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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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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学教活动落实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为了把我局“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轰轰烈烈开展起来,我局出台了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今天在此召开动员大会,请大家务必认真领会,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深入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谈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深刻意义、明确开展“树三观”教育活动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去年7月份开始,市直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市委开展了市直机关作风民主监督评议活动,我局又于今年6月份在全市人事局系统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律已不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等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止,但工作指导思想不明确,服务意识淡薄、政策观念不强,好大喜功,工作作风飘浮等现象在我们部分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有待我们去解决。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这次开展的以“树三观”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就是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因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认识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1、我们一定要站在纯洁党员干部队伍,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现实意义及其重要性;
2、把这次思想教育活动看作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娄底后发赶超、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3、是新时期、新使命对我们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觉悟提出的更高更严要求的需要;
4、是更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树立党政机关新形象,提升我们党的威信与驾驭能力的需要;
5、是我们实现人事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目标,提升我们的思想、政策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创新人事工作思路,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需要。
这次“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严以律已、廉洁从政,为全面建设小康娄底提供人事人才保证。
这次“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的目的要求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抓好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作表率、务实谋发展、清廉葆本色”。重点解决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要有新进步、作风要有新转变、工作要有新推动、发展要有新成效。对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要有清楚的把握和正确的理解。
关于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根本宗旨不能忘,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从而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忧民之忧、乐民之乐。
关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党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追名逐利,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关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树立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真正把确立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现阶段任务统一起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依照活动实施方案,我们这次“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从7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时间安排在7月。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制订我局“树三观”教育实施方案,对整个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二是召开动员会。今天我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提高党员干部对这次教育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xx〕3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参考资料等。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天。
第二阶段,从七个方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时间安排在8月份。一是开展讨论。要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以“树三观”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二是撰写体会文章。要求党员干部至少撰写2篇以上的体会文章,8月底以前交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认真组织观看“两个条例”辅导讲座和王怀忠、赵更效等腐败案件的电教片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推介的先进典型,既以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四是举办全市人事系统“树三观”演讲比赛。以现身说法的方式,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树三观”直观形象教育。五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中纪委部署的党内法规知识测验。六是开展“五好科室”竞赛活动,即执行政令好,思想工作好,团结协作好,依法行政好,完成任务好。七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开展机关作风民主监督评议活动,大力推行文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切实转变作风。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教育,要达到无不正之风及违规违纪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明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极大增强的目的。
结合第二阶段的学习教育,我们要对学习教育活动和各科室的工作、思想作风进行民主监督评议。评议内容及计分的具体办法是:一是评议执行政令情况,思想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与党组保持一致(计10分)。二是评议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计20分)。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是否认真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三是评议工作作风的转变情况(计20分)。是否解决了“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不公、刁难群众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问题;是否克服了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四是评议依法行政的情况(计10分)。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各项政策法规,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五是评议效能建设情况(计20分)。在工作中是否执行了“AB”角工作制和首问责任制;是否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和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积极参加局里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六是评议廉政建设情况(计20分)。是否严格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委提出的“六个严禁”和局里提出的“十个不准”;是否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是否存在索拿卡要等问题。评议的方法:一是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二是集中评议。年底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评议大会,进行投票评定,最后评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评议结果的使用:一是作为科室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评议结果未达到满意的,要限期整改。三是作为“五好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阶段,查找问题抓整改。时间安排在9月份。在这一阶段要结合党员干部现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自觉查找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差距。查找问题要抓住重点,主要是搞好“三查三看三解决”:一查是否切实按照“为民”的要求,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看是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反映突出的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查是否切实按照“务实”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看是否弄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道理,解决好贪图虚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三查是否切实按照“清廉”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看是否处理好权力与服务、地位与责任、公仆与主人、“为官”与做人的关系,弄清楚“权力属于谁、掌权为了谁、怎样掌好权”,解决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及追求名利的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时间安排在10月份。召开“树三观”教育活动总结大会,及时总结经验,上报活动总结,并召开一次学习体会座谈会,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活动成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教育活动的领导,局里成立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领导小组组长,戴景吾、伍芬意、谢祚柱、熊松柏同志任副组长,梁子正、杨命交、曹爱松、刘集芝同志为成员,熊松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盛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树三观”思想教育的日常工作。在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中,我们将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教育手段,做到七个结合,即把“树三观”教育活动与前段开展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三强、四好、五优”部门活动结合起来;与市直机关开展的创“三好单位”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五好”科室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民主监督评议结合起来;与完成人事人才业务工作和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开会集中学、交流讨论学等传统学习形式与利用看专题片、讲座等结合起来,促进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要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端正学习态度,积极主动参与到此次思想教育活动中来。在学习中,要端正态度,克服厌烦情绪和与己无关思想、把“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当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举措。要备好学习记录本和学习心得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每人不少于2篇,8月底交局办公室),主动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指出,在这次市委部署的“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中,除出差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课,请办公室认真做好考勤,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除报经分管领导和松柏同志批准外,还须经我批假,否则一律视为缺课。在思想教育学习活动中,全局党员干部要积极查找自已在工作、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和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要求真务实,积极整改。这次思想教育活动,我们要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做到边学习、边教育、边整改。在学习中,要始终牢记人事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为娄底发展提供人事人才保障这个大政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在整改中,要坚决克服和摒弃理想信念不坚定,发牢骚、讲怪话,政治敏感性不强等现象。要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解决局机关中存在的忙闲不均,松散飘浮,打牌赌博,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办私事等工作作风不严的现象,解决交办的工作任务打折扣、不能按时完成、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工作标准不高的现象,解决办公室环境不整洁、分配的卫生任务不完成等内务管理不规范的现象,解决局机关存在于少数科室和少数人身上的团结精神不强,配合支持不力,当面不说,背后乱议,坐而论道,拨弄是非的现象。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在工作中把握政策不严格,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因态度粗暴、工作方法不妥引起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要按照党纪条规严肃处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各种庆祝纪念活动,工会组织的工间操,比赛等,活跃局机关气氛,对无故不参加局机关集体活动的,除严肃批评教育外,还将与本人和科室的年终目标管理、评先评优紧密挂钩。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群众的表率,正确掌管和使用好自己的权力,自觉带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人事部门这个集体,严格执行市委的“六个严禁”和局机关的“十不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抵制请吃、请钓、请跳等不正之风,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要的坚决不要,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
(四)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兑现目标管理责任状。经过前段时期的充分酝酿,经局党组研究,我们出台了科室(中心)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将在今天的会议上,由我、分管领导和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签订责任状。各科室(中心)要将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内容分解到每位同志,做到人人头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指标,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目标管理责任状一经签订,就要严格兑现,年底将按照责任状的内容衡量科室(中心)工作,各科室(中心)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认为这是走过场,不能在年底考核时讲客观理由。在落实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要注意创新观念,适应人事工作的“两个调整”,在工作中实现“三个转变”;要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视野;要创新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做到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创新中出成绩。
同志们,在全局党员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树三观”思想教育活动,使群众获得实惠,全面发展,使权利接受监督,为民所用,使政绩辉煌实在,造福百姓,这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殷切期盼,是每一个党员干部肩负的重任。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局党组和局“树三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身于这次思想教育活动中,切实树立起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把人事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