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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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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篇: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三、四、五、六、禁止动火 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第三篇: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第四篇:“反违章六大禁令”宣讲资料

“反违章六大禁令”宣讲资料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禁令。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业人员中的一部分,是从事特殊作业的从业人员的简称,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很广,包括一些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同于一般的从业人员,他所从事的岗位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一般危险性都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对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好坏直接关系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实行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制度,首先保护的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把好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这一关是有关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管理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考试,实现持证上岗。企业各级管理者必须站稳维护员工生命安全的立场,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保持企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就具体操作人员来讲,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具有至高无上的责任。在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管理者要求其进行特种作业的违章指挥。

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特种作业 的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维护好特种作业安全必须从源头上做起,实行从业者资质准入制度、坚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是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实现特种作业安全最有效的手段。

第二条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操作规程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定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度所做的统一规定。操作规程是企业根据生产设备使用说明和有关国家或待业标准,制定的指导各岗位职工安全操作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应制定各工种及同一工种但不同设备的操作规程。制定操作规程,是指对任何的操作都制定严格的工,任何人在执行这一任务时都严格按照这一工序来做。操作规程与工艺规程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更注重实际操作方法,通过阅读操作规程要能指导工人进行生产操作、正常生产控制、常见事故的处理;当然,操作规程

也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和规范,具体的要求是:操作规程制定之后,针对任何一个问题,哪怕是一个从未接触过此类工作的人员都可以根据这份操作规程完美地进行处理,这也是制定操作规程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操作规程是操作人员进行正确操作的依据,也是保证产品质量必不可少的技术文件。一个安全的操作规程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操作实践中,以血代价换来的科学经验总结,是工人在生产操作中不得违反的安全生产要求,遵守操作规程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如果不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将对安全生产留下隐患,甚至危及员工的生命。聚酯工业是建立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工业大生产,工艺流程一环扣一环,相互依存度高,再加上在多数物料在高温、高压、密闭的状态下进行,容易发生爆炸、泄漏等事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从业人员从事生产经营、确保安全的具体规范和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上就是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的工作,但仍有个别员工在作业时不按规程操作,以致酿成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 “三违”造成的。各种工作都有其各自的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一些作业活动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不按操作规程反派人物,就可能带来各种各样的后果,一个很小的操作细节,一个习惯性的违章动作,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事实表明,从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所以对这些危险源就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

要确保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其充分认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的重要性,使其具有系统的安全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能力和经验。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责任心,对于新上岗和转岗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二要大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违规活动,让每个员工都能模范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处处贯彻、严于律已,不但自己遵章,而且还要关心他人,共同关心安全生产。另外,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到生产现场指导生产,关心生产,查处违章作业,以促进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三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 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严格执行,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执行,检查和落实存在的问题。四要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追究有关责任,违 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分,造成重大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引起从业人员的足够重视。

第三条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

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 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常见的几种危险作业有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近些年来,危险作业越来越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最为关注的重点,在众多事故统计和分析中,危险作业往往也是事故多发和易发点,由于危险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造成比较大的伤害。

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办理相应的作业证,这首先是对操作人员生命安全的保护,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站稳维护员工生命安全的公司财产的立场,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就具体操作人员来讲,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具有至高无上的责任。另外,在进行危险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有关安全作业证,制定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隐患降到最少。坚决制止各种无安全作业证进行危险作业,避免因为嫌麻烦而走捷径,不办理安全作业证,要切实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危险作业很多带有临时性,其作业现场的布设、安全防护以及作业过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那样规范,这也是造成危险性作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专(兼)职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护管理、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本条是“六大禁令”中唯一一条强调劳动纪律的禁令。劳动纪律又称职业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 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劳动纪律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是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导致业务受阻,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即一个马蹄钉输掉一场战争;二是违反劳动纪律会磨灭员工的战斗力,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导致人心涣散,自己毁掉自己。

“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这三个词汇的中心词是“岗位”,而岗位的定义是指特定的组织中,在一定的时间内,有员工承担完成若干项工作任务,并具有一定的职务和责任、权限,就构成一个岗位。“脱岗”可以分为行为脱岗和精神脱岗两种,行为脱岗是指岗位人员擅自脱离职责范围内岗位区域空间。精神脱岗是指人在岗位区域空间内,却由于一些其他原因使得注意力脱离了岗位职责范围,或做与岗位工作埠头的事情,造成岗位守卫不力的情形。因此广义上讲,脱岗甚至可以包括:在岗位上干私活、办私事、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看报纸杂志、玩游戏、聊天,工作期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等等。“睡岗”就是岗位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处于睡眠状态或是主观意识处于不清醒、有影响或不能够进行正常的岗位操作和判断的行为。“酒后上岗”就是在上岗之前或在岗位上饮酒,影响主观意识和判断能力,不能够正常完成工作职责,使得岗位守卫不力的行为。严禁酒后上岗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班前6小时以内或在班中是绝对严禁饮酒的。

