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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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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所得到的一种感悟和领悟。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名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给我们的启示是要大力加强、促进家校合作与交流。孩子在校的时间相对来说比在家多些,与同学、老师相处的时间长,而且每个孩子在家和在学校表现的会不一样。所以学校教育反过来也影响着家庭教育,我们要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取得教育的最好效果。家长通过与老师的沟通能够对孩子掌握的更多些,了解孩子的习性、表现,及时取长补短,孩子的成长必须靠家校共同努力。

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要求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也有助于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协作,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其背后的深远含义更值得我们用心体会。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二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4月27日,万宁市妇联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卓孔丽到礼纪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市妇联主席陈海燕、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专委)林燕、礼纪镇、村妇联主席、村民共40余人参加培训。

活动中,市妇联的工作人员为参会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资料。

卓孔丽为大家现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家长要用正确的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新法在基层落地见效。大家纷纷表示要勇于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学会“依法带娃”,并在今后的普法宣传教育中引导更多人提高法律意识,切实有效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方法,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下一步万宁市妇联将通过集中宣传、巡讲巡演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在线下提供“面对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传授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让《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深入人心。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三

我深知孩子的成长成人与家庭氛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当今社会,抚养孩子健康成长,不再像过去那样,只要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就行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丰富的.内涵。

作为家长,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让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童年生活充满“快乐”的回忆;

2、维持和谐的亲子关系,营造轻松有趣的家庭教育氛围;

3、尊重孩子选择,同时积极地引导,和孩子共同探索最适合的教育模式;

4、家长也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让孩子从小拥有良好的习惯和品格。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四

作为家长,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并积极贯彻其精神于平常的家庭教育生活中,努力配合学校将孩子培养成一个崇德向善、爱国爱家、诚信友善、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同时,身为家长可以没有多高的学历,也可以没有多深的文化,但必须具有一个对孩子负责任的心,给孩子更多的陪伴与关爱,以身作则。最后,在这个法治时代,我们要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五

《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协调联动、互相促进的立法。观看课堂教育后,我作为一名初中学生的家长深有感触。首先是要树立良好的榜样,用行动和正能量正确引导孩子的言语和思想。既是孩子的监护人,更是她的良师益友。其次,要站在孩子的角度信任她,发现和发展她的兴趣爱好。爱好是孩子自身的发展,不是家长强加其身的“爱好”。在此过程中,我们要为其做正确的引导,发挥好“引路人”的作用。最后,在陪伴这一个定义上,我始终也是在努力做的过程中,孩子的成长少不了家长的陪伴,陪伴又不单单是“陪”,更要充分加入孩子的生活,一起阅读,一起旅行,一起发现生活中的美好等等。《促进法》的颁布,更大程度上是让我们家长更了解自己的孩子,更好做好家校联合,提高孩子的整体素质。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六

现在的孩子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像是家里的小皇帝,不懂得生活的不易和感恩家长的付出。此时,弘扬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显得尤为重要。

孩子的教育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家庭、学校、社会缺一不可。作为家长即是孩子的父母又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责任重大,不仅要给孩子一个好的`家庭氛围还要让孩子知孝道、知感恩、知文明、知礼节。

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特点因材施教。了解孩子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以及每个阶段的教育重心,争取把握好每一个时间段,对孩子耐心开导,教育。

做为家长争取给孩子提供宽松的教育环境,做到不施压,不打骂,俯下身子和孩子做朋友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七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将家庭、社会需要履行的职责、义务更加细化,指导性更强,实现家庭教育的可操作性。作为家长,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科学带娃,依法带娃。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孩子的模仿性很高,所以,家长要时刻注意自已的言行举止,不把工作压力和情绪带给孩子,以良好行为来影响孩子。遇到事情,多采取正面教育、沟通的方式,遇到一些负面的不良影响,多和孩子一起讨论交流,促进孩子判断是非能力的提升。

现在的孩子读书、学习的压力日益增大,作为家长,应尽可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孩子能够在在舒适的环境里专心致志地学习。在孩子学习期间尽可能不去干扰他们,如果可能,可以选择在孩子旁边静静地读书看报,或做一些不影响孩子学习的家务。能和孩子一起讨论学习方面的.问题,能和孩子共同交流成长当中的困惑。

