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协调和督查,积极学习试点设区市先进经验,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强化改革运行监测,适时通报改革进展。

附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目标任务

任务描述

具体措施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均衡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出台辛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

设置1个三级公立综合医院。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设置1个二级公立综合医院、1个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与市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2024年1月底前,市第一医院建立公共卫生科,2024年底前市直医院全部建立公共卫生科。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统筹规划专科医院

设置1个标准化的公立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老年病科室建设,到2024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5%。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促进儿童保健与儿科临床高质量融合发展。市第一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和康复医学科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二)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

推动医联体实质性运作

组建由市第一医院牵头,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医联体。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加强医联体运行指标监测。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公立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医联体内要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发挥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

市卫生健康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

(三)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

提高专科服务能力

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呼吸、消化、感染、麻醉、全科、影像、病理、检验等专科。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

(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构建传染病救治网络

依托市第二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发展改革局

2024年6月

(五)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提升综合诊疗能力

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提供集医疗、治未病、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2024年1月底前,至少建设1个康复医疗中心。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

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完善网络布局,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2024年1月底前完成市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点设置规划编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

大力推行日间手术

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

市卫生健康局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

强化护理服务

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提供合理用药咨询

鼓励公立医院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药物咨询、用药监护、家庭药箱管理、合理用药科普、药物治疗管理、精准用药服务和药品使用监测评价。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六)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

推动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医院通过5G智慧医疗应用助推远程超声、查房、陪护和手术示教的开展,探索可穿戴设备、大型医疗设备等物联网技术的临床应用。推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高端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和手术机器人的应用。建立药品追溯制度,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市卫生健康局

市委网信办

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

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

鼓励公立医院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延伸服务链条,为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实现远程医疗网络覆盖。

市卫生健康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完善网络布局

市第一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市第二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做优做强专科专病

加强妇幼健康领域工作,鼓励和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开展儿科中医药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独特作用

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依托市中医院,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八)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

规范医院管理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

市司法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优化医院管理体系

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市第一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探索建立运营助理团队。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鼓励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单位和个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以及公立医院医疗数量、服务质量、出诊量、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情况核定,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市卫生健康局

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

(九)提升医院运营效率

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制度框架和组织架构,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覆盖运营活动各环节的人、财、物、技术,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整合医疗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定期组织开展战略决策、管理决策和业务决策等运营效果分析评价。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目标为依据,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公立医院应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按季对预算执行情况、医院总体收支、人员支出、管理费用、对外投资合作、长期债务、资产购置与处置、材料消耗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分析。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公立医院要定期公开预决算及相关财务信息,重点公开公立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2024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万元能耗支出降至当全国中位值。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推广后勤智慧化“一站式”服务模式。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十)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全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医学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等。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指标体系。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市卫生健康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

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从工作量、医疗质量、行为规范、服务效率等方面全方位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十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

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

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4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全国中位值。

市卫生健康局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

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对有利于降低费用、诊疗效果明显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或遇紧急疫情等特殊情况的项目,开通审核绿色通道,对其他省份已经公布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主动纳入。

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十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对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

探索对中医优势突出、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治疗费用稳定的中医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

规范医保协议管理

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

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结余留用资金中60%至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至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

(十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创新人员编制管理

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标准,进一步深化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市委编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在人员总量内合理设置岗位,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岗位设置体系及岗位分级评价标准。按照医、护、药、技、管、助理等不同类别,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目标、任务、待遇标准。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可设立专科护士岗位,开展专科护士门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建立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2024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全国中位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置岗位津贴、科研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改革以科室为单位的“收减支”分配办法,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充分考虑中医药医务人员收入情况,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向中医医院倾斜。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予以适当倾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十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

坚持分层分类评价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不同类别、不同专业岗位人才评价重点,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差异化制定评价体系。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

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推动由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完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公立医院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强度,合理配备医务人员,科学安排诊疗护理班次。按照规定为医务人员安排带薪休假,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制度,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十五)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

推进医院文化建设

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十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开展志愿服务

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公立医院可设立医务社工岗位,为特殊群体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十七)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完善行风管理

制定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持续整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等医疗乱象等行为。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

打击欺诈骗保

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切实推进对欺诈骗保责任人的多重查处。

市医疗保障局

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

(十八)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加强健康宣教

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司法局

2024年1月

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防设施设备。巩固多部门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市卫生健康局

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

(十九)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公立医院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凡属重大问题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健全完善医院党组织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各自决策范围、事项和程序,建立并实行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

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实行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

做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公立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

市卫生健康局

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市卫生健康局

市委组织部

2024年1月

(二十)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提升党组织建设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建立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

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

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落实公立医院党建责任

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局

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

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二十一)落实工作责任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

2024年前全面铺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

第五篇:夯基固本 促进乡镇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夯基固本

促进乡镇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乡镇人大是联系群众最广泛,听取意见最直接,了解民意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主席团由本级人大每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依法选举产生,除主持好本次会议外,在闭会期间还要依法开展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发展,乡镇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自身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1.选好人——配强乡镇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工作负责人,担负着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等重要职责。因此,乡镇人大工作成效如何,与乡镇人大主席的能力素质关系很大。要坚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精神状态好、热爱人大工作又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选拔到人大主席的岗位上来。目前,许多地方实行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的做法,从理论上讲有利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提高人大工作效率,但在实践中,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往往不能把精力集中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如果专职副主席的作用再发挥不够,人大工作就难以开展。有的地方,配有专职主席,人大对群众反映和关注的问题解决得好,群众威信比较高。因此,兼任的做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在现有体制下,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更有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2.开好会——探索乡镇人大“一年两会”。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行政区域一般不大,也便于召集会议,因此,乡镇除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外,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人代会,及时讨论决定和解决一些涉及乡镇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社会稳定、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对推动和保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召开乡镇专题人代会,一是在时间上要把握好及时性。凡是急切需要召集代表大会讨论解决的重大事项,应及时研究并召开会议,防止因会议的滞后给乡镇工作造成损失。二是在内容上要把握好专项性。专题人代会要突出“专”字,每次研究一至二个议题,防止议题过多,讨论审议不充分。三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确保专题人代会的民主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依靠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严格代表当选条件。应该说,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在逐步提高,但近年一些地方在乡镇换届选举中发生的“贿选”等案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代表素质存在的问题。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仅把“人大代表”当作荣誉头衔,难以代表选民利益。因此,当选代表不仅要有较强的议政能力,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评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而且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较强的主人翁意识,能够深入客观地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敢于讲真话、办实事,既要有参政议政之能,更要有参政议政之德。二是优化代表结构。选举代表时,要坚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注意增加来自生产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含个体私营户),适当减少干部代表人数,同时要掌握好党员与非党员、少数民族代表以及女性代表的比例。三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乡镇人大主席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以及对代表的激励机制等,同时,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力度,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改善代表履职环境,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要围绕经济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和调研等活动,使代表作用的发挥向深度、广度拓展。对那些履职表现好的代表,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形成浓厚的履职氛围。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精选合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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