“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的特点及危害可以说就是违反劳动纪律的特点及危害,其特点:⑴某些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危害不了解、不重视;⑵某些员工缺乏组织纪律性,散漫;⑶某些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已经成为某些员工的习惯,常被忽略、不易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危害最重要的两个方面:⑴有些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危及员工的生命或健康、造成经济损失;⑵违反劳动纪律会磨灭员工的战斗力,导致人心涣散,自己毁掉自己。

要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三种人是重点:一是班组长,班组长是班组的核心,他们既是生产经营者,又是管理者。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些人,班组长敢于抓“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就能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二是特种作业人员,他们都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和作业,随时有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可能,是事故多发之源;三是青年职工,他们多为新工人,往往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好胜心强,极易发生违章违纪现象。同时,根据“认知技巧的第一印象作用和优先效应”理论,如果正确的安全理念、行为方式没有占据他们的头脑,当他们看到一些老工人违章作业既省力,又没出事故时,也就盲目效仿,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会被继承下来。把上述三种人作为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重点,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针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可有效控制“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五条 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作为易燃易爆的高危品,民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若管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爆炸、火灾等事故,其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人员伤亡,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在周边地区造成恐慌心理,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违反规定运输放射源可能直接导致辐射性事故的发生,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员工及公众以辐射伤害,放射源发射出的射线具有一定的能量,它可以以体内或体外照射方式危害人体健康,破坏细胞组织,从而对人体造成伤害,发生辐射事故会给企业造成枪套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放射性物质具有高度的社会敏感性,公众对放射性存在异常恐惧感,因此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企业,事故现场周边环境和公众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伤害(实际伤害和心理伤害)。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具有危害性大、损失大、社会影响大的特点,一旦发生,会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沉重负担,影响到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对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的表现形式分析,应从以下几方面来预防和制止:⑴运输单位(包括非经营运输单位);⑵运输人员(驾驶员、装卸和押运人员);⑶运输审批、运输防护、运输工具等;⑷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标识;⑸应急处理。总之,加强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安全管理,是一种事先的、主动的、有效的管理方法,也是当前保证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运输安全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第六条 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是造成事故的罪恶之源,其中“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尤其具有危害性,“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层意思,狭义的“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是指负责人在指挥作业的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广义的“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是指决策人在决策过程和施行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决策和施行的行为。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具有普遍性、较强的隐蔽性、极强的传染性、影响范围很大、制止难度较大等特点。由于“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人所处的地位特殊(有的是领导,有的是技术能手),他们的行为不容易被人们及时发现,同时行为人在进行违章指挥时,就已经将这种种违章行为在他人(主要是下级)面前进行了传播,使受其指挥的人上行下效,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违章、继续传播。另外,“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行为人往往熟知安全规定或规程,清楚知道其做法可能产生的危害,他们的违章行为属于有章不循,明知故犯,而员工对这种违章行为 见得多了就会习以为常,渐渐失去警惕性,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行为人违章指挥,使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保护和监督作用,同时使毫无科学理论指导的指令肆意蔓延,对员工的生命、公司的财产置于高度的危险境地,同时由于违背操作规程,埋下了隐患,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防止“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要加大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按章指挥、遵章操作的意识和技能。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按章指挥、遵章操作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按照管理范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按章指挥、指令的自觉性,坚持抓操作,加强按章操作技能培养。新员工、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岗位员工还要根据岗位要求,进行日常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培训,定期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等;三是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发动员工对“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进行举报,约束指令下达人按章指挥,同时对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奖励等;同时加强对生产全过程规程、规章、标准、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的程序化管理,解决指挥、指令、操作全过程职责的有效落实,通过程序化手段的控制,避免“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第五篇: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操作工六严格

其他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巡回检查制度。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制度。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失败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进行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得作业。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驶和空挡放坡。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装行车。

6.严禁超标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含氧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可进行作业。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加盲板隔绝。

5.在有毒、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订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毒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检测有毒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场所,应停止作业。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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