换位思考就是与孩子的角色对换,把孩子当自己,把自己当成孩子;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待事情、思考问题,体会孩子的感受与难处,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产生错误的直觉和判断力,从而影响到当前所发生的事情。做父母的要学会换位思维,换位做事,换位做人。要尊重、信任孩子,多了解孩子,以心换心,用信任赢得孩子的信任。日常生活中要通过细心观察、倾心交谈、悉心照顾、耐心帮助等方式多了解孩子成长的烦恼、心灵的需求,切忌拿自己孩子的缺点和别人孩子的优点相比,要用孩子今天的进步和昨天的不足比,要用孩子今天的努力和明天的成就比。每当遇到困难,多鼓励安慰,帮孩子找回自信。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八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有的父母生而不教;有的父母不知道如何教孩子;有的父母过度“鸡娃”,教而不当;有的父母信奉“孩子不打不成才”“棒打出孝子”,将殴打虐待作为家庭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九

孩子是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希望,他们发展的方向和速度决定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而孩子的成长发展最先是由父母引导的,所以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也就成为孩子的终身教师,父母对孩子的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家长是镜子。“天才”不能创造,但家长只要不失时机的去发现、培养,开发孩子天赋中的特长,以自我的勤奋努力去走自我所追求的人生道路,孩子就很有可能获得成功。家长不仅仅是孩子的天然老师,也是监护人。孩子的言行举止无不体现着家长们的思想意识形态。“当父母不容易,当好父母更不容易”。事实确实如此。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教育素养,那么不管教师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美的效果。学校里的一切问题,都会在家庭里折射反映出来,而学校复杂的教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困难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家庭。”所以,家庭是学生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父母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做好沟通工作,不仅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更是培养健康、健全学生的必然途径。只有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教育效果才可能是加法。让我们架起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连心桥,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融为一体,相互配合,真正达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十

父母是孩子身后强大的后盾,当孩子在遇到挫折打击时,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谈谈失败的原因,可以把自己当做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让孩子无话不说的向你倾述;可以对孩子说些鼓励激励他的话,让他增加信心,在以后遇到挫折时,能很好的进行应对。父母要给予孩子一定的敢于面对任何困难的勇气。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12月18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要出台做了详细解读。孙云晓教授从大量的数据、大量的专业词汇、大量的案件、大量的典型事件,深入的诠释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们如何成为更好、更强大的父母。通过本次学习,受益颇深,心得体会如下:

1、教育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如果父母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

2、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因为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的责任和陪伴是任何人都不可代替的,父母需要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引导孩子的成长,而不只是物质资源的提供者,做到成才之前必先成人。

4、积极响应“双减”政策,家长角色回归,重视家庭教育,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继续修行,培养出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孩子。

5、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在自己有限的人生里担负起生命的责任,让生命有价值和意义。它把人与人,人与社会仅仅的连接在一起,捍卫着人类社会的未来,也捍卫着国家的兴盛和民族的崛起,这也就是所谓的生命责任和社会责任。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在家庭教育方面受益匪浅,感觉自己需要提高的还有很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可是很多父母只是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却疏于管理,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我领悟最深的是做父母的要尊重信任孩子,不要拿自己孩子的缺点与其他孩子相比较,要以最恰当的方式来指正孩子所犯的错误。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让我深深认识到了国家、社会对孩子的重视,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家庭教育不仅要利于孩子今日发展,乃至明日后日都同样重要。过去我也有一些做的不完美的地方,我会多学多改,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环境!

如果把孩子比作一棵小树,

父母就是树根,

根深才能叶茂。

愿家长都能和孩子一起成长,

成就幸福的家庭!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今天特别有幸上了一堂上海开放大学副校长王伯军老师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讲解课,听课之后,我感到豁然开朗、收获满满。我国自古以来都非常注重家庭教育,有“养不教父之过”的古训。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人们更注重对金钱的向往,注重物资生活,而疏忽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从而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逐步流传的趋势。国家注意到这种现象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样一部法规。

我想我们全社会要落实好这部法规,就需要每个家庭的参与。因为没有国哪有家,家庭是社会的组织细胞,是整个社会的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家长更加应注重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以身作则做好家庭教育。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只有让孩子从小接受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教育,我们才能培养出阳光开朗、积极向上的栋梁之材。

作为家长,我们一定要给孩子树立正确的家风,注重家风教育,在孩子有不恰当的'行为时给予适当的惩戒,不能因为宠爱而放之任之,使孩子没有受到正确的引导,那是对孩子家庭以及社会的不负责任。另外,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也要认识到孩子的个体差异,从而量力而行,注重孩子的多元化发展。家长要学会尊重孩子,要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家庭是社会的一份子,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家长要认真学习这部法规,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3日通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认为这是中国教育的大事,好事,喜事。

结合两个现象谈体会。

1,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

现象1,村小变优质小学。

广州黄埔某村小,由于家长素质高,把这所学校考成了优质小学。还是以前的教室,还是以前的教师,学校还是以前的管理,唯一变化的是生源。以前的生源是本地村民子女为主,现在是新市民子女为主。黄埔近几年流入的人才素质高,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也高,这样的家庭多了,教育质量自然高。

这种现象说明家庭教育才是差异教育的主阵地。也能说明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学区房,其实最好的教育资源就是家长本人。学校的家长整体素质高,这所学校就成为了学区房。

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因材施教,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家长是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家庭提供的教育是最优质的教育。学校教育,一个班四五十人,想让学校提供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案,真的很不现实,学校只能提供共性教育。差异化的个性教育主要靠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现象2,高中毕业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

高考填报志愿时,有学生问:某某专业好不好?我的回答是,只要是国家开设的专业都是好专业,行行出状元,你要选择适合你的。学生又问:那怎么样的才是适合我的?我答:你喜欢的,你感兴趣的就是适合你的,因为未来你的职业会与你的大学专业高度结合,如果你读了一个你很喜欢的专业,你就可以一辈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工作就是享受。学生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我答:放假时,你花时间最多的领域就是你的爱好领域。比如你的老师我,寒暑假会做一些数学竞赛题目,会看一些金融经济类的书,会看一些足球比赛,这些就是我的爱好,这些就是我的内心需求,没有人逼你,你也会做的事,就是爱好。学生说:从小学到高三毕业,我根本就没有业余时间,或者说我的业余时间全部用来学习考试科目了。我说:那你哪个科目学习时间最多?你最喜欢哪个科目?答:没有喜欢的科目,哪个科目差,学习该科目时间就多。我说:那我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可能你也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很遗憾出现了这种现象,应试教育把你快乐的童年给剥夺了。我从小就知道我喜欢什么,高考填报志愿我就报数学,工作我就选择数学领域,一辈子我都会做数学,因为我喜欢。

剥夺学生的业余时间,让学生不能正确认识自我,不能发现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我觉得这是非常大的悲哀。有一些人打着教育的旗号做着违背教育的事情,悲哀,甚至可恶。

教育是什么?教育首先是让孩子快乐,在轻松的环境中逐步发现自己的特长,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要尊重他的特长,帮助他在这方面发展,为他的幸福人生奠基,这就是教育。比如学生a喜欢机器人,那就可以通过机器人这个载体对他进行教育,让他知道制作机器人需要学习哪些科目,让他主动去学习。学生b喜欢打篮球,学生c喜欢画画,学生d喜欢奥数,等等等等。个体有差异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每个人把自己的天赋展现出来,在这个领域发展,社会就会丰富多彩。我们不应该剥夺学生的天赋。大自然赐予他的,就要好好珍惜。你天生喜欢奥数,你就大胆去学,陶哲轩六岁自学微积分,现在是数学领域的大专家。我们不应该反对奥数,我们要反对所有人学奥数。奥数无毒。他喜欢奥数,就像你喜欢打麻将一样。

发现兴趣是个人成长的首要问题。我觉得小学阶段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错。家长要多陪伴孩子,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自由发展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家庭教育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家长的亲子时间。

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责任,学校不要包办太多,学校占用的时间多,他在其他场所学习的时间就少了。

有一些学校在试探开展无作业日,无作业不是不学习,而是让学生和家长有时间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学习自己喜欢的科学知识。无作业是个性化学习。

今天先谈两点心得体会,以后有时间再继续谈。我会反复学习这个法律。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篇十五

12月18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云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点内容进行系列解读,引导家长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本次学习,心得体会如下:。

1.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家长,必须权衡好工作与家庭的时间分配,留出亲子时间,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顺应“双减”政策大趋势,要减轻孩子课后负担,保护孩子的休息权,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3.家长要重视“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好道德榜样和行为楷模,不要随意谩骂孩子,要学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并学会向孩子学习。

今天,短暂的学习时光虽然受益匪浅,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必须要更用心的去理解法律背后的真理,